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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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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4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6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200,000元,转增120,6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2,6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预付账款等,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董事长林建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林建华、张虹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杨德仁、俞竣华、刘晓松回避表决。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经营范围事项,以及公司其他相关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8年3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3%)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简化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总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7%)的额度范围内,对2018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周光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佩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4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6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200,000元,转增120,6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2,6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汇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议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提交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以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福斯特集团持有的226,290,000股公司首发限售股已于2017年9月5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29%。未来6个月内,福斯特集团除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不超过(含)750万股公司股份以外,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上述控股股东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董事林建华先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85,638,000股公司股份(其中85,500,000股为首发限售股,已于2017年9月5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30%。林建华先生未明确未来6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公司股票,因此存在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一、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福斯特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4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6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200,000元,转增120,6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2,600,000股。

二、控股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及理由

(一)控股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2018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福斯特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

(二)控股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理由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及每股收益情况,建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强公司实力,有利于未来参与重大项目竞标。同时,截至2018年3月13日,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合计持股65,46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6%,相对较少,建议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优化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特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控股股东承诺,若董事会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该项议案时将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一)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合理性和可行性

上市三年(2014~2016)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8.64亿元,三年现金分红占年度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1.87%、43.47%、47.42%。2017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241,200,000元,占年度净利润比例为41.22%。上市三年(2014~2016)公司未实施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1,511,805,608.93元,资本公积充裕,足以满足实施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要求。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增强公司实力,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公司董事林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投票赞成上述议案,并承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四、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经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林建华先生在董事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事项前6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任何变动。

(二)经确认,未来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除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不超过(含)750万股公司股份以外,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上述控股股东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林建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明确未来6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公司股票,因此存在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三)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的6个月内,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首发限售股解禁的情况,涉及控股股东福斯特集团所持股份226,290,000股、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所持股份85,500,000股首发限售股于2017年9月5日上市流通。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后的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主要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司对报告期末应收款项等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12年由于欧盟和美国的对光伏行业进行“双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球光伏市场日益低迷,光伏组件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我国光伏组件企业普遍出现库存积压,部分光伏组件厂商停产、减产,在2012年度普遍出现经营亏损。当年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企业无锡尚德也被宣告实施破产重整。下游行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导致公司客户整体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判断201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存在明显减值迹象,进而采用单项计提方式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以来,受益于国内多项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光伏行业出现回暖,下游大客户的经营情况虽有所改善,部分企业也实现扭亏为盈,但整体上看,下游客户的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仍然较差,偿债能力并未明显改善,总体偿债风险仍然较高。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并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上期保持一致,均系采用单项计提与账龄组合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预付账款等,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

三、 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16,094,004.83元。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4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6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200,000元,转增120,6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2,600,000股。

二、 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作以下变更:

原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EVA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封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经营范围事项,以及公司其他相关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8年3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将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邦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邦进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留任公司担任顾问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光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周光大先生简介如下:

周光大先生:1981年2月出生,浙江大学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全资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管新产品及技术研发工作;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光电专委会委员、IEC TC82专家组专家等社会职务;入选浙江省151人才计划,2018年度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公示。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周光大先生的简历及相关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周光大先生具备担任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周光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9日

至2018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第10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01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林建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街407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8年4月9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街407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传真号码:0571-63816860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上半年光伏行业受“630政策”的影响出现抢装潮,公司产品一度供不应求,价格处于高位。抢装潮结束后,行业整体回落,组件价格大幅下滑,公司产品价格也随之下降,导致公司今年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2017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出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增长,其中光伏胶膜出货5.77亿平米,光伏背板出货3,734.61万平米。公司正在加大力度推广白色EVA、PO胶膜等高附加值的胶膜新产品,以平衡常规EVA胶膜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还将全力推进电子电路材料感光干膜、FCCL,锂电池材料铝塑复合膜等项目的建设,加强公司在功能膜、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降低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