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建不动产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18-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建不动产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6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NFJR项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以“统谈分签”方式在广州市内分别购建不动产,共同打造“中国人寿南方金融中心”。请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建不动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45)。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通过网上竞拍方式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5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8年3月12日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出让土地
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竞得的AT090957地块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面积为8,825.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出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竞得的AT09095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64,286万元。
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款上述出让价款,并应在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持《出让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合同生效
《出让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系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广发银行以“统谈分签”方式在广州市内分别购建不动产。本次交易资金来源、定价原则、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建不动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45)。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