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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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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版)

表3-5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监局申请报批或报备。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3-6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机构

1、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图

(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3-1

(2)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3-2

2、控股子公司与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设有6家境内控股子公司和1家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3-7

注:1、国泰君安资管2017年7月注册资本变更为20亿元;

2、国泰君安创投2017年12月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龚德雄;

3、2017年4月27日,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104,500万元的报价成为国联安基金51%股权的受让人。公司将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协助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公司转让国联安基金51%股权尚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①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18楼1804-1807室

办公地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18楼1804-1807室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0日

实缴资本:3,198万港元

持股比例:100%

负责人:王松

经营业务:国泰君安金融控股通过其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包括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及贷款、投资与做市业务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证券相关业务。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8单位:千港元

注:合并口径,2016年财务数据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②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8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资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9单位:万元

注:合并口径,2016年财务数据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③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21号26层、28层、31层及6F室、10A室、10F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21号

成立日期:2000年4月6日

注册资本:12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王桂芳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期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10单位:万元

注:合并口径,2016年财务数据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④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11F07-09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11F07-09室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49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阴秀生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直接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金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创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11单位:万元

注:合并口径,2016年财务数据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⑤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26.1亿元

持股比例:51%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证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12单位:万元

注:合并口径,2016年财务数据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持股比例:51%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情况说明:2017年4月27日,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104,500万元的报价成为国联安基金51%股权的受让人。公司将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协助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公司转让国联安基金51%股权尚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国联安基金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13单位:万元

注:合并口径,2016年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⑦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35号4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35号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4.8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刘桂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上海证监局报备,2011年12月30日,公司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国翔置业,专门从事公司自用办公楼项目开发管理。

国翔置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3-14单位:万元

注:2016年财务数据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分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本公司(母公司)在全国设有30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3-15

■■

(3)证券营业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本公司(母公司)在全国设有302家证券营业部(其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滨河路证券营业部已于2017年2月22日注销。),在当地开展证券经纪等证券业务,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表3-16

二、发行人业务

(一)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分析

本公司能够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并持续保持位于行业前列的综合竞争力,主要依靠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

(1)突出的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既有的优良传统,稳健经营,持续创新,综合竞争力始终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资本规模、盈利水平始终保持行业前列。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4年及2015年,本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位于行业第3位。2016年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位于行业第3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位于行业第2位。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04%、23.65%和10.64%,明显高于证券业和上市证券公司平均水平。

持续居于行业前列的综合竞争力,二十年的传承与积淀,铸就了“国泰君安”的优秀品牌,使“国泰君安”成为证券业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品牌之一。国泰君安证券在国际财经媒体Euromoney(《欧洲货币》杂志)主办的“2013年卓越奖”评选中荣获“大中华地区最佳证券交易公司”。

(2)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本公司业务体系全面均衡,主要业务均居于行业前列,综合业务能力突出。

证券经纪业务方面。本公司是全国最大的证券经纪商之一,拥有广泛的营销服务网络和客户基础,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力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在境内29个省、市、自治区设有30家分公司、302家证券营业部,客户数量、客户资产规模稳居行业前列。2014年7月,本公司受让了上海证券51%股权,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客户基础和服务网络。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据证券业协会统计,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排名均为行业第1位。

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方面。2010年3月,本公司第一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融资融券试点资格。报告期内,本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一直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和股票质押待购回金额分别列行业第2位和第3位。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本公司多年来在股票债券承销保荐、并购重组等业务上一直位于行业前列。根据Wind资讯统计,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股票债券主承销金额均排名行业第3位。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是证券行业首批获准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国泰君安资管已经形成完整的产品线,培育了突出的产品创新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快速攀升且稳居行业前列。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资管资产管理规模8,464.26亿元,其中主动资产管理规模排名行业第3位。

期货业务方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为国内首批获得金融期货经纪、金融期货全面结算、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资格的公司,在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业务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综合实力位于行业前列。

在主要业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注重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打造了一体化业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公司在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了激励各个业务线之间有效合作的机制,提升了公司综合业务能力和协同效率,各地的分支机构也已成为公司诸多创新业务、产品以及机构业务的分销渠道和服务网络。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的综合业务能力,努力向综合金融服务方向创新和转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3)居行业前列的创新能力

本公司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是证券行业创新的先行者之一。近几年,公司在信用交易、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衍生品等主要新业务领域均能快速反应,初步取得领先优势,相关业务对公司收入的贡献度持续提升。

公司积极推进FICC、资产托管、新三板、互联网金融、自贸区等业务创新,首家获得金交所国际A类会员资格、首批获得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等创新业务资格;FICC业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FICC业务链金融创新获得2015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一等奖,新三板做市成交量排名行业第3位,托管和机构运营外包业务运营规模居行业第3位。

同时,传统业务加快创新转型步伐,证券经纪业务加快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2016年度,公司分支机构通过开展综合理财服务实现的多元化业务收入占分支机构收入比重达到39.7%;交易投资业务加快向低风险、非方向性业务转型,加大力度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相关收入稳定增长;投资银行业务新的价值链体系初步形成。

公司在主要新业务上的发展,不仅巩固了公司行业地位、提升了公司综合实力、优化了公司收入结构,还将继续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持续领先的研究能力

本公司的前身君安证券1996年成立了证券研究所。本公司成立后,始终保持优秀的研究实力。目前,公司研究所是行业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机构之一。

在业内具权威性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中,本公司多年来一直位居前列。在2016年新财富、金牛奖、水晶球、第一财经等卖方分析师专业评选中,研究所全部荣获最高奖项,整体研究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5)较为成熟的国际业务平台

本公司主要通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业务范围涵盖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及贷款、投资与做市等业务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国泰君安国际已成为在港中资券商中业务品种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经营业绩最好的公司之一。2010年7月,国泰君安国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通过IPO方式上市的在港中资券商。2011年3月,国泰君安国际成为恒生综合指数金融成份股;2015年9月,国泰君安国际成为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指数成份股并成为港股通标的股票;2015年7月,国泰君安国际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并于2015年10月正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较为成熟的国际业务平台,有利于本公司提升国际业务品牌认知度,更好地把握日益增加的跨境业务机遇,满足客户多市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并为公司进一步推进国际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6)较强的风险合规管理能力

本公司始终秉持稳健的经营风格,较好应对了市场周期波动风险,保持了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稳健的经营风格也使得公司能够在风险可承受的前提下,及时把握行业改革创新的机遇,成功实现各项业务的创新发展。

高度重视风险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体现。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设置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等风险管控机构,并实行风控联席会议、授权管理、专业风险管控和一线风险管控等机制,有效实现了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的融合、一线风险管控与专职风险管控部门的融合、前后台部门之间的融合,提升了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近年来的创新转型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自2008年以来,公司连续10年获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类AA级,也反映了公司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2017年6月,标准普尔评级服务上调公司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至BBB+,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维持公司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为Baa1。

(7)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力

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业务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持续推进证券信息技术创新,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信息技术能力,是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应用的先行者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系统关键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行业领先。2011年,公司运维管理流程顺利通过了ISO20000认证审核,成为业内首家通过该项认证的证券公司。2014年,公司建成了业内领先的高等级、大容量的数据中心,为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公司创新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打下了扎实基础。2015年末,公司成功通过了CMMI三级认证,在证券期货行业首家通过CMMI三级认证,并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CMMI3、ISO20000、ISO27001三项主要IT管理国际标准认证的证券公司。2016年,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创新平台获得第五届证券期货行业科技进步奖唯一一个二等奖。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力为业务的安全运行和创新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8)优秀的管理团队

优秀的管理团队是公司成功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本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本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进取、年富力强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近20年的金融证券从业经验、其中大部分在本公司和本公司前身任职时间超过15年;他们经历了我国证券业发展的主要历程和多个周期,对证券市场及证券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他们长期协同合作,有着共同的理念和目标,对公司发展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历经市场洗礼,始终积极进取。本公司认为,优秀的管理团队将继续推动公司在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行业创新变革带来的机遇,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

2、竞争劣势分析

公司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近年来,本公司不断加大对创新业务拓展力度,创新业务发展处于行业前列,但创新业务收入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目前,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仍然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交易投资等传统业务,但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期货业务、国际业务等新业务的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今后,本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转型,大力开展业务产品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创新业务和多元化业务收入规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努力降低证券市场景气周期对本公司收入的影响。

(二)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母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证券交易投资、证券研究、新三板、资产托管等业务(详见下文1至8的相关内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国泰君安期货、国泰君安创投以及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分别从事资产管理、期货、基金管理、直接投资等业务(详见下文9至12的相关内容);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经有权机关核准的证券相关业务(详见下文13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详见下文14的相关内容)。

1、零售业务

本公司零售业务定位于通过网下服务渠道和网上金融服务平台,从场内场外、线下线上、境内境外为零售客户提供多市场、全周期、多层次和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坚持巩固和提升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力的同时,依托服务网络和营销渠道,不断拓展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范围,努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进零售业务向综合理财和财富管理转型升级。

(1)业务概述

本公司是全国营销服务网络最广、客户规模最大的证券经纪服务商之一,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始终位于行业前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在境内29个省、市、自治区设有30家分公司、302家证券营业部。本公司依托庞大的营销网络、优秀的研究实力、先进的证券交易系统及集中交易平台,为全国700多万名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的代理证券买卖服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证券托管市值均居行业前列。

(2)经营情况

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本公司的优势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按母公司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的市场份额分别为4.95%、4.72%、4.38%和5.27%,行业排名分别为第4位、第5位、第5位和第2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分别为567,600.99万元、1,498,864.06万元和576,143.79 万元,占母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16%、50.25%和33.93%,行业占比分别为5.41%、5.57%和5.52%,行业排名分别为第1位、第2位和第1位。

根据Wind资讯统计,按母公司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金额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7单位:亿元

②综合理财服务

公司综合理财服务包括证券交易、产品配置、融资融券、研究咨询、理财规划、支付转账,以及客户个性化的定制服务等一揽子综合性服务内容。2016年度,公司分支机构通过开展综合理财服务实现的多元化业务收入占分支机构收入比重为39.70%。

2、机构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的机构业务定位于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境内外各类高端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金融同业提供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证券研究、销售交易、PB业务、资本中介、投资顾问、财务顾问、产品创设等各类跨境综合金融服务。

专业化的服务使得公司始终保持了在机构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公募基金分仓市场的排名一直稳居行业前列,在全国社保、阳光私募等机构客户服务市场的占有率也名列前茅。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公募基金等机构客户服务竞争力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推动机构业务转型升级,打造高端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同业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在组织架构方面,公司新设了机构金融部和产品金融部,着力为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同业客户等境内外高端客户提供综合金融业务;在业务结构方面,从主要基于卖方研究的销售交易业务,向销售交易、PB业务、资本中介、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等综合金融业务转型;在客户结构方面,从以交易类机构客户为主,向机构类、产业类、同业类和跨境类等多元化的客户结构转变。

根据Wind资讯,最近三年本公司(母公司)机构业务公募基金分仓佣金分别为2.85亿元、5.62亿元和3.28亿元。

3、证券信用交易业务

(1)业务概述

证券信用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现阶段,国内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本公司是行业内最早开展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业务规模均居行业前列。

①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2010年3月,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融资融券第一批试点资格。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本公司为沪深交易所首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试点券商,2013年6月,本公司正式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③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是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并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一项经营活动。2012年8月本公司获准成为转融通业务试点;2013年2月获准成为转融券业务试点,成为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首批证券公司之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为100亿元。

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投资者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的交易行为。

2012年5月本公司正式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⑤微融资业务

公司微融资业务是基于股票质押回购和约定式购回业务,依托互联网平台,以沪深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为担保的小额担保融资业务。

2014年6月本公司正式开展微融资业务。

(2)经营情况

①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采取审慎管理思路和逆周期杠杆调节措施,稳步推进融资融券业务创新发展。通过折算率、标的券范围、保证金比例等参数调整,主动控制业务规模,有效规避了市场风险,维护了公司和客户利益,引导理性投资。

最近三年,本集团融资融券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表3-18单位: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平均担保比例远高于140%的关注线和130%的警戒线,公司融资融券资产总体处于安全状态。

2015年1月,公司因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三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积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全面梳理相关业务流程,进一步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2015年4月,公司已恢复开展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业务。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公司坚持“审慎积极”的经营策略发展股票质押业务,不断完善业务流程,提升业务管理能力,有效控制业务风险,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最近三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表3-19单位:亿元

最近三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319.34%、348.73%和238.00%,远高于公司设定的警戒比例(150%-180%)和最低比例(130%-160%),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资产总体处于安全状态。

③转融通业务

最近三年末,公司开展转融资余额分别为80.41亿元、0亿元和45.43亿元,公司转融券余额分别为17.55亿元、0亿元和3.55亿元。

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最近三年末,公司开展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待购回余额分别为3.65亿元、4.34亿元和0.24亿元。

⑤微融资业务

截至2016年末,公司微融资客户数量为14.00万人。最近三年的余额规模如下:

表3-20

4、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范围涵盖股票、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承销与发行、各类债券的承销与发行、企业并购重组及财务顾问业务、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同时亦为企业提供私募与战略投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等财务顾问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一直是本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亦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本公司凭借雄厚的投行运作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多年的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先后为国内众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企业提供了针对性的投行专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本公司投行业务几乎覆盖了全国主要区域、主要行业,在金融、电力、交通运输、大型设备制造、通讯设备、有色金属、汽车及零配件、酿酒、制药、化工、煤炭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2)经营情况

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母公司)境内股票及各类债券主承销金额分别为1,433.20亿元、3,239.23亿元、4,508.89亿元和2,342.33亿元,主承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15.15亿元、30.62亿元和34.98亿元。

①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情况

本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IPO、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等,旨在根据客户自身条件和个性化特点以及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差异化要求,通过提供不同股本金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对权益资本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根据Wind资讯统计,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母公司)累计为169家企业提供了IPO、优先股和再融资的保荐与主承销服务,累计主承销金额为3,956.56亿元,列行业第3位。

②债券承销业务

债券承销业务一直是本公司的优势投行业务,在国内券商中居于领先水平,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其他各类金融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品种,旨在为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从设计、协助申报、定价、发行、销售以及后续监管、服务的全过程专业服务。

本公司是国内券商中拥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最多的券商之一,是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员,亦是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团成员。2012年5月本公司成为首批通过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商资格的券商之一。2012年11月,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资格。

根据Wind资讯等统计,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主承销各类债券金额合计为7,592.66亿元,列行业第3位。

③企业并购及财务顾问业务

本公司企业并购及财务顾问业务以发现价值、创造价值为导向,旨在通过对交易工具、交易结构、交易流程等的策划和设计以及交易标的的估值定价,为交易双方提供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资本运作服务,以促进产业的整合和企业的发展。业务范围包括战略性并购、财务性并购、企业资产和业务重组、买壳和借壳上市、恢复上市、企业破产重整等。同时,本公司亦利用自身专业能力,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政策咨询等顾问服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公告,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连续三年获评A类资格。

④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券商。作为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的结构性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是近三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要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之一。自2005年国家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业务以来,本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013年,本公司主承销了隧道股份BOT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主承销金额4.68亿元。2014年,本公司主承销了浦发银行2014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国银行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等12家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金额共计236.11亿元。2015年,本公司主承销了企富2015年第三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平银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等20家金融机构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金额共计403.83亿元。2016年度,本公司主承销了启元2016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项目、莞盈2016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等19家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主承销金额共计298.07亿元。

5、证券交易投资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金以买入持有、做市交易等多种方式买卖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主要包括权益投资业务、固定收益证券业务和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等。

权益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及其他权益类证券。近年来,公司权益投资业务秉持价值投资理念,积极发挥公司整体的投资研究优势,主要投资于蓝筹股。

固定收益证券业务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同时也在不断发展大宗商品(含贵金属)、外汇等业务。本公司是国内取得固定收益交易投资业务资格最多的券商之一,已获得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做市商(双边报价商)资格、利率互换业务资格、报价回购业务资格、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承销商资格,同时也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成员。

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指利用金融衍生品对冲股票投资风险,并寻求金融市场中具备风险收益特征优势的投资机会的业务。本公司早在2004年就组建证券衍生品交易投资团队,是业内最早从事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着重跟踪证券市场波动,运用股指期货、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和程序化交易等,执行低风险、稳定收益的多样化交易策略,在严格控制自营交易的风险敞口的前提下,获得稳定、合理的回报。本公司证券衍生品投资业务始终致力于国内证券衍生品的创新,是国内首只ETF—上证50ETF的国内主要的技术顾问、国内首批跨市场ETF创新产品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和嘉实沪深300ETF的流动性服务提供商、深100ETF主创新联盟的核心成员、上证180ETF等多只ETF的主交易商。

创新业务方面,公司于2014年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外汇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于2015年获得股票期权自营、做市业务资格。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始终把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放在首要位置,秉持稳健、审慎的投资思路开展业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灵活运用多种业务模式,统筹投资业务和非方向性业务协同布局,在交易投资、量化对冲、报价回购、资本中介等业务均取得较好业绩,并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证券衍生品投资开展股指期货、期权做市等风险中性业务,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对冲策略和交易模式,有效地应对市场波动;权益投资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投资配置基本面良好、低估值的蓝筹股。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创新、强化战略转型,FICC类业务继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丰富业务品种,优化业务结构,基本建立以FICC为核心的综合金融交易业务链。其中,以风险中性为代表的国债期货套利业务进入常态化运作,以租赁和套利交易为主的贵金属业务步入正轨,外汇自营、境内大宗商品套利业务试运行,收益凭证、标准化远期等业务相继推出,跨境的产品创设、顾问咨询、做市报价、风险管理等开始起步。公司业内首家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A类会员资格,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自营及代客结售汇业务无异议函。

最近三年,本公司(母公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表3-21单位:万元

注:1、投资损益合计=投资收益(不含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证券交易投资规模为各期相应投资类别成本(期初+期末)/2,期货规模为期货保证金。

6、证券研究业务

本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主要由研究所承担。研究所从事发布研究报告业务,并提供对内、对外相关研究服务与支持。本公司研究所的长期目标是成为“特色+品牌”的定价权领导者,在传承以往研究所深厚历史底蕴和气质风格的基础上,以基本面和价值研究为利器,树立卖方研究标杆,追求证券定价权,努力成为杰出的卖方研究领导者。

本公司研究所一贯秉承客观公正、专业创新、以客户为中心的研究理念:提倡基本面分析,强调逻辑推理,注重数据分析,鼓励实地调查研究,突出定量化财务模型支持;着力创造宽松、自由的研究氛围,力图最大限度发挥研究员的潜在价值,为客户提供价值最大化的专业研究服务。与此同时,建立完善“防火墙”制度,配有业内领先的严格质量控制与合规控制体系,最大限度保障客户利益。研究所管理采用市场化机制,在工作中注重研究员职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创新,拥有灵活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本公司研究所是国内券商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机构之一,在业内具权威性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以及“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评选中,研究所连年位居前列。2015年,本公司研究所在“第十三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获得“本土最佳研究团队”、“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最佳海外市场研究机构”第一名,27个研究领域上榜,其中6个研究领域获得第一名,11个研究领域获得第二名,4个研究领域获得第三名;在“2015年度中国证券业金牛分析师”评选中,获得五大金牛团队;在“2015年度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评选中,获得“本土金牌研究团队”、“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最具独立性研究机构”第一名。2016年,本公司研究所在“第十四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荣获“本土最佳研究团队”、“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一名,20个研究团队上榜,26个研究领域上榜,其中5个研究领域获第一名, 6个领域获第二名,5个研究领域获第三名;在“2015年度中国证券业金牛分析师”评选中,获得五大金牛团队;在“2016年度卖方分析师水晶球”评选中,获得“本土金牌研究团队”第一名。

7、新三板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的新三板业务范围涵盖为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定向增发、收购兼并、投资、做市、资产配置等服务。本公司高度重视新三板业务的发展,是业内最早开展新三板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是新三板市场上首家推荐中外合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证券公司,首家帮助企业成功完成定向增资的证券公司,也是首家帮助企业利用定向增资完成收购目标企业的证券公司。2014年6月,公司首批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业务资格。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新三板业务市场机遇,优化挂牌业务线组织架构,总分联动,全力挖掘明星项目、大力储备优质项目资源,重点服务于可做市、可转板、可分层、可融资的“四可”优质企业,挂牌数量和融资规模实现快速增长,项目承做、内核与持续督导能力和项目质量均有显著提升。

2014年,公司新增挂牌企业24家,完成6家挂牌公司定向增资;2015年,公司新增挂牌企业113家,完成58家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挂牌企业87家,完成78家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累计融资金额420,331.95万元。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240家企业提供做市服务,做市成交额连续保持市场前列。

2016年1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新三板做市业务中的异常报价行为给予公开谴责,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2016年2月,上海证监局针对上述事项对公司采取限制新增新三板做市业务三个月等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新三板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合规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2016年5月,公司已恢复开展新增新三板做市业务。

2017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司在推荐挂牌业务过程中核查不充分、内核机构履职独立性存在缺陷以及在持续督导业务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的行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2017〕13号),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深刻反思,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2017]1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专项整改报告》,并切实采取和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

8、资产托管业务

(1)业务概述

资产托管业务定位于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机构等资产管理人提供资产托管服务与机构运营外包服务。公司于2014年5月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于2015年4月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外包业务资格。

(2)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抓住私募产品托管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大力拓展资产托管业务。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引擎,通过组建专业队伍、健全业务牌照,积极打造高质量、高效率、品牌化的运营服务体系;依托公司整体资源的协同,促进各业务板块之间的联动与合作,确立了总分联动、多部门协作的业务模式;进一步丰富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产品条线,大力拓展基金专户、券商资管、期货资管等多领域托管业务,形成了具有丰富的产品链以及托管外包并重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2015年,公司资产托管部荣获“朝阳永续·华宝信托2015年度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优质服务奖”,并成为内地首家通过2015年度ISAE3402国际鉴证的证券公司。2016年,荣获“2016中国私募基金英华榜·最佳私募基金托管券商”。

9、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客户的金融资产,最终为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多种证券投资增值服务。

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资管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国泰君安资管注册资本8亿元,是以本公司原资产管理总部为基础于2010年8月27日正式成立,是业内首批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目前拥有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QD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多年来一直保持业界领先地位,目前是国内最大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资管管理的客户资产规模为8,464.26亿元。2014年,国泰君安资管权益类产品的投资业绩整体位于行业(券商+基金)前列;货币产品君得利系列列券商资管前3。2015年,国泰君安资管权益类产品业绩排名均处于行业前1/3。2016年,国泰君安资管有可比排名的主动管理类集合产品共计30只,在同类可比产品排位中有95%位列前1/2。

(2)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资产管理规模、业务收入和行业地位快速提升,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行业排名均位居前列。最近三年内,国泰君安资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83亿元、16.11亿元和21.11亿元。

最近三年内,国泰君安资管受托管理资产份额情况如下:

表3-22单位:亿元

10、期货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开展期货业务。国泰君安期货的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

国泰君安期货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4月6日的浦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7年,国泰君安期货获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2011年,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012年,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5年,风险管理服务试点业务获准备案。

期货业务是本公司的优势业务之一。经过几年来的快速发展,国泰君安期货已经成为行业内盈利能力、客户权益规模、金融期货业务最为领先的期货公司之一,综合实力已稳居行业第一集团。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国泰君安期货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67亿元、8.91亿元和9.71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90亿元、2.96亿元和3.13亿元。

经纪业务方面,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开数据统计,2014年,股指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2位,国债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2位;2015年,股指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3位,国债期货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1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累计成交量排名分别为第3位、第4位、第6位;金融期货经纪继续保持行业前列,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成交量均排名行业第3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期货已在全国设立了15家营业部,与9家期货公司建立了代理结算关系。

11、直接投资业务

(1)业务概述

直接投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以及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等业务。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创投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国泰君安创投于2009年5月成立,作为本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主要平台,国泰君安创投遵循价值投资理念,重点关注所投资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投资于医疗健康、新材料、信息科技、文化传媒、节能环保、大消费等行业中的成长型企业。

(2)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创投已完成已完成股权投资项目99个,分属医疗健康、新材料、信息科技、文化传媒、节能环保、大消费等行业,累计投资额38.46亿元。投资企业中已有6家企业上市,其中参与上市公司定增3家,28家企业挂牌新三板。

12、基金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

基金管理业务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业务。

本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国联安基金成立于2003年4月3日,由本公司与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AG)共同发起设立,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国联安基金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自成立以来,国联安基金始终秉承“投资决策基于基础研究、投资业绩源自规范管理”的理念,坚持以国际标准进行产品开发、投资研究、风险管理、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管理规模稳步扩大、产品种类逐步丰富。

(2)经营情况

近年来,国联安基金持续优化投研机制,整体发展步入良性循环。最近三年,国联安基金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6.77亿元和4.95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0.67亿元、2.41亿元和1.34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联安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合计411.49亿元,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资产规模为143亿元。

13、国际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所控股的国泰君安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包括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投资与做市业务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证券相关业务。

2007年8月10日,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在香港注册成立。2010年3月8日,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整合其证券类资产在香港注册成立国泰君安国际。2010年7月8日,国泰君安国际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通过IPO方式上市的在港中资券商。2011年3月7日,国泰君安国际入选香港恒生综合指数金融成份股。2015年9月,国泰君安国际成为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指数成份股并成为港股通标的股票。2016年8月4日及2016年9月5日分别获得标准普尔全球评级对本公司授予「BBB」长期及「A-2」短期发行人信用评级及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授予首次「Baa2」长期发行人评级和「Prime-2」短期发行人评级。2016年10月国泰君安国际荣获亚洲风险(Asia Risk)选为2016年度最佳劵商。

经过多年的发展,香港公司已成为在港中资券商中业务品种最齐全、综合实力最强、经营业绩最好的公司之一。

香港公司业务可分为五大类:经纪业务、企业融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及融资业务以及金融产品、投资与做市业务等。

(2)经营情况

香港公司主要通过国泰君安国际(01788.HK)开展业务,凭借全面的业务能力、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出色的管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排名居在港中资券商前列。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国泰君安国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57亿港元、22.77亿港元和25.19亿港元,净利润分别为8.02亿港元、10.15亿港元和10.26亿港元。

14、上海证券主要业务情况

上海证券于2001年4月27日由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合并设立,目前注册资本26.10亿元。2014年7月,本公司受让上海证券51%股权,上海证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业务概述

上海证券主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信用交易业务、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证券交易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场外市场业务等,并通过海证期货从事期货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1家分公司和66家营业部。最近三年,上海证券股票基金交易额分别位列行业第35位、第36位和第36位,居行业中上游水平。与此同时,近年来上海证券在信用交易、场外市场、互联网证券等创新业务领域均得到了良好发展。

(2)经营情况

近年来,上海证券持续加大创新转型力度,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增长,新三板做市业务保持行业前列。最近三年,上海证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67亿元、32.13亿元和43.2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21亿元、12.41亿元和22.39亿元。

(三)信息技术

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业务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持续推进证券信息技术创新,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信息技术能力,是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应用的先行者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系统关键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行业领先。2011年,公司运维管理流程顺利通过了ISO20000认证审核,成为业内首家通过该项认证的证券公司。2014年,公司建成了业内领先的高等级、大容量的数据中心,为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公司创新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打下了扎实基础。2015年末,公司成功通过了CMMI三级认证,在证券期货行业首家通过CMMI三级认证,并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CMMI3、ISO20000、ISO27001三项主要IT管理国际标准认证的证券公司。2016年,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创新平台获得第五届证券期货行业科技进步奖唯一一个二等奖。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力为业务的安全运行和创新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要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等证券及相关业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公司。国资公司为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实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等业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际集团。国际集团主要开展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等业务。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国际集团除控股本公司外,未控股其他证券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对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际集团。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国际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表3-23单位:万元

注:2016年3月,国际集团已将上海信托的控股权转让给浦发银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国际集团已不再拥有上海信托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

3、持股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深圳投控。

4、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

表3-24单位:万元

注:除上表所列直接持股的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外,其他非直接持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详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附注十、1及附注十、3。

5、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

(1)公司、国资公司、国际集团、国际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该类关联方中,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过交易的主要包括:

表3-25单位:万元

(三)主要关联交易

本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与国际集团的交易

2015年和2016年,公司向国际集团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为47.77万元和97.90万元。

(2)与上海信托的交易

①向上海信托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海信托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分别为56.99万元、58.20万元和48.68万元。

②正回购交易支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与上海信托发生正回购交易,支付的利息金额分别为538.34万元、111.76万元和34.04万元。

(3)与上投摩根的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投摩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收取的交易佣金金额分别为3,099.17万元、4,754.36万元和3,349.86万元。

(4)与国利货币的交易

公司按照银行间市场规定,聘请货币经纪公司公开询价进行货币基金交易,询价对象包括国利货币。最近三年,公司向国利货币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分别为157.86万元、268.40万元和412.23万元。

(5)与浦发银行的交易

①正回购交易支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与浦发银行发生正回购交易,支付的利息金额分别为545.76万元、432.65万元和5.82万元。

②向浦发银行提供定向资管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浦发银行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金额分别为1,872.02万元、3,546.09万元和3,396.18万元。

③收取存放金融同业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因资金存放于浦发银行而收取的利息金额分别为13,247.59万元、24,418.56万元和24,295.52万元。

④支付拆入资金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从浦发银行拆入资金,支付利息金额分别为775.45万元、2,348.20万元和1,278.74万元。

⑤浦发银行向公司提供第三方资金存管服务

最近三年,浦发银行向上海证券提供第三方资金存管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金额分别为27.07万元、89.08万元和114.25万元。

⑥浦发银行向国泰君安资管及国联安基金提供产品销售服务

最近三年,浦发银行向国泰君安资管及国联安基金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产品销售服务,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金额分别为184.44万元、81.03万元和99.12万元。

⑦支付债券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支付浦发银行的债券利息金额分别为2,750.00万元、2,746.16万元和4,550.00万元。

(6)与华安基金的交易

①逆回购交易收取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与华安基金发生逆回购交易,收取的利息金额分别为6.09万元、19.69万元和25.59万元。

②正回购交易支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与华安基金发生正回购交易,支付的利息金额分别为4.01万元、85.20万元和109.25万元。

③向华安基金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最近三年,公司向华安基金出租证券交易席位,收取的交易佣金金额分别为1,889.44万元、4,364.20万元和5,124.17万元。

(7)与上海农商银行的交易

①逆回购交易收取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发生逆回购交易,收取的利息金额分别为17.41万元、27.74万元和192.31万元。

②正回购交易支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发生正回购交易,支付的利息金额分别为619.17万元、3,482.59万元和1,421.24万元。

③向上海农商银行提供定向资管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金额分别为108.94万元、111.53万元和101.93万元。

(8)与天津农商银行的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与天津农商银行发生正回购交易,支付的利息金额分别为1,136.53万元、639.05万元和189.61万元。

(9)与投资管理公司的交易

2013年12月,本公司及国泰君安期货与投资管理公司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续租投资管理公司位于上海市延平路135号的上述物业作为办公用房,年租金合计为1,083.78万元,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下半年公司退租部分租赁面积,本公司及国泰君安期货2014年度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共计775.10万元。

2015年1月起,本公司及国泰君安期货与投资管理公司租约到期后未再续租。

(10)与平安集团的交易

2016年度,公司向平安集团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金额为434.30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与国际集团的交易

①公司受让国际集团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

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国际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受让国际集团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受让价格为357,102.00万元。于2014年公司支付转让价款107,130.60万元,剩余款项249,971.40万元已于2015年支付完毕。

②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借入次级债

2013年9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借入次级债务合同,借款金额10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5.4%/年;2014年4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展期合同,将上述借款展期6个月。2014年10月,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偿还了上述次级债务。

2014年10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借入次级债务合同,借款金额10亿元,借款期限10个月,借款利率5.7%/年。2015年8月,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偿还了上述次级债务。

2015年2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借入次级债务合同,借款金额10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6%/年。2016年2月,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偿还了上述次级债务。

2015年3月,上海证券与国际集团签订借入次级债务合同,借款金额10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5.8%/年。2015年9月,上海证券向国际集团偿还了上述次级债务。

最近三年,上海证券因从国际集团借入次级债务产生的利息费用金额分别为5,451.67万元、11,946.11万元和933.33万元。

(2)与国资公司的交易

①受让国资公司持有的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

2016年2月1日,国泰君安创投与国资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受让国资公司持有的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的股权,国泰君安创投已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共计2,500万元。

②国资公司持有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持有国泰君安资管设立的“君得利一号管理计划”为5,415.49万元。

(3)与上海信托的交易

①持有上海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创投及海证期货持有上海信托设立的“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43,669.77万元,风险管理公司持有“红宝石安心稳健系列投资资金信托基金”为1,007.39万元,公司持有“福元2016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为2,990.10万元。

②上海信托持有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信托持有国泰君安资管设立的“君得利一号管理计划”为47,455.61万元,持有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万元,持有国联安货币基金15,026.64万元。

③向上海信托转让信用资产收益权

2014年,公司向上海信托转让信用资产收益权,余额为250,000.00万元。

④向上海信托提供承销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海信托提供承销服务,收取的承销费金额分别为608.91万元、906.30万元和4.13万元。

⑤向上海信托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最近三年,公司向上海信托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金额分别为64.12万元、283.37万元和44.42万元。

(4)与上海城投的交易

2014年,公司向上海城投提供承销服务,收取的承销费金额为1,070.40万元。

(5)与光明食品的交易

2015年,公司向光明食品提供承销服务,收取的承销费金额为120.00万元。

2016年,公司向光明食品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金额为32.00万元。

(6)与浦发银行的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向浦发银行提供承销服务,收取的承销费金额分别为1,335.00万元、1,565.00万元和95.41万元。

(7)与上投摩根的交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上海证券持有上投摩根发行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理财产品余额31,003.00万元。

(8)与爱建股份的交易

2016年度,公司向爱建股份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金额为1,655.92万元。

(9)与证通公司的交易

2016年度,公司向证通公司支付信息查询费420.00万元。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最近三年,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本公司与国际集团签署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目的是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解决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最近三年本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占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支出比重较低,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及决策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必须回避。”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确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于第一款所述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

……

(五) 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前述规定须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董事会批准;未达到前述标准的,由董事长批准。”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十七条公司在审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经董事会审议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拟发生前款第(一)项所述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本制度第六章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所述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以下不同的类别进行处理:

(一)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可完全豁免的关联交易须遵守本制度第四十二条年度审核的有关规定。若完全豁免交易交易额度超过豁免上限,应及时报告董事会。

(二)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部分豁免的一次性关联交易须遵守本条第(三)1项公告的处理原则,及本条第(三)4项申报的处理原则。

(三)完全非豁免的关联交易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并应遵循下列处理原则:

1.必须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次日发布公告。

2.将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在该股东大会上,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表决权。

3.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须包括在拟向股东发布的股东通函中。

4.进行申报。处理原则如下:在关联交易后的首份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披露交易日期、交易各方及彼此之间的关连关系、交易及其目的、对价及条款(包括利率、还款期限及质押)、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利益的性质及程度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目前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正常经营。

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6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16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6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26

2、董事简历

杨德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董事长、党委书记。1989年7月起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00年7月起兼任上海上投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国际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2004年2月起兼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任国际集团总裁助理、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国际集团总裁助理;2008年4月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2009年8月起兼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2月起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党委副书记;2014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2014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1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书记、总裁;2015年5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2015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工程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国泰君安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1987年7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信贷员;1992年10月起任国泰证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1994年3月起任国泰证券发行部副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1999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经理、总监;2003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监;2006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2015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2016年5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党委副书记;2016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

傅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兼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起任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起任国际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1年11月起任上海信托副总经理;2004年5月起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上海信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4年5月起任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2月起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兼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3月起任国际集团副总裁兼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9月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本科,法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起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咨询部科员;1992年11月起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研究室副科长、主任助理;1998年7月起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2000年8月起历任国际集团法律部副经理、经理;2004年5月起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总部总经理;2013年3月起担任国际集团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月起担任国际集团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国际集团投资总监。

钟茂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9年4月出生,民建会员,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际集团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上海上国投董事长。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起历任东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改制办副主任;2003年1月起历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副处长、金融稳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金融稳定处处长、金融机构服务处处长、市属金融国资监管服务处处长;2015年1月起任国际集团运营总监、战略研究部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上海上国投董事长;2016年5月起任国际集团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周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资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00年7月在上海信托参加工作;2003年12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经营公司融资安排部项目经理、经理;2008年12月起历任国际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融资安排总部总经理、项目开发副总监;2010年8月起历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风险合规负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15年4月起任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国资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王勇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深圳投控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任美国数字设备(中国)公司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1993年起任深圳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科员;1998年6月起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经理;2005年8月起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3月起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起任深圳投控副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深圳投控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土家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6年8月起任大连信托投资公司职员;1999年7月起任大连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主任;2000年11月起任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02年1月起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财务总监;2005年4月起任记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起任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8月起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起任深圳投控财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2017年1月起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城投副总裁。1975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1983年3月起任上海耐火材料厂主办会计;1987年8月起历任上海冶金工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3年4月起任上海永新金属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9月起历任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0年12月起历任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4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水务事业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生产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7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济师;2008年1月起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上海城投副总裁。

喻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泰君安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986年7月起就职于航空航天部所属研究所;1993年3月起任国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经理、发行一部副总经理;1999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企业融资总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国泰君安上市办公室主任;2009年6月起任国泰君安董事会秘书;2016年1月起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夏大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起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曾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2000年8月起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2012年8月起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施德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4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现任国开熔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首席投资官。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起在卢湾区中心医院工作,先后任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1982年8月起任卢湾区团委副书记、宣传部长;1983年7月起任上海市总工会卢湾区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区委委员;1984年7月起历任卢湾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1992年2月起在上海市民政局工作,历任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等职;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期间兼任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曾兼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起任国开熔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首席投资官。

陈国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84年参加工作,1984年7月起任厦门大学助教;1988年7月起任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1991年7月起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美国农化公司财务经理、石油财会部总经理、财务本部副部长;1997年5月起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副总裁;1999年2月起任历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2010年4月起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起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月起兼任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凌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研究员,现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70年12月起任北京地质局工人、团委干部;1982年7月起任北京市体改办干部、副处长;1989年4月起历任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处长、处长、副所长;2000年6月起任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01年8月任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2003年12月起任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2005年7起历任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部主任、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总部副主任;2014年7月起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副组长;2015年1月起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庆军先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留权,汉族,195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1975年参加工作,1975年3月起任安徽蚌埠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师;1982年1月起任安徽大学助教;1987年8月起作为交流律师曾任职于香港和英国的律师行;1989年4月起任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年10月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行合伙人;2002年9月起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李港卫先生,中国香港,1954年9月出生,1980年7月获伦敦京士顿大学(Kingston University)学士学位,1988年2月获澳洲科廷理工大学(Curtin University)硕士学位,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澳门注册会计师公会会员。1980年9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合伙人职务。曾先后担任多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2010年6月起于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7月起于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起于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3月起于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2011年3月起于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起于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起于雅士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5月起于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8月起于万州国际有限公司、2014年8月起于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科生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副主席。自2007年起担任湖南省政协委员。

(二)监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7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3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27

2、监事简历

商洪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监事会主席。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副行长;1994年12月起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2年2月起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15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监事会主席。

朱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政治处文化教员,上海无线电二十一厂质量科检验员;1987年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1995年起任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科教文处副处长;2000年起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2002年起兼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2005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兼任国泰君安工会主席;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兼任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起兼任国泰君安监事会副主席。

滕铁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常委。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一汽底盘厂工艺员、科长;1991年3月起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1991年9月起任一汽对外经济贸易处处长助理;1994年2月起任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其间先后兼任一汽大宇第一副总经理、一汽烟台项目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1998年11月起任一汽集团公司专务经理兼计划财务部部长;2000年8月起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常委。

邵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1985年7月起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1989年8月起任国家统计局科研所社会经济研究室干部、副主任;1993年1月起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6月起历任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副总经理;2008年1月起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4月至2015年3月兼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兼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08年8月起任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左志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9年7月起任安庆纺织厂财务处会计;1994年7月起任安徽华茂纺织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1998年7月起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3月起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3月起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起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8月起兼任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起兼任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汪卫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国泰君安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烟草公司财务物价处、深圳卷烟厂财务部、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1994年起历任君安证券稽核室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1999年8月起历任国泰君安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兼子公司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11月起任纪检监察室主任;2016年2月起兼任国泰君安纪委副书记。

刘雪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部总经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冶金部第一冶金地质勘探局财务处、华北有色公司安阳物探大队财务科、石家庄钢铁厂财务处负责人;1997年起任君安证券石家庄营业部财务经理;1999年8月起历任国泰君安石家庄建华南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营销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5年7月起任国泰君安计划财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2月起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8名,其中总裁1名、副总裁4名(1名副总裁兼任首席信息官)、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本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28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松先生,简历见董事简历。

朱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待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1996年7月在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历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1997年12月起历任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司部干部、公司部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上市公司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1月起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信息调研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04年3月起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信息调研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10月起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机构二处处长;2008年9月起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2010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6年12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

蒋忆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副总裁。1990年7月参加工作,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3年5月起历任君安财务顾问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君安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1999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起历任国泰君安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清算总部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

陈煜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国泰君安副总裁、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1988年2月起任山东纺织工学院管理系副主任;1991年7月起任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1992年7月起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1993年7月起任国泰证券计算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9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2003年4月起任国泰君安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零售客户总部总经理;2008年10月起国泰君安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2011年7月起任国泰君安总工程师;2013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首席信息官;2014年7月起任国泰君安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2016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

龚德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党委委员。1992年10月在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浦东营业部参加工作;1995年1月起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浦东营业部副主任、证券部投资调研科科长、证券部副经理;2001年2月起历任上海证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海证期货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兼海证期货董事长;2011年11月起任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2013年3月起任上海证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5月起任上海证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4年7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委员、上海证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证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证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证券党委书记;2016年4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董事长、上海证券党委书记;2016年5月起任国泰君安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董事长、上海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年11月起国泰君安副总裁、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资管公司董事长,上海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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