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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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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采用以选择具有成长性兼具品质保障的上市公司的“优选成长”选股策略。首先通过财务指标从中选择出财务风险低上市公司,并选择具有成长性公司,即预期未来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1.5倍的股票,辅助以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长率指标,以及参考企业成长归因分析进行选择,形成初选股票池;进而选择价值低估、具备赢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公司业绩质量(即真实、稳定)的公司。主要采用现金流分析、估值模型(PEG)和其他定量定性分析(主要是净资产收益率ROE和资产负债率)保障上市公司的品质,形成备选股票池;最后,通过调研,并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最终的投资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5、权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本基金有持有股票的必要(最低60%),却有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可能。利用认沽权证,就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采用信用矩阵方法来估计。

(二)投资决策程序

(1)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中央交易室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

(2)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

基金经理在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别的大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状况作出判断。本公司的策略分析师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股票分析师提供行业和个股配置建议,债券分析师提供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建议,数量分析师结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风险控制要求提供资产配置的定量分析。基金经理结合自己的分析判断和分析师的投资建议,根据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拟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核和实质性判断,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

(3)组合构建:

分析师根据自己的研究独立构建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的备选库。基金经理在其中选择投资品种,并决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品种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投委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的审核、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数量分析师的风险分析意见,最终作出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

(4)交易执行、监控和反馈:

由中央交易室负责投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中央交易室确保投资指令的处于合法、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中央交易室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及时反馈。

(5)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本基金将系统化的投资决策与高标准的风险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分级实施、独立监督的分级风险控制体系,层层把关。数量分析师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并提交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帮助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了解投资组合承受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的来源。绩效分析报告帮助分析既定的投资策略是否成功,以及组合收益来源是否是依靠实现既定策略获得。数量分析师就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的结果随时向基金经理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反馈,对重大的风险事项可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

(6)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

(三)投资限制

1、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 + 20%*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选择以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的第一只全市场统一指数,具有高度权威性。样本股涵盖中国A股市场各行业流通市值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面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代表性强,并且不易被操纵;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总市值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65%左右。2、盈利能力强;沪深300指数所选取的300只股票创造了2004年上市公司全部净利润的92.56%。3、流动性强;沪深300指数成份股2005年以来的成交金额覆盖率为55.21%。

其次考虑到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同时作为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其次,目前没有交易所、银行间统一的债券指数。因此,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高风险高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7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第(3)项至第(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申购费

(2)赎回费

2、费率标准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前端申购费率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财产。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列入基金费用。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的数据。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1月25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7年7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7年7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7年8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7年8月29日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6、2017年9月7日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2017年10月26日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8、2017年11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7年11月2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10、2017年12月2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1、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关于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优惠活动

13、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14、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7、2017年12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2018年1月6日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9、2018年1月20日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