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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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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16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0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5日以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长赵敏海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万份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8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意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利用自由资金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14,896万股变更为14,8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896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816万元人民币。公司就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忠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徐忠民先生简历:

徐忠民,男,194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68年至2007年在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工作,历任技术员、工艺科长、质检科长、中试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质检中心主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销售厂长、技术厂长、总工程师。2008年至今任上海森立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03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低压电器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9)委员。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17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

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万份、已获授未解除锁定的限制性股票80万股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9日。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10月1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股票期权登记证明》。2017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5、2018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万股, 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万份。

二、关于终止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及注销相关事项

1、终止原因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 终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注销数量

公司此次注销已授予1名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万份,回购并注销已授予1名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故公司将以15.8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四、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等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关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关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终止事宜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终止事宜除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外,还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1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利用自由资金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14,896万股变更为14,8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896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816万元人民币。公司就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1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及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将对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本次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4,896万股变更为14,816万股。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2、邮编:214174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0-83572670

5、传真:0510-8374131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2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陈靛洁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关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利用自由资金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14,896万股变更为14,8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896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816万元人民币。公司就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2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8日

至2018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2、3;于2018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1、2。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唐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3月26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 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