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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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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2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3月14日下午 14:30在安华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到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曹亮先生代行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安靖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7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2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211,595.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01,400.66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0,140.07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98,369,529.67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1,500,790.26元。

虽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公司正值业务调整,为减少拟建工程项目的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保障公司现金流充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5万元和12万元,合计人民币57万元。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16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25。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 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时间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执行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加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要求,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2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济药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安华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年3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书面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邹天天;联系电话:027-87836508;传真:027-87836508。

6.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本议案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952”,投票简称为“广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8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②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某一议案填入其他符号或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③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2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3月14日在安华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叙坤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