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九)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相关的决议及公告已于2017年5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华桂支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该协议已于2018年3月12日到期。2018年3月15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华桂支行再次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事项进展
(一)2018年3月15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华桂支行签署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67天
2、产品代码:217118163
3、投资及收益币: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1R)
6、产品规模:上限0.6亿元
7、产品销售地区:广东省分行
8、产品成立日:2018年03月15日
9、产品到期日:2018年05月21日,遇特殊情况产品到期日可能调整。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06%(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11、投资期限:67天
12、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用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1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认购总额为6,000万元。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收益率,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对本产品进行及时赎回、追加认购。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且认购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时,公司将不另行公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华桂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意见已于2017年5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产品类型是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7、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本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将直接从理财计划中扣付缴纳,本理财计划将因为前述增值税等税负承担导致计划税费支出增加、理财计划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从而降低收益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 8月29日、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24日和2018年2月9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七)》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有32,590万元(含本次披露的蕴通财富·日增利67天)未到期。
七、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7天”理财产品协议》及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银行转账单。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