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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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8-02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3月14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中电兴发作为联合体成员在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中中标(招标编号:ZH-2017-151),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08,702,744.00元,并于近日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

一、项目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庄河市智慧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特许经营权采购

2、招标人名称:庄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采购代理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精准扶贫、智慧旅游

5、招标编号: ZH-2017-151

6、中标价格:中标价格为人民币308,702,744.00元(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辽宁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最终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可以积累智慧城市范畴内的各类智慧应用的建设经验,将对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领域的产品、业务发展以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的市场 影响力及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中电兴发在智慧平安城市领域中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业务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完善智 慧城市解决方案,助推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的影响。公司与招标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将对公司目前业绩以及未来业绩的提升和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子公司中标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在上述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