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0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年3月16日在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不包含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第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充分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号召,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8年4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1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8年3月16日在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1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保证公 司及股东利益,恒银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字第〔2017〕7-7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风控措施及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实施主体: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方式: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2,500万元人民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1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恒银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风控措施及影响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理财产品品种: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2、实施主体: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7,2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1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充分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号召,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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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章节及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章节和条款序号的变动按修改内容相应顺延、调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8-01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日
至2018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市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
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传真:022-24828899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