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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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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通过中青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补充公告

2018-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15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通过中青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通过中青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四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青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下属发电公司的通用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青旅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中青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成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下属发电公司通用设备,中青旅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下属发电公司通用设备。

2.融资金额:5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租赁物件转让给中青旅租赁,同时再与中青旅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中青旅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5年。

5.租赁担保:信用。

6.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无保证金,手续费率为0.52%/年,合计五年2.6%/年共1300万元,期初一次性收取。

7.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年租赁利率为5.75%。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青旅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租赁设备所有权以1元转让给承租人。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1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通过浦银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通过浦银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四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下属子公司的通用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浦银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戈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95000.00万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下属子公司发电等通用设备,浦银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漳泽电力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子公司发电等通用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可联合承租),即公司将子公司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浦银租赁,同时再与浦银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浦银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60个月)。

5.保证金:无保证金。

6.租金及支付方式:按指定日期,等额本金还款,一年两付,年租赁利率为6.8%;无保证金、无手续费。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浦银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租赁设备所有权不低于1元转让给承租人。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1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靖边

盛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通过建信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靖边盛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通过建信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四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靖边盛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50MW风电项目总投资439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预计28830.3万元。为保证项目资金,靖边盛源新能源公司拟向建信金融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设备直租模式进行,融资1.8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注册地址:北京市。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模式,融入人民币1.8亿元的资金。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靖边盛源50MW风电设备。

2.融资金额:1.8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直租方式,即由建信租赁购买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靖边盛源新能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建信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7年(84个月)。

5.租赁担保:联合承租方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承租人,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承租人,靖边盛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第三承租人。

6.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为本金的10%,在最后期数内予以冲抵。手续费按照融资总额3%(其中建信租赁按照融资总额的2%收取,建设银行按照融资总额的1%收取),于放款前一次性收取。

7.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第一年只付息不还本。采用等额本息方式。年租赁利率为4.655%。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建信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承租人。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靖边盛源新能源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不断发展的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并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1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同达热电通过中航国际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达热电通过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五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漳电同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热电公司”)拟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同达热电公司发电机组(部分)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融资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展览,实业投资,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注册资本:746590.5085万人民币。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同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丽军

注册地址:大同市泉运路南侧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开发;电能、热力(热水、热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1278.6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同达热电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同达热电公司发电机组(部分)等,中航国际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同达热电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明细及价值:发电机组设备电气系统包含:高压静电除尘器、640KW柴油发电机组、空冷变频器、10KV保护及电气监控管理系统、交流不间断电源等;热工控制系统包含:调度远动自动化系统、主机DCS系统、在线式室内粉尘浓度日常监测装置、全自动压力控制器、热电偶、热电阻群控自动检定装置等;及其他附属设备等,价值总计22300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发电机组设备。

2.融资金额:2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同达热电公司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中航国际租赁,同时再与中航国际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同达热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航国际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5年(60个月)。

5.租赁担保:漳泽电力全额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为本金的5%,即1000万,期初一次性收取,期末用于冲抵相应金额租金。手续费率为1%/年,期初一次性收取,合计五年1%/年共1000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指定日期,等额本息还款,每隔三个月付租金,年租赁利率为5.225%。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航国际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承租人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承租人。

9.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电同达热电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

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同达热电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同达热电二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同达热电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达热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单位:元

董事会认为同达热电有足够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88739.3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644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公告净资产78.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5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3.融资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19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王坪热力通过河北金融租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河北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五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电王坪热力公司(以下简称“王坪热力公司”)拟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王坪热力公司供热主管网(部分)、隔压站电源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河北租赁融资人民币1.2亿元,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敏俊;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裕

注册地址:朔州怀仁县新家园镇王坪村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工程的投资、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风电、页岩气的开发及电热综合利用;发电及热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售电业务、热力产品的销售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王坪热力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王坪热力公司供热主管网等设备,河北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王坪热力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1.2亿元的资金。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王坪热力公司供热主管网等设备。

2.融资金额:1.2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王坪热力公司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河北租赁,同时再与河北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王坪热力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河北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5年(60个月)。

5.租赁担保:漳泽电力全额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为本金的5%,即600万,期初一次性收取,期末用于冲抵相应金额租金。手续费率为1.1%/年,合计五年共660万元,期初一次性收取。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指定日期,等额本息还款,一期至第三期每隔四个月付租金,第四期至第七期每隔六个月付租金,第八期至第十期每隔八个月付租金,年租赁利率为4.75%。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河北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承租人。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债权人: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

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王坪热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 经预测,2018-2022年王坪热力公司预计供热量2200万吉焦,预计每年收入5394万元,五年收入合计约26970万元,其中供热款6160万元,投资回收款20810万元。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88739.3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644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公告净资产78.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5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3.融资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2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王坪发电通过平安国际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王坪发电通过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五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坪发电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王坪发电公司中低压管道、主给水管道、轴流风机、主蒸汽管道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平安租赁融资人民币3.3亿元。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93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夏

注册地址:朔州怀仁县新家园镇王坪村

经营范围: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及综合利用;项目筹建;电力、热力的生产与经营

注册资本:39161.94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王坪发电公司中低压管道、主给水管道、轴流风机、主蒸汽管道等资产,平安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王坪发电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租赁物明细及价值如下表所示: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王坪发电公司中低压管道、主给水管道、轴流风机、主蒸汽管道等资产。

2.融资金额:2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王坪发电公司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平安租赁,同时再与平安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王坪发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平安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5年(60个月)。

5.租赁担保:漳泽电力按持股比例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为本金的5%,即1000万元,起租时坐扣,租赁期结束后返还。服务费率为0.87%/年,五年共870万元,项目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7.租金及支付方式:第1期至第2期租金日为起租日所在月度后每3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第3期至第9期租金日为第3期租金日所在月度后第6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第10期租金日为第9期租金日所在月度后第12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期末支付,年租赁利率为4.99%。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平安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承租人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承租人。

9.名义货价:人民币100元。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

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王坪发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王坪发电二股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了担保。

4. 经预计,2018-2022年王坪发电公司预计发电量可达662000万千瓦时,每年平均电费收入为34902.58万元,五年合计174512.92万元。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88739.3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644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公告净资产78.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5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3.融资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2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蒲洲热电通过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蒲洲热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五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扩展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所属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公司”)资金衔接,蒲洲热电公司拟采取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6亿元。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对蒲洲热电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敏俊。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三、被担保方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忠太。

注册地址:山西省永济市中山东街20号。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通用设备、煤炭销售;粉煤灰开发、利用;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揽电力工程及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56400万元。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5%,

澄合矿务局持股35%。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用于融资租赁的资产为蒲洲热电公司主厂房等建筑物,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购买以上资产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蒲洲热电公司继续使用,蒲洲热电公司利用该等建筑物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6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明细如下: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蒲洲热电公司等建筑物。

2.融资金额:6亿元。

3.租赁方式:蒲洲热电公司与河北金租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蒲洲热电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河北金租,同时再向河北金租租赁该等租赁物件,租赁合同期内由蒲洲热电公司按照售后回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河北金租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5年(60个月)。

5.租赁担保:公司按投资比例对蒲洲热电公司与河北金租的售后回租赁融资总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蒲洲热电公司以其电费收费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本次租赁业务无保证金,租赁服务费率为1.5%/年,五年共计4500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年租赁利率在同期银行基准利率4.75%的基础上下浮5.26%,即4.5%,采取浮动利率,等额本金按季度支付租金。

8.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所有权归河北金租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资产所有权归还蒲洲热电公司。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债权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

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担保金额:3.9亿元。

7.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蒲洲热电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蒲洲热电的二股东——澄合矿务局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了担保。

4. 蒲洲热电2018年经营净现金预计7000万元,同时项目建设投资期间留抵进项税2亿多,近年内不上缴增值税,年可以减少现金流出4000万元,公司年净现金流最低13500万元,能够保证该笔还贷资金。另外,公司电费、热费按时足额回收,同时随着电力、燃煤市场的有利变化,公司经营情况逐步好转,现金流逐步充足富余,预计2019年至2022年,公司年平均净现金流在18000万元以上,进一步保证还贷资金。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88739.3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644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公告净资产78.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5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3.融资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2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王坪热力通过华夏金融

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王坪热力通过华夏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要求,现就上述公告中“第五节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电王坪热力公司(以下简称“王坪热力公司”)拟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王坪热力公司光伏风电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夏租赁融资人民币1.6亿元。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注册地址:昆明市。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裕。

注册地址:朔州怀仁县新家园镇王坪村。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工程的投资、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风电、页岩气的开发及电热综合利用;发电及热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售电业务、热力产品的销售。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模式,融入人民币1.6亿元的资金。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王坪热力光伏风电设备。

2.融资金额:1.6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直租方式,即由华夏金融租赁购买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王坪热力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华夏租赁支付手续费和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10年(120个月)。

5.租赁担保:漳泽电力全额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无保证金,手续费按照融资总额9%(分两年收取)。

7.租金及支付方式: 在出租人支付首笔设备价款之日起的12个月租前期+宽限期内,仅需按季支付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照等额本金、季度后付方式计算支付租金。年租赁利率为5.73%。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华夏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结束后,承租人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承租人。

9.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

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王坪热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 经预测,2018-2022年王坪热力公司预计供热量2200万吉焦,预计每年收入5394万元,五年收入合计约26970万元,其中供热款6160万元,投资回收款20810万元。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88739.3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644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公告净资产78.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5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3.融资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