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处置雷科防务股票的告知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33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处置雷科防务股票的告知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雷科防务”)于近日收到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雷科防务股票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通过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设立的“渤海信托·雷科防务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受让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滩安防”)合法持有的雷科防务(股票代码SZ.002413)10,000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股票收益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小写:650,000,000元)(以下简称“股票收益权受让款”),信托期限3个月。外滩安防以其持有的雷科防务10,0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外滩安防到期回购。
上述股票收益权受让款已于2017年12月11日支付,标的股票于2017年12月14日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该单一资金信托于2018年3月10日到期,合同约定逢法定节假日递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3月12日合同到期。
截至到2018年3月13日17:00外滩安防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标的股票收益权回购价款。华融华侨作为信托合同编号bitc2017(t)-12938号的“渤海信托·雷科防务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项下委托人,由于回购人外滩安防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清偿本信托融资款项,华融华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按照合同约定的强制执行条款(已公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处置上述标的股票,以回收华融华侨投资;
2、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外滩安防支付违约金,在标的股票处置期间加收违约金,并将此逾期情况报告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时赔偿华融华侨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的差额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3、依法要求外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忻翀杰等保证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4、其他有利于维护华融华侨利益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