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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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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8-0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市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初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公司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政策及管理办法,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于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如下: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39.4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时收回以往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约0.9亿元,减少了本年度坏账准备损失金额。另外,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约36.2亿元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同时冲销了相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已达到使用期限或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净损失为34.9亿元(其中, 发生与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29亿元人民币),有8.5亿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随资产报废处置而转出。

另外,对已达到使用期限或因经营需要需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处置,净收益约为564.6万元,60.6万元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随资产处置而转出。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1亿元。部分在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出售而转出相应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约1.32亿元。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简称“联通BVI公司”)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公积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18年3月15日提议派发2017年度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052元。该股利预计将于2018年5月11日经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收到。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提议据此派发2017年度的股利。

根据联通红筹公司2017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的建议,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收股利约6.99亿元。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预提的2018年度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约6.17亿元。以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02.34亿股计算,每10股可派发现金股利0.204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与《中国联通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息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同时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该事务所协商2018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业绩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授予条件达标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2、确定授予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规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

3、授予对象和数量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合计54.9万股。

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55人调整为7,849人,授予数量由80,302.4万股调整为80,247.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同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

同意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2018年度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非融资性担保。

除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财务公司在该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地方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议案》。

同意在地方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多种方式,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依据该报告编制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网站)。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拟在2018年5月11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在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中,如下事项需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联通红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2)重选董事及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事项;

(3)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一切适用法律购买联通红筹公司股份的事项;

(4)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行使配发、发行及处理联通红筹公司额外股份的权力的事项。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事宜另行通知。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8-02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相关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市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旸川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勤勉、尽职履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认真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会议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认为:

1、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公司持续完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政策和估计判断依据,明确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提取比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

3、公司严格履行资产核销的各项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1,2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2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247.5万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7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309号),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5、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

7、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均在前一个业绩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或以上,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

3、2016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注1:为更好满足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自 2017 年起原主营业务收入所包含的 ICT 业务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已重分类至其他业务收入下的销售通信产品收入,并相应重列历史期间相关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综上,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2、授予数量:80,247.5万股

3、授予人数:7,849人

4、授予价格:3.79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849人,激励对象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55人调整为7,849人,授予数量由80,302.4万股调整为80,247.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对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首期授予的84,73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为225,203万元,2018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受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的估计与授予日公允价值及其他假设估计的预测性影响,目前预计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与实际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实际成本应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预计员工考核达标率和离职率等参数确定,应以公司出具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预计,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2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实施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81,292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3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联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354,292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37,354,2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1,725,129,814.3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9,060,127.7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6,069,686.59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7.25亿元(含人民币617.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承诺若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均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812,920,932元。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1,2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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