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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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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2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5日在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名,其余2名董事高全宏先生、张胜根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2,050万元(合并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25,216万元(合并口径)。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35.4万元,未分配利润-4,773万元。公司本期实现盈利,但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自身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杜文朋、艾立松在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高全宏、张胜根在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属于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原独立董事孙传尧先生、贾绍华先生、胡凤滨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5,408万元。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0922,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查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资质和2017年的工作情况,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审查了北京市通商律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资质和2017年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债务重组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债务重组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2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3月15日在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2名,另1名监事马春海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郭寅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2,050万元(合并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25,216万元(合并口径)。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35.4万元,未分配利润-4,773万元。公司本期实现盈利,但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自身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5,408万元。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0922,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资质和2017年的工作情况,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债务重组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债务重组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 *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3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股东佳木斯电机厂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600万元,2017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643.34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经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杜文朋、艾立松、张胜根、高全宏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厂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具体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等信息详见下表:

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表单位:万元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郭宇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为按照国家资质规定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关的设计、调试等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93%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707,536.17万元,负债总额590,936.39万元,净资产116,599.78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58,208.47万元,净利润538.46万元。(未经审计)

2、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希亮

注册资本:36,500.00万元

注册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260号

经营范围:1、许可经营项目:无;2、一般经营项目: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和汽轮发电机的加工制造;风力发电系统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保养;风力发电系统的安装,从事风力发电系统及相关原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四级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4.15%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25,444.21万元,负债总额12,019.07万元,净资产13,425.14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127.78万元,净利润-3,599.22万元。(未经审计)

3、哈尔滨锅炉厂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险峰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6室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脱硝设备、脱硫设备、除尘设备及售后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四级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6.59%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兴隆县平安堡镇

经营范围:生铁、特种钢坯、 棒材生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项目限具备经营资格的分支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74.3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880,653万元,负债总额661,225万元,净资产219,428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80,874万元,净利润35,898万元。(经审计)

5、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品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承德县岔沟乡下院村

经营范围:铁矿石购销;铁精粉磨选、购销、矿山机械配件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铁矿石采选。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47.55%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76,165万元,负债总额64,536万元,净资产11,628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435万元,净利润436万元。(未审计)

6、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0万元

注册地址:抚顺市望花区沈抚路18号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机械配件、铸件、钢铁副产品制造、生产销售工业气

体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服务、装卸货物服务、铁路货运(仅限厂内铁路线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电供应服务、厂内热水、厂内有线通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627,598万元,负债总额391,003万元,净资产236,595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04,132万元,净利润67,049万元。(经审计)

7、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合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宝财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七树庄镇沙河铺村。

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销售;钢材轧制销售;自营产品及自需原料进出口(凭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家控制或限制及禁止的除外);氧气、氮气制造(专供公司冶炼车间用);炼钢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购销(行政许可及国家专控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37.15%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15,318万元,负债总额249,489万元,净资产165,829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03,176万元,净利润60,155万元。(经审计)

8、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佳铨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山西省闻喜县东镇

经营范围:生铁、钢锭、钢坯、钢材、废钢、铁合金、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铁矿石的购销;采矿、选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炼铁、炼钢、轧钢、炼焦;机械配件、钢铁铸件及延伸产品、冶金产品制造及销售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蒸汽发电;供暖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五级子公司,持有其74.3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236,583万元,负债总额589,112万元,净资产647,471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62,233万元,净利润156,941万元。(经审计)

9、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3,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胜利街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铸造、炼钢、炼铁、轧钢及钢铁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废旧钢铁收购、出口企业自产的钢铁制品、进口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工业氧、工业氮的生产;余热发电、售电。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四级子公司,持有其74.3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21,542万元,负债总额285,414万元,净资产136,128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1,816万元,净利润13,462万元。(经审计)

10、四川川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英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2号3栋3层1号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电力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业;工程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0,095万元,负债总额23,163万元,净资产6,932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504万元,净利润114万元。(经审计)

11、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遵化市建设南路32号。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持有其74.3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702,935万元,负债总额477,693万元,净资产225,242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88,997万元,净利润46,066万元。(经审计)

12、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7,360万元

注册地址:金堂县工业园区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39,809万元,负债总额106,742万元,净资产33,067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0,783万元,净利润732万元。(经审计)

13、佳木斯电机厂

法定代表人:郭寅

注册资本: 7,900万元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路464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停产处理债权、债务、销售库存商品及物资。

关联关系:公司第二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1,713万元,负债总额3,762万元,净资产27,951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9万元,净利润-18,648万元。(未经审计)

14、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尚志奎

注册资本:35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安庆街3号

经营范围:从事起重冶金电机、防爆电机等特种电机产品的研发,质量检测认证,会议及展览服务。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佳木斯电机厂的二级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044万元,负债总额255万元,净资产789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73万元,净利润294.5万元。(经审计)

15、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锐

注册资本:70,923.67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经营范围: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水轮机、主阀、调速机、油压设备、电站自动化及控制、氢油水、励磁系统、交直流电机、电动机、绝缘材料及制品、数控切割机械、水泵、同步调相机、直流测功机、涡流测功机、环保设备及成套、电源机组的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咨询、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54.15%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229,256.22万元,负债总额705,312.55万元,净资产523,943.67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4,687.81万元,净利润2,966.27万元。(未经审计)

16、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仲维滨

注册资本:107,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3号楼

经营范围:核主泵、核电机、核主泵及核电机材料、大中型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直流电机、交交变频电机、特种电机、防爆电机、风力发电机、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的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60.41%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06,695.82万元,负债总额333,969.92万元,净资产72,725.89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0,162.09万元,净利润5,424.60万元。(未经审计)

17、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安立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选路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持有其74.3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87,769万元,负债总额136,008万元,净资产51,761万元;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860万元,净利润-68万元。(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誉等信息,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关联交易款和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采购、销售、服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出售产品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够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费用合计74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3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17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共计6092万元,其中: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99万元,包括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预计负债4,093万元,包括预计维保费用及中小股东诉讼赔偿费。

2、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3月15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99万元,预计负债4,0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一)资产减值准备

1、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分类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本年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按照相关依据,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准确划分账龄,合理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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