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5华泰03”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10
债券简称:15华泰03 债券代码:1231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5华泰03”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15华泰03”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相关约定,发行人有权于本期次级债券5年期品种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赎回选择。发行人将于本期次级债券5年期品种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次级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次级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次级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次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次级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且第4、5年的票面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0个基点。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发行“15华泰03”次级债券,2018年4月23日(因2018年4月21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决定行使“15华泰03”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5华泰03”次级债券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5华泰03”次级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1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8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18年3月11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雄胜先生提交的《停止履职函》,其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即日起生效。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陈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待陈志斌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陈志斌先生将履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红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陈志斌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
陈志斌先生简历
陈志斌,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后,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志斌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志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