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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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8-011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公司三楼五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日

至2018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17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理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0017

联系电话:025-84736763

传真:025-84736764

电子邮箱:securities@v-grass.com

(五)登记时间:

2017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最迟于2017年3月30日(或之前)将上述资料发送电子邮件、信函至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出席。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8-012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全文或摘要。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3月6日公司股份总数180,553,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527,530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收购TEENIE WEENIE资产与业务,已实际支付现金43.7亿,其中包含杭州金投维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及招商银行银团贷款共计约34亿元。公司考虑到并购贷款每年的利息成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优先考虑归还招行银团和杭州金投维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及本金,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利润水平。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形式召开“2017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致勤先生、副总经理陶为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2017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投资者也可在2018年3月10日—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你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回答。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84736763

电邮:securities@v-grass.com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8-013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的修订,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报告书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更正前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更正后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除上述内容之外,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不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