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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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公告编号:2018-016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皇庭V酒店27层V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太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陈健生先生因外出公干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孙公司真金磚發展有限公司拟向相关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议案2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伟律师、荆亚斌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8--017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太交先生持有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派德高”)90%的股权。深圳派德高持有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派德高盛”)85%的出资份额。前海派德高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派德高,深圳派德高及前海派德高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太交先生(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前海派德高盛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5,164,64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

近日,吴太交先生通知公司,其将所持有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的股权进行了质押。吴太交先生此次质押目的是个人流动资金方面的财务安排,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其控制的公司和本公司的正常运作,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