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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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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盐业”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8年3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3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注: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8年3月1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3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7年11月24日“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18年3月1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1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湖南盐业”,股票代码为“60092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湖盐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092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平安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3月8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9.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74.5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75.47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8,875.47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8年3月14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湖南盐业”,申购代码为“600929”。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3.71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如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8年3月1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3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3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4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8年3月16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3月16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8年3月1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 、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3月13日(T-1日)公告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9.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8,875.47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5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74.5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75.47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3月1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8年3月15日(T+1日)刊登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8年3月7日(T-5日)至2018年3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3,0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40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3.17元/股-7.31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268,440万股。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8家投资者管理的9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1” 的配售对象;

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3家投资者管理的57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2 ”的配售对象。

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41家投资者管理的66个配售对象(其中7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34家投资者)。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005家,配售对象为5,574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3.17元/股-7.31元/股,申购总量为11,136,73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060.64倍。上述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注: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71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共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4,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已剔除“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的0.13%。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配售对象。

网下投资者报价(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3.71元/股的2,94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00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10,988,730万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1046.55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本次初步询价中,5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3.71元/股,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3” 的配售对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截止2018年3月8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14“食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05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18年3月8日。

本次发行价格3.71元/股对应的2017年摊薄后扣非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网下申购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500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0,988,73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流程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即3.7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在申购平台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3、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3月14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告刊登后,主承销商将继续对本次公告认定的有效报价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如投资者拒绝配合主承销商的合规核查,或未能按时提交核查文件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股票。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8年3月5日(T-7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8年3月1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四)公布配售结果

2018年3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8年3月16日(T+2日)当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3月16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0929,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092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2018年3月20日(T+4日)在《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8年3月20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发行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申购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1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湖盐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2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8年3月1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3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45,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3月14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4,500万股“湖南盐业”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如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45,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45,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8年3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湖南盐业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3月14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3月14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3月15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年3月15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3月15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8年3月16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3月16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8年3月19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8年3月20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年3月20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咨询电话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755-22626653;0755-22625850。

十、发行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代码拟申购价格(元)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蔡莉萍 蔡莉萍 A1022616613.71 2000 有效报价
2舒仁村 舒仁村 A6469589203.71 2000 有效报价
3周仁瑀 周仁瑀 A1661386003.71 2000 有效报价
4林关羽 林关羽 A4508288843.71 2000 有效报价
5刘玮 刘玮 A2680261193.71 2000 有效报价
6戴文 戴文 A2553433663.71 2000 有效报价
7侯鹏 侯鹏 A2057812893.71 2000 有效报价
8林翔 林翔 A2081632023.71 2000 有效报价
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D8998784983.71 2000 有效报价
10周霞 周霞 A2581906233.71 2000 有效报价
11于建祥 于建祥 A1697931243.71 2000 有效报价
12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B8807866003.71 2000 有效报价
13沈亚平 沈亚平 A1394031053.71 2000 有效报价
14张风鹏 张风鹏 A3544609623.71 2000 有效报价
15邵伟军 邵伟军 A1277429333.71 2000 有效报价
16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B8802430633.71 2000 无效报价2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D8907580993.71 2000 有效报价
18毛瓯越 毛瓯越 A4592177393.71 2000 有效报价
19孟志欣 孟志欣 A2863159303.71 2000 有效报价
20黄柏强 黄柏强 A4181510503.71 2000 有效报价
21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98847663.71 2000 有效报价
22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B8808095473.71 2000 有效报价
23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B8828075753.71 2000 有效报价
24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B8812838543.71 2000 有效报价
25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卓晔1号基金 B8802093523.71 2000 有效报价
26党金社 党金社 A1561937133.71 2000 有效报价
27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8811863323.71 2000 有效报价
28陈惠芬 陈惠芬 A5650773273.71 2000 有效报价
29吴伟明 吴伟明 A1293909443.71 2000 有效报价
30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D8907774253.71 2000 有效报价
31罗会云 罗会云 A1338221813.71 2000 有效报价
32马兆辉 马兆辉 A4647606823.71 2000 有效报价
33王德梅 王德梅 A2750100153.71 2000 有效报价
34陈亚会 陈亚会 A3403499713.71 2000 有效报价
35李兴田 李兴田 A2999831753.71 2000 有效报价
36陈满仓 陈满仓 A8102900823.71 2000 有效报价
37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B8808209593.71 2000 有效报价
38郭保义 郭保义 A1321469803.71 2000 有效报价
39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B8810607143.71 2000 有效报价
40柳德庆 柳德庆 A1318512233.71 2000 有效报价
41全薪桥 全薪桥 A4540943143.71 2000 有效报价
4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8822588813.71 2000 有效报价
4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B8804329683.71 2000 有效报价
44黄湘丽 黄湘丽 A4903410473.71 2000 有效报价
45乐健 乐健 A1878946773.71 2000 有效报价
46李晓玲 李晓玲 A6816791143.71 2000 有效报价
47叶冠军 叶冠军 A3247430633.71 2000 有效报价
48王德志 王德志 A4389956073.71 2000 有效报价
49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99056353.71 2000 有效报价
50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00004913.71 2000 有效报价
5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00045503.71 2000 有效报价
5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00649323.71 2000 有效报价
5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基金-民生量化1号资产管理计划 B8815730973.71 2000 有效报价
54朱赤心 朱赤心 A4411880653.71 2000 有效报价
55李敏 李敏 A2247026263.71 2000 有效报价
56熊玲瑶 熊玲瑶 A1169018433.71 2000 有效报价
57毕绍波 毕绍波 A2458127953.71 2000 有效报价
58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B8831190723.71 2000 有效报价
59梁惠青 梁惠青 A1578337563.71 2000 有效报价
60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B8820371623.71 2000 有效报价
61黄米国 黄米国 A2101647353.71 2000 有效报价
62刘少鸾 刘少鸾 A3090980583.71 2000 有效报价
63叶林富 叶林富 A1887539473.71 2000 有效报价
64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B8819169073.71 2000 有效报价
65王晓东 王晓东 A2220405603.71 2000 有效报价
66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D8905945683.71 2000 有效报价
67国都证券 国都工体董方军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A7326085733.71 2000 有效报价
68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B8805697993.71 2000 有效报价
69童磊 童磊 A1399667973.71 2000 有效报价
70叶星财 叶星财 A3743650273.71 2000 有效报价
71姜霞 姜霞 A3228738703.71 2000 有效报价
72吕浩 吕浩 A2494573443.71 2000 有效报价
73梁炳南 梁炳南 A7379462503.71 2000 有效报价
7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B8823333063.71 2000 有效报价
75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B8811628463.71 2000 有效报价
7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D8905086303.71 2000 有效报价
77彭新波 彭新波 A3739635053.71 2000 有效报价
78贺正刚 贺正刚 A4585735483.7 2000 无效报价3
79周海江 周海江 A3868641503.71 600 有效报价
80张晓亮 张晓亮 A4609856053.71 2000 有效报价
81贺永法 贺永法 A4010058533.71 2000 有效报价
82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越增益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B8817387603.71 2000 有效报价
83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越增益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B8817324473.71 2000 有效报价
84毛伟松 毛伟松 A2821748823.71 2000 有效报价
85吴伟奇 吴伟奇 A1197436743.71 2000 有效报价
86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B8829124693.71 2000 有效报价
87王强 王强 A4377845163.71 2000 有效报价
88林依菊 林依菊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A5587947563.71 2000 有效报价
8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B8828322873.71 2000 有效报价
90林素珍 林素珍 A4742235273.71 2000 有效报价
91赵欣 赵欣 A3628711443.71 2000 有效报价
92薛刚 薛刚 A7313593243.71 2000 有效报价
93钱伟敏 钱伟敏 A1005350143.71 2000 有效报价
94钟金海 钟金海 A4656478613.71 2000 有效报价
95吴景珍 吴景珍 A1692531913.71 2000 有效报价
96曹玲 曹玲 A4688905523.71 2000 有效报价
97陈炫霖 陈炫霖 A5826771973.71 2000 有效报价
98俞国骅 俞国骅 A3113233413.71 2000 有效报价
99李静 李静 A2972321533.71 2000 有效报价
100陈岳彪 陈岳彪 A3343393543.71 2000 有效报价
101程辉 程辉 A2640753863.71 2000 有效报价
102张蕾 张蕾 A4969625453.71 2000 有效报价
103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B8808598433.71 2000 有效报价
104王满娥 王满娥 A2100843703.71 2000 有效报价
105阮荣聪 阮荣聪 A1711813753.71 2000 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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