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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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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8-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8-00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苏海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工作原因,苏海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关于上述辞职申请生效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苏海燕女士辞职后,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2人,低于最低法定人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苏海燕女士仍将履行监事职责。

苏海燕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增补监事,并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苏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8-00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可根据项目开发情况,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以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的年利率根据借款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30%进行计算。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张忠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7)。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8-00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于友清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监事候选人将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于友清,女,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部副经理;北京市力迈学校校董会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校董会董事;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副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8-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资金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可根据项目开发情况,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以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次借款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共发生关联借款 3笔,累计余额30,000万元。

一、 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资金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借款金额为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可根据项目开发情况,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以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的年利率根据借款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30%进行计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大龙城乡持有公司395,916,5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70%,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共发生关联借款 3笔,累计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达到了“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30,000万元借款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4日和2017年4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和《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二、借款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云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办生活资料消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销售塑钢门窗、花卉、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产品;燃气供热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自有产权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龙城乡成立于 1987 年,由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00%控 股,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龙城乡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除本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外, 物资运输、机械租赁、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等其余业务均保持稳定发展 状态。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 月31日,大龙城乡资产总额为57.56亿元,净资产为31.5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0.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68亿元,净利润2.3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采取最高额借款形式,本公司根据项目开发情况,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并可以在最高额度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的年利率根据借款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30%进行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解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马云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04号公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再文先生、张小军先生、张忠先生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申请最高额借款,系出于项目开发需要,有利于解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同意公司本次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9日

至2018年4月10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00至2018年4月10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00至2018年4月1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二)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刘宗

(二)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