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2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医院大连辽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医院大连辽渔医院(以下简称“辽渔医院”)经营需要,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审议,同意公司为辽渔医院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辽渔医院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用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蓬溪恒道中医(骨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用信提供担保,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12个月。
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及完善,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下属医院大连辽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2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医院大连辽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大连辽渔医院(以下简称“辽渔医院”)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辽渔医院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辽渔医院
单位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沈连平
开办资金:948万元
登记部门:大连市民政局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188A
业务范围: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等多科门诊医疗康复服务。
辽渔医院为公司下属医院,公司持有其100%产权。
2、辽渔医院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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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辽渔医院2016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辽渔医院为本公司下属医院,对其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辽渔医院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04,015.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4.42%,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将增至309,01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5.6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2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及完善,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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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2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下属医院大连辽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号)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号)。
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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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范雪梅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电子邮箱: dan.li@hkmg.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