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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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8-02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124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0日

至2018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1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俞培俤、陈华云、俞锦、俞丽、俞凯、俞培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公司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公司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二) 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4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10日

1、附件:授权委托书

2、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8-02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

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内容:2017年度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2、 会议时间: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

3、 会议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4、 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一、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8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进行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所要求的公司最近三年(含201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30%;但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达到30%的要求。

现就公司2017年现金分配总额未达到上述规定所鼓励的当年股东净利润的30%,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分别在不同发阶段采取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为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自上市以来盈利水平保持着稳定和持续的增长,未来公司房地产业务具有进一步扩张规模的需求,且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今后公司将更加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整体发展阶段的相互平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相关事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经营发展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大名城2017年度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1、会议时间: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

2、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方式:网络互动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4、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出席本次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国强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女士、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迟志强先生、公司财务经理方治先生。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相关问题。

5、投资者参与方式

欢迎投资者在2017年3月27日15:00-16:00登录上证e互动“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6、联系方式

大名城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迟志强 邮箱:chizhiqiang@greattown.cn

投资者热线电话:021-62478900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