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公告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 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8-0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株洲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挂牌价格为2680万元;2018年2月24日,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3910万元,交易价格与挂牌价格相比溢价45.9%。该实物资产交易事宜已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08年9月,株洲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上大关小”的号召,关停2台125MW机组。受钢材价格持续低迷影响,一直未能取得处置时机。2017年,受钢铁去产能政策影响,钢材价格回暖,株洲公司启动2×125MW机组设备类资产处置工作。2018年1月22日,株洲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挂牌价格为2680万元。2018年2月24日,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3910万元,交易价格与挂牌价格相比溢价45.9%。该实物资产交易事宜已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已于2018年1月19日取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125关停机组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资[2018]96号),按公开挂牌方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相关资产,根据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268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相关各方介绍
(一)株洲公司简介
株洲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址为株洲市天元区47号,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元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安装、检修;电力设备工程承包;重油,电器机械销售;电力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经审计)73157.6万元,利润总额322.34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未经审计)70327.45万元,利润总额-9177.11万元。
(二)对方简介
本次交易标的受让方: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3MA73PUU60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尚新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村2号
主营业务:铁路器材、配件及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二类机电、五金交电、润滑油脂、矿产品、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回收废旧有、黑色金属(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9日
主要股东:尚新舟、陈锡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株洲公司2台125MW机组始建于1991年,于1994年7月及1995年1月投产发电,2006年对机组的热控系统、脱硫系统进行了新建和改造。2008年9月,株洲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上大关小的号召,关停了2×125MW机组。
截至2017年5月31日,拟处置资产账面原值65435.39万元,折旧59148.25万元,净值6287.15万元,减值准备5225.86万元,账面净额1061.29万元,资产处置范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17CSA20637)。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5月31日,按出具的《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125MW机组设备类资产处置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0683号)所示,评估资产原值65435.39万元,净值6287.15万元,减值准备5225.86万元,账面净额1061.29万元 ,评估值2679.24万元。
(三)交易定价
株洲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项目,根据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价格为2680万元。因挂牌期间产生2名以上意向购买方,本次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391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支付期限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交付时间:乙方于进场施工之日起的180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设备拆除
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公司2×125MW机组按国家“上大关小”政策进行关停,且已停产多年,已无再次投入生产的可能性,本次交易有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取得资产处置收入。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和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公平、公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本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后,认为:
1、子公司因资产闲置而对关停机组进行合法处置,有利于企业盘活资产,取得资产处置收入。交易体现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平合理透明,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任职资格合格,具备资产评估专业能力,评估机构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3、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