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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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证券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13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上海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64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9号文进行募集。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2018年3月16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并自2018年3月17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