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于2018年3月12日连续1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除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小如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裁陈融圣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方江涛先生于2018年3月11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计划增持股份告知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拟出售卡友支付股权,如卡友支付100%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575,502.65元,比上年增长7.83%,截止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快报的情形。

3、公司拟出售卡友支付股权,如卡友支付100%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人民银行的审批,详见公司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