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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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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8-015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997,35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3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1号),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510,000股,并于2017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73,581,112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5,091,1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3,581,1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51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07名,其中:境内法人股东3名;自然人股东104名。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7,997,354股,将于2018年3月2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完成后,总股本为415,091,1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3,581,1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510,000股。

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2017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向835名激励对象授予5,505,352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5,091,112股变更为420,596,46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1、法人股东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天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然人股东刘莹(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张金良之妻)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张金良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配偶张金良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张金良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钦兴、杨耀兴、黄满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钟华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5、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1、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出具了《关于中天基业近期不减持欧派股份的承诺函》,自愿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3,549,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6个月内(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不减持。

2、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出具了《关于红星喜兆持有欧派股份限售股解禁减持的承诺函》,自愿承诺:自公司本次首发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日(2018年3月28日)起6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18,641,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的10%,即不超过1,864,17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欧派家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欧派家居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997,354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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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剩余限售股数量”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售股数量。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