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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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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就2018年3月13日披露的新能源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风险补充提示如下:

(1)公告披露的项目盈利指标是根据可研报告测算出来的经济指标,要达成上述盈利指标需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对三元前驱体材料的需求大幅增长,二是钴、锂、镍等有色金属价格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并能够为下游客户所接受;三是本投资项目能顺利完成各项建设并实现达产达标;四是本项目产品在技术和品质上相较行业有比较优势,销售顺畅。如上述条件不能如预期成就,则盈利指标存在不能实现的风险。

(2)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锂电三元前驱体材料主要包含镍、钴、锰、锂等有色金属元素。目前,钴、锂等金属的价格处在历史相对高位,尤其是钴的价格,一直呈上升态势。如果钴、锂等金属价格继续上涨,或者维持在相对较高的价位,有可能导致下游厂商选择或开发成本更低的潜在技术路线。随着技术进步,如燃料电池和硫-锂空气电池等其他技术路线的电池能量密度和性价比超越三元锂电池,则存在三元锂电池可能被替代的风险。

(3)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锂电三元前驱体材料,未来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和3C用电池市场。虽然新能源电动汽车已被许多国家和汽车工业企业作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方向,但新能源电动汽车何时能够大规模普及消费尚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本项目产品三元前驱体的需求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不及预期,则有可能导致本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销售和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锂电三元前驱体材料主要包含镍、钴、锰、锂等有色金属元素,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销售跟钴、镍、锂等金属价格直接相关。目前,钴、锂等价格处于历史相对高位,如果钴、锂等有色金属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则存在导致本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项目70%的资金拟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措,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都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资金不能按期筹措到位从而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建设完成的风险。

(6)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跨度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工艺技术等项目投资建设的条件都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期推进,或者项目投产后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的收入和利润的风险。

(7)本项目用地尚需当地主管部门完成规划调整,如果无法按期完成土地规划调整与供地手续,本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按实际供地情况延期建设或是易地建设;本投资项目尚需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后续还需开展项目的能评、安评、职业卫生评价和环评工作,四项评价工作需得到经信、安监、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上述审批、备案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备案手续不能顺利完成,将导致本投资项目存在不能按规划时间完成的风险。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关于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回复如下:

1.公告披露,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25.25亿元,年均利润总额11.81亿元。请补充披露:(1)本次投资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2)项目实现上述盈利的条件、预计时间;(3)预测选取的主要参数情况,并分析说明是否合理审慎。

答:

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公告中“三、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披露的“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25.25亿元”有误,根据可研报告应为“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15.25亿元”。

(1) 本项目委托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咨询并按照建设项目规范要求编制了项目可行性报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项目涉及的产业政策、原料和产品市场、工艺技术及装备的先进性、公用工程保障、环境影响、节能降耗、安全及职业卫生、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本项目产品符合发改委2017年1月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3.1.4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三元体系”;符合2017年9月工信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 年版)》“关键战略材料”中第四项“新型能源材料”,其中第1项“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项目主要工艺技术由公司自主研发,环保措施考虑详实,充分体现了绿色制造的理念。

(2)上述盈利是可研报告做出的效益评估测算,实现上述盈利的条件,一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对三元前驱体材料的需求大幅增长,二是钴、锂、镍等有色金属价格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并能够为下游客户所接受;三是本投资项目能顺利完成各项建设并实现达产达标;四是本项目产品在技术和品质上相较行业有比较优势,销售顺畅。

本投资项目是公司中长期规划项目,项目规划建设时间为:计划从2018年10月开始建设,分期投入,至2021年10月建成投产;但本规划建设时间需以取得项目用地、通过各项行政审批备案、获得银行融资等为前提。项目建成后完全达产达标并实现收益尚需要一个过程,预计到2021年产生收益,达成预期收益的时间预计到2023年。具体预计如下:

如取得项目用地、通过各项行政审批备案、获得银行融资等时间延后,则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将相应延后。

(3)本项目考虑到项目未来长期运行需要,以过去5年和10年钴、镍、铜等金属平均价中较低者为基准测算原料和产品价格,本项目原料价格参数取过去5年的平均价和预期的折扣价,产品价格参数则根据过去5年的金属平均价按不同含量比例计算再加上不同型号产品的加工费。价格参数选取考虑到了长期波动因素,相对审慎合理。

2.公告披露,本次项目投资金额30%由公司自筹,70%计划申请银行贷款。请补充披露:(1)结合目前的资产负债情况,量化分析本次投资采用银行贷款对公司负债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2)本次投资后,控制上市公司杠杆水平,保持良好资产结构的具体措施。

答:

(1)、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前景的预期,在项目实施期间将进一步发挥公司现有“一体化”产业优势,通过增强盈利能力,增加盈余累积来满足项目自筹资本金。按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情况,预计项目完成投资后增加银行借款44.59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63.90%左右。本项目借款属专项长期借款,不影响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银行授信额度。项目借款在建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会计政策进行资本化,不会对建设期生产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项目投资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产业链更加完善,竞争优势明显。虽然阶段性资产负债率将会有一定程度上升,但据于未来产业发展的盈利预期和竞争力的提升,有助于公司资产结构的优化并改善负债水平。公司通过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盈余增加权益资本,并适时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措施来控制公司杠杆水平。

3.公告披露,本次投资项目的主要产品三元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请补充披露:(1)结合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的主要技术路径,分析三元材料的主要竞争优势,是否存在技术升级换代的风险;(2)结合三元材料的市场竞争格局,从原料供应、生产工艺、技术壁垒、销售渠道等角度分析公司进行三元材料生产的核心竞争力。

答:

(1)在动力电池路线上,前几年我国一直主要在发展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而日韩企业主要在发展三元锂电池技术。前者理论上相对安全,技术开发的重点是提升能量密度。近几年磷酸铁锂电池在能量密度提升方面的进展较为缓慢,三元电池凭借高能量密度优势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磷酸铁锂材料的理论克容量约为170mAh/g,三元材料的理论克容量约为278mAh/g。虽然三元材料的热稳定性不如磷酸铁锂材料,但电池的安全性不只是通过电池的正极材料来判断,而是由包括封装系统在内的控制系统、生产管控的严密性等共同决定。2018年2月工信部发布最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对续航里程、能量密度和车速做了详细的量化规定,三元电池在未来的市场主导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原材料成本的上升,未来三元锂电池存在一定的技术升级换代风险。虽然目前燃料电池、硫-锂空气电池等其他技术路线电池的工艺技术和商业化还不成熟,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商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三元电池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其他技术路线电池的能量密度和性价比有可能超越三元锂电池。

(2)本项目将充分依托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是钴产品的重要供应商,拥有领先的资源优势,已在刚果(金)主要矿产区建立了从原料供应、钴铜湿法冶炼、火法冶炼及选矿的钴铜资源开发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国内制造基地的原料供应。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规划布局镍、锂等资源,为保障未来三元前驱体所需原料供应做准备。

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和科研平台,不仅拥有多名国内外三元材料高级技术专家和一批博士、硕士,还配置了专用的小试、中试、大试平台装置,以及专业测试分析装置。通过几年的研发和技术攻关,已成功开发了多款三元前驱体材料,掌握了NCM523、NCM622、NCM811和NCA(O)等多款产品的核心制造技术,现已申请三元材料专利19项,其中《一种超大粒径镍钴铝氧化物的制备方法,专利号:201510988534.4》已获授权。

公司已建立覆盖国内外市场的销售网络,与业内主要的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元前驱体的客户大部分都是公司钴产品的客户,公司在客户开发和产品销售上有着较为明显的综合优势。

4.公告披露,本次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请补充披露目前已完成的审批情况,尚需完成的具体审批事项,是否存在项目无法按照预计进度推进的风险。

答:

本投资项目目前已取得《桐乡市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确认书》。本投资项目尚需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后续还需开展项目的能评、安评、职业卫生评价和环评工作,四项评价工作需得到经信、安监、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上述审批、备案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项目建设的拟用地块需待桐乡经济开发区完成规划调整,如果桐乡经济开发区无法按期完成规划调整与供地手续,本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按实际供地情况延期建设或是易地建设。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开始复牌,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4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的通知,华友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情况

华友投资将其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

2、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华友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质押登记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

截止本公告日,华友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14,328,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9%;其中已累计质押102,2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9.45%,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