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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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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消公司为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福星新材料授信3.5亿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拟授信金额等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决定撤消该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人民币 4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3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新材料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中4亿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星新材料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8年3月29日(周四)14:45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24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于近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共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福星新材料向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相关合同约定,福星新材料向平安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中4亿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星新材料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项担保已经本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福星新材料:该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0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法定代表人谭红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14,529,425.42元、负债总额1,075,139,169.80元、净资产1,739,390,255.6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649,000,000.0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下同);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268,170.33元、利润总额-181,532,664.75元、净利润-191,034,698.23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833,084,124.17元、负债总额1,191,197,686.40元、净资产1,641,886,437.7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325,000,000.00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02,618,874.96元、利润总额-97,589,362.47元、净利润-97,503,817.8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级。

三、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平安银行;

保证人:本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合同生效: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反担保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债务人):福星新材料

被保证人:本公司

反担保范围:基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上述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反担保期间:本承诺函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为债务人代偿之日后三年。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生效时间:自反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福星新材料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福星新材料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正常,经营稳健,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善、自身盈利能力的提升,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福星新材料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清偿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54,022.73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3,432.29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54,022.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0.56%)、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3,432.2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2.60%),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25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9日下午15:00。

6、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18年3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人民币 4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27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邮编:430022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人:肖永超 尹友萍

2、 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