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8-014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
2013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4,945万元, 其中“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24,994.73万元。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环保政策压力增大,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仍暂缓实施。
为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考虑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农商银行东丽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天津农商银行东丽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该笔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天药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8-015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
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药股份”、“本公司”、“公司”)以115,936.87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广州德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德福”)、GL Biotech HK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GL”)持有的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62%股权,其中,股份对价总额为72,460.54万元,现金对价总额为43,476.32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部分现金对价。
天药股份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6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承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0,100万股。根据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2013年3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3.65元每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060万股。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正式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2013年3月20日确定向包括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名投资者发行14,652万股,发行价格3.75元/股。截止至2013年3月28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450,000.00元。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3,611,795.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838,204.98元。上述资金于2013年3月28日到位,已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华寅五洲证验字[2013]I-000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为24,994.73万元。
(一)项目的原始投资概算
本项目是对公司皮质激素原料药业务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扩产。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皮质激素原料药中间体产能210吨(100吨生物脱氢物中间体和110吨生物氧化物中间体),采用新的合成技术新增5吨醋酸氢化可的松原料药、5吨甲泼尼龙系列产品原料药、15吨泼尼松龙系列产品原料药以及5吨倍他米松系列产品原料药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将新建生物发酵车间1座,提取和分离车间1座,倍他米松系列产品生产车间1座,甲泼尼龙系列产品生产车间1座,醋酸氢化可的松及泼尼松龙系列产品车间1座以及多功能精烘包车间1座。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228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投资、机器设备投资等)、铺底流动资金4,772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2年。经测算,预计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7,160万元,年利润总额4,663万元,年净利润3,963万元;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14.30%,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7.9年(含建设期)。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
(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款项已于到期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6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款项已于到期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6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款项已于到期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6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款项已于到期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6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13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6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了其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起息日为2017年1月6日,期限为60天,到期日2017年3月7日,利率3%。
(2)2017年3月9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了其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起息日为2017年3月9日,期限为95天,到期日2017年6月12日,利率3.85%。
(3)2017年6月13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了其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起息日为2017年6月13日,期限为90天,到期日2017年9月11日,利率4.8%。
(4)2017年9月14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了其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起息日为2017年9月14日,期限为90天,到期日2017年12月13日,利率4.5%。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了其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起息日为2017年12月14日,期限为7天,到期日2017年12月21日,利率2.6%。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822.78万元(含利息收入2,828.0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
(四)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分析
鉴于2013年末至2014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挤压了公司皮质激素原料产品的利润空间;同时部分下游制剂制药企业需要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改造,以通过新版GMP的认证,导致公司皮质激素类原料药产品销售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皮质激素类原料药现有产能未能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当时市场环境和公司现有产能未能充分利用的前提下,急于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充产能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也不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另外,随着外部环保监管的日益严苛,2014年9月在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中天津市工信委要求公司所在园区参加第一批燃煤锅炉试点改造项目。2014年12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2015年1月1日新版《环境保护法》陆续出台并正式实施,外部的安全、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公司所在园区的燃煤锅炉正在进行改造,但尚未全部完成验收。
目前公司通过对部分中间体委外加工和对现有设备实施改造的方式,满足了近期市场扩大带来的产量提升。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4月5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6号),核准公司向药业集团发行104,447,626股股份、向广州德福发行26,111,90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2,289,80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司以115,936.87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药业集团、广州德福、GL持有的金耀药业62%股权,其中,股份对价总额为72,460.54万元,现金对价总额为43,476.32万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6,000万元,配套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017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标的公司金耀药业62%股权的过户及相关工商登记手续,至此,金耀药业成为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已纳入公司2017年半年报合并报表。公司并已于2017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尚需通过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广州德福和GL支付43,476.32万元现金对价。
鉴于目前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倒挂,公司预计无法在批复有效期内足额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工作。根据本次重组方案约定,募集的配套资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综上,为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考虑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部分现金对价。
(五)变更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和募集资金余额的使用安排
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公司通过对部分中间体委外加工和对现有设备实施改造的方式,满足了市场扩大带来的产量提升,本次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部分现金对价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变更后的用途说明
公司以115,936.87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药业集团、广州德福、GL持有的金耀药业62%股权,其中,股份对价总额为72,460.54万元,现金对价总额为43,476.32万元。本次重组项目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
关于本次重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可行性、效益分析、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等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相关公告。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7,822.78万元(含利息收入2,828.0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上述资金将用于支付公司本次重组项目的部分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支付完成后,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公司本次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是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审议,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事宜。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万联证券认为:天药股份本次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万联证券同意天药股份本次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
(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的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8-01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天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天药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3日
至2018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3月3日和3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德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 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
3) 登记地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62
联 系 人:刘佳莹/王春丽
联系电话:022-65277565
传 真:022-65277561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