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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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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
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2018-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

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100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要求,就担保额度在控股子公司中的分配做如下补充披露: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现对上述披露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更正前: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50.69%,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额大于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额。

……

更正后: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50.69%,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额大于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额。

……

二、《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之“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更正前: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更正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三、《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之“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四、《2017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委托贷款情况”:

更正前: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贷款概况

单位:万元

更正后: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贷款概况

单位:万元

五、《2017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更正前:

更正后:

六、《2017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之“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