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以及存量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2017年,房地产开发行业在国家“房住不炒”的调控思想指导下,整体增速有所放缓,市场逐渐降温,价格逐渐回归理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大,全国销售额Top100企业市场占有率首次超过50%,龙头企业市场份额持续提高。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长租公寓等住房租赁项目。同时一些企业也开始加大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寻求地产与产业的结合。2017年,公司转让天津杨柳青项目后,已无住宅类开发在建项目。公司在传统住宅开发领域,与行业龙头差距巨大,短期内也不具备塑造此方面竞争力的基础条件。

2017年,全国商业经营用房投资同比继续下降,受电商影响及过往存量项目巨大,经营性商业项目持续同时面临供给过剩及新零售的冲击。但郊区特色主题型商业项目、城市区域核心购物中心项目及社区商业项目由于能够满足人们日常刚性消费,仍然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能力。近年来,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但网购及新零售占比增加较快。实体商业项目需要不断与网络化的社会信息相结合,成为线上线下消费链条中的节点,来实现存在价值。目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沪蓉,项目数量及体量均较小,与同行业龙头公司比较,并不具备规模优势。

1、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服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沪蓉。业态上主要为集中商业和办公:其中集中商业部分从产品上主要分为以“阳光新生活广场”为代表的社区商业;以“新业广场”为代表的区域购物中心;以及以“新业中心”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公司主要依靠租金收入、资产管理费用以及资产升值退出获取利润。

2、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天津杨柳青开发项目,并主要销售北京阳光上东及成都锦尚项目的尾房和车库。

鉴于近年来商业项目的过量供应及电商对传统商业项目的冲击,公司未来业务将主要聚焦在京津沪地区不良、低效资产的收购、改造、提升和退出。在调整自身资产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对经营性物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3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报告期情况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该报告公布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请投资者关注。

2017年4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302号),评定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资信评级机构未进行新的主体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情况分析

2017年世界地缘政治冲突依旧,中东及朝鲜半岛局势跌岩起伏。美国新一届政府保守及贸易保护主义新政,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及自由贸易的挑战进一步显现。美联储持续加息并没有构成美元单边持续走强。全球经济在艰难中温和复苏,主要发达经济体及新兴市场国家都出现了较好增长。中国经济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依靠供给侧结构改革及稳健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经济运行稳定,好于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约82.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6.9%。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依旧较快,占比达到51.6%。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58.8%。

随着党的十九大的顺利召开,中国已经进入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发展也已进入新时代,经济增长从单纯追求速度到开始追求质量。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2018年经济工作仍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范风险。其中防范金融风险和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将对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预计2018年中国经济将继续温和增长。

2017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在长效机制加速推进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全民预期。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市场逐渐降温。其中一线城市降温最为显著,重点城市相对稳定,三四线城市在宽松政策及棚改货币化支持下市场相对较暖。全国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6.9亿平米,同比增长约7.7%;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14.5亿平米,同比增长约5.3%。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1万亿元,同比增长约7%。其中住宅投资约7.5万亿元,同比增长约9.4%;办公楼投资约6,761亿元,同比增长约3.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约15,640亿元,同比下降约1.2%。个人按揭贷款约2.4万元,同比下降约2%。行业集中度继续加剧,全年销售额千亿以上企业达到17家,较去年增加5家。其中,首次有3家企业突破五千亿元,过三千亿企业达到6家。Top100企业市场占有率历史性突破50%,Top10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24%。

2018年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引导资金脱虚入实的宏观政策,房地产行业将面临诸多调整。在各家银行陆续提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金融机构限制非标类融资的环境下,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面将比2017年承受较大压力。随着政策引导及扶持,越来越多的企业尝试长租公寓类等新业务,单一的住宅销售业务未来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商业经营性物业市场,将持续受到电子商务的影响,只有特色类的“刚需”类消费项目才能得以存活。老旧或经营不善的商业物业都将面临闭店调整的命运。办公楼市场总体稳定,但面临经济发展和企业扩张放缓、城市更新等特色办公项目入市竞争的影响。随着共享办公及楼宇智能化的发展,传统办公项目将面临压力。

(二)主要项目所处区域市场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住宅销售类物业主要位于天津、成都和北京。

北京住宅市场:2017年北京商品住房市场受调控政策影响明显。新房及二手房市场均呈现明显的成交下滑。2017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7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7.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612.8万平方米,下降38.3% ;二手住宅成交136,237套,同比下降50%;成交面积1,230.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1%。

鉴于上述市场状况,公司对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尾房进行了合理的价格销售适当补充公司现金流。全年销售收入约1,663万元。

天津住宅市场:2017年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127,227套,同比2016年下滑39.94%;成交总面积为1,378.64万㎡,同比2016年下滑40.88%;成交总金额为2,160.36亿元,同比2016年下跌31.16%;但成交均价为15,670元/平方米,同比2016年上涨16.44%。

鉴于天津市场受调控政策影响相对滞后,公司于市场相对高点果断决策转让天津西青杨柳青项目,实现公司资金快速回收和投资收益。

成都住宅市场:受政策影响,2017年中心城区供应商品住宅1,463万㎡,同比下降33.1%;成交2144万㎡,同比下降25.4%;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库存面积约1,295万㎡,去化周期约8个月。

鉴于成都上述市场情况,公司锦尚项目商住尾房及车库销售依然面临一些量价压力。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7,165万元。

(2)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主要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

2017年上述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市场数据如下:

不同市场表现如下:

2017年,北京新增8个新项目合计约39万平米入市,致使北京甲级写字楼市场总存量同比上升6.5%至约637万平方米;而以坚实的经济基本面为支撑,租赁需求稳健,净吸纳量于2017年达34.1万平方米,较2016年上升约77%。但新项目增加推升空置率略有上升。随着未来CBD及丽泽商务区新增项目入市,空置率有望进一步攀升,租金有一定的下滑压力。2017年,北京优质商铺物业市场仅有3个新项目入市,市场总存量同比增加4.9%至约560万平方米。由于新增供应有限,市场租金略有提高。

2017年,上海核心区甲级写字楼市场共有12个新项目竣工,共计建筑面积约95.6万平方米,创历史新高,总存量约710万平方米。净吸纳量54.7万平方米为近6年来最高,但市场全年平均空置率同比攀升至约14%,租金同比下滑调整。金融业与专业服务业企业仍为主导力量,各类联合办公企业如WeWork、办伴于2017年内开始抢占上海甲级与超甲级写字楼市场。2017年,上海零售物业市场共有13个新项目入市,为市场新增近1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截至2017年末,上海优质零售物业总存量增至661万平方米,其中非核心区域的存量占全市总存量的75%。由于市场需求强劲,多个新入市项目到年末已实现80%或更高的入驻率,全年净吸纳量攀升至128万平方米,为2016年吸纳量的两倍有余。在核心区域,由于2018年仅有三个新增项目计划入市,预计空置率仍将保持低位,租金将保持稳定增长。而对于非核心区域来说,未来大量新项目入市预计将会使空置率上升,租金下滑。”

2017年,天津办公楼新增供应放缓,空置率有所下降。甲级写字楼净吸纳量累计达12.5万平方米,创下过去五年来的历史新高。办公楼市场净有效租金持续走低,同比下降2.0%,其中甲级办公楼租金同比下降1.5%。随着2018年新增项目的竣工,天津办公楼市场存量将增至约360万平米,空置率预计将反弹走高,租金会面临继续下滑压力。2017新增零售空间同比下降35.3%,加之市场需求强劲,整个零售市场空置率降至11.6%,环比下降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预计未来的租赁需求和新增供应将同步增长,使得市场空置率不断走低。与此同时,由于核心和非核心板块各自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租金将保持低速上涨。

2017年,成都甲级写字楼迎来超过30万平方米新增供应,虽然供应量巨大,但在活跃的成交带动下,空置率同比有所下降,租金小幅上涨。高科技、金融、房地产和建筑业是2017年成都甲级写字楼市场表现最活跃的租户类型,分别占全市新租赁面积的33%、25%和17%。零售市场全年新增近70万平米,由于新增项目多位于近郊,租金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继而导致全市平均租金同比下降约6%。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及时转让了北京阳光大厦及天津杨柳青项目,使得公司资产质量明显提升,公司现金流状况明显好转,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2017年,公司实现了从部分参股项目的股权及管理退出,公司管理效率提升,业务更加聚焦。

2017年,公司积极谋求新业务发展,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京基集团控股的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因交易对方原因,公司终止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017年,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稳定。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53,44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236.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017年度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2017年度房地产出租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2017年度分地区的营业数据表 单位:元

2017年年度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以上数据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减少,营业成本同比略有减少,主要为2017年开发产品结转下降,公司退出部分包租业务及终止提供部分资产运营管理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较多,主要为公司之前参与的山东建筑大学旧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入资金难以收回,经对参股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后,进行了相应计提。以及成都锦尚项目车位销售价格持续走低,公司测算的车位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亦进行了相应计提。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扭亏为盈,主要为处置北京瑞腾阳光及天津杨柳青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转让持有的杨柳青项目及北京瑞腾的100%股权,于本期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510,562,000.00元。同时,公司对持有的山东傲锐股权进行了评估,计提减值准备59,008,000.00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转让持有的瑞腾阳光100%股权,瑞腾阳光及其控股子公司阳光苑不再列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转让持有的杨柳青100%股权,杨柳青不再列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0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18年3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35,095千元,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365千元,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138,284千元。经董事会讨论确认,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49,913,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于同日刊登的2018-L11号公告,本项议案尚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认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5,833,081.12元。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对2017年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75,833,081.12元,已在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报酬不超过2,300千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项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2017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7年度董事长津贴方案经由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长2017年度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2017年度自公司获取的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市场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其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杨宁先生、董事李国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2017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分配政策确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取薪酬情况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和绩效表现,符合市场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于同日刊登的2018-L12号公告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于同日刊登的2018-L12号公告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0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18年3月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7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35,095千元,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365千元,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138,284千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9,913,3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497,399.27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明确现金分红的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部分

(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广泛采纳中小股东合理建议并最大限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发来的《股东建议函》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部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做修订。修订后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11月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2017年3月制定)及拟修订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机制,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做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3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怀耿路122号益田影人花园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6: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津贴的议案

议案8: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18-L08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L09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L11号《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18-L12号《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9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5、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0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 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