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44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6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2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8年2月6日
2、授予数量:444万份
3、授予人数:46人
4、行权价格:6.3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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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3月8日,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卧龙地产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49、0000000150、0000000151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3月8日
4、首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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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地产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卧龙地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之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 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18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3月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5万股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卧龙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8年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2月6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55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6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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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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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2月12日出具了《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3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2月7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8年2月7日止,卧龙地产已收到倪宇泰等16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55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伍万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8,160,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2,5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5,610,000.00元。截至2018年2月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727,697,46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727,697,46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3月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变更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5,147,460股增加至 727,697,46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先生和陈嫣妮女士(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322,588,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860%,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44.3301%。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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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授予的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553.35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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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