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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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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664,705.22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42.6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1.91%);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701.44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可覆盖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分别为1,595,700.41万元、1,612,394.45万元、1,629,820.83万元及1,664,705.22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10,059.83万元、12,501.22万元、15,544.38万元及19,750.9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4%、0.38%、0.96%和1.13%。

三、发行人为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及推动浙江(舟山)自贸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舟山群岛新区国际物流岛、休闲旅游基地和全球大宗商品自由贸易港口,提高舟山群岛新区客货运吞吐能力,拟在未来继续改扩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项目,随着上述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未来的资本支出规模将不断扩大,刚性债务规模也将有所提升,未来存在债务集中到期的风险。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分别为2,512,777.44万元、2,569,776.88万元、2,808,689.48万元及2,904,051.56万元;其中,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合计分别为2,061,826.22万元、2,109,241.27万元、2,082,268.25万元及2,102,501.2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05%、82.08%、74.14%及75.64%。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主要集中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资产,变现能力较弱。

五、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利润总额分别为14,047.04万元、17,756.22万元、 20,535.02万元及23,558.24万元,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83,438.16万元、69,263.39万元、63,346.02万元和11,403.89万元,政府补贴收入取得的收益是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之一。若发行人政府补贴收入在以后年度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利润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六、报告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经营所需的项目借款、备用金、保证金及应收舟山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国资企业往来款项,回款风险较小。但如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上述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或收回率过低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七、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十二、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 称: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新城千岛路225号

法定代表人:袁海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5年8月21日经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国资审批通过,并出具了《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2015年第2号)和《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舟国资委【2015】82号)。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年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2016】58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已发行两期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总计10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起息日:2018年3月19日。

10、付息日:品种一: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9日;品种二: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品种一:2021年3月19日;品种二:2023年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4、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3月13日。

发行首日:2018年3月15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 称: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海滨

住 所: 舟山市定海区新城千岛路225号

电 话: 0580-2167908

传 真: 0580-2167926

联 系 人: 王军位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 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住 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电 话: 0571-87903235

传 真: 0571-87903239

项目主办人: 周亮、陈海峰

项目组人员: 华佳、张帆

(三)分销商

名 称: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磊

住 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姚良

邮 编: 200120

电 话: 021-80165305

传 真: 021-50155671

(四)律师事务所

名 称: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陈有西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9层

电 话: 0571-28865950

传 真: 0571-87901646

联 系 人: 施海寅、冯涛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余瑞玉

住 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电 话: 025-84711188

传 真: 025-84724882

经办会计师: 林捷、罗顺华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 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住 所: 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电 话: 021-63501349

传 真: 021-63610539

评级分析师: 邬羽佳、周晓庆

(七)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 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住 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电 话: 0571-87903235

传 真: 0571-87903239

联 系 人: 陈海峰

(八)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名 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负 责 人: 方士舜

住 所: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中路68号

电 话: 0580-2066004

传 真: 0580-2066121

联 系 人: 项萱霖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 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本期债券的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8]010146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新世纪评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政府支持力度大。舟山市经济在长三角区域经济带动下保持增长态势,地方财力较强。舟山交投作为市本级核心平台企业,可持续获得政府支持。

(2)区域垄断地位。舟山交投为当地水陆客运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依托舟山市丰富的旅游资源,未来水陆客运业务有较大成长空间。

(3)土地储备较多。舟山交投目前拥有5000余亩土地,相关资产变现可对债务偿付提供一定支撑。

2、风险

(1)债务扩张风险。舟山交投近年来累积了较大规模的刚性债务,财务费用相应增加。未来,公司还有较大规模投资计划,债务规模预计将继续上升。

(2)主业盈利能力较弱。舟山交投主业盈利能力较弱,盈利主要依赖于政府补助。

(3)债务集中偿付压力大。舟山交投现有债务规模较大,且一年内到期刚性债务较多,存在较大的集中偿付压力。

(4)或有损失风险。舟山交投存在一定对外担保,面临一定或有损失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评级将持续关注舟山交投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舟山交投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舟山交投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评级对舟山交投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评级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评级相应事项。新世纪评级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本评级机构向发行人发出“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评级调查、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若发行人提出异议)评级结果复议、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于2017年6月28日出具的《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2013年度第一期、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403】显示,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的《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401】显示,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010615】显示,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为136609,债券简称为16舟交01。该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完毕,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发行公司债券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为143235,债券简称为17舟交01。该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完毕,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权变更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于1993年2月26日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的批复》(舟政发[1993]25号)批准,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投资组建,并于1993年6月19日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2011年10月,舟山国资依据2011年7月1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11]39号),下达《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改制组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舟国资发[2011]83号),对发行人进行公司制改造,组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舟山市交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的国有股份全部划归舟山国资,舟山国资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原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净资产,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安会师验字(2011)第374号验资报告。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挂牌成立,11月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自2011年公司制改造完成至今,发行人未发生股权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1日,发行人股东为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企业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金额占发行人注册金额的比例为100%。

截至2017年9月30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

(二)主要工作经历

(下转16版)

(面向合格投资者)

(注册地点:舟山市海淀区新城千岛路225号)

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签署日期:2018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