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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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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8 公司简称:茂业商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5,139,032.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1,224,086.02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的利润519,594,763.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513,903.21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8,254,451.07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59,797,381.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以商业零售为主,并辅以部分物业租赁和酒店业务。旗下实体门店数量总共36家,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奥特莱斯;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和租赁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行业数据触底后保持平稳回暖态势,实体零售经营持续改善。

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06万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与2016年持平。自2017年1-2月社零增速触底9.5%之后,从3月份以来近10个月都保持在10%以上,行业整体回暖态势平稳。

2017年,实体零售经营持续改善。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3%、6.7%、9.1%和8.0%。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2.8%,增速相比2016年同期提升了3.3个百分点。

2、百货行业营收增速和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升及消费升级的情境下,核心消费群体对于个性消费、品质消费和健康消费的需求不断提升。受益于此,百货行业营收增速于2016年探底回升,根据各公司出具的2017 年三季报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申万百货行业整体营收合计为1,443.8亿元,同比增长15.43%,实现由负转正。百货行业归母净利润增速从2017年第三季度由负转正,大幅上升82.9%,为近年来最高点。

3、电商整体规模快速扩容后提升空间受限,巨头积极布局线下。

随着规模的快速扩容,电商的管理难度持续加大,管理效率和边际获益减弱;线上引流成本逐年上升,大量电商获新客成本已上百元,品牌线上经营成本率近20%,已不低于实体渠道成本。电商巨头积极布局线下,实现双线融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6,054.9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069,926.70万元,较2016年度增长23.37%;实现净利润108,713.20万元,其中扣非后净利润为78,067.30万元,较2016年度增长72.9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对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7户,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