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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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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0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3月10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52,099.32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452,420,268.87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66,363.67元,及对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 9,000万元。本公司2017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71,606,004.52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000万元,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18,000万股。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七)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八)

根据公司2018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协议的手续)。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九)

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

董事会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与谢栋臣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三项担保合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为无偿担保,公司不会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何费用。

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一)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制定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三)

《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十四)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和规定,对公司会计账目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十五)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性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十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对公司现有章程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银龙轨道对外投资的议案》(议案十七)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简称“银龙轨道”)为公司出资占比82%的控股子公司,基于市场对银龙轨道轨道板产品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银龙轨道出资建设河南省淮阳轨道板生产厂、河北省河间市轨道板生产厂、江西省赣州市轨道板生产厂就近服务高速铁路、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建设,合计投资约2.88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八)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请召开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上共计9项议案。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定于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0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披露的年报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将于同日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52,099.32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452,420,268.87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66,363.67元,及对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 90,000,000.00元。本公司2017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71,606,004.52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000万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18,000万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九);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账目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对公司现有章程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18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接受关联关系人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本公司不会因接受关联方的担保而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上述两个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下列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指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或者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

注1:上次预计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预计金额为600万元。

注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注3:上次预计发生金额为18个月的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上年度12个月的发生金额,按上年18个月折算12个月计算,上年度折算预计金额为400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202.73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金额比例为49.32%。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2018年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本次预计的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 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三项担保合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为无偿担保,公司不会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何费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谢栋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之父。谢铁桥为公司董事长,谢铁根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志峰为公司总经理、董事、营销总监,实际控制人谢铁桥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四)、(五)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短途运输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谢栋臣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关联方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78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短距离运输费用约为78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专运线的运输费用约为11元/ 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运输费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订日期:2017年3月15日

2.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二)接受关联方为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不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何费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和接受关联关系人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作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接受关联关系人的担保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69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1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修改后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1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根据该通知,公司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同时核算企业在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公司将资产负责表中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变更为“持有待售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变更为“持有待售负债”。

(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根据该规定公司新增“其他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利润表新增披露(1)持续经营净利润(2)终止经营净利润。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不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账务调整情况如下:

1.调增2017年资产处置收益-51,495.47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金额51,495.47元;对2016年进行追述调整调增资产处置收益-676,121.50元,调减2016年营业外支出金额-676,121.50元。

2.调增2017年其他收益5,816,661.00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5,816,661.00元;

3.利润表增加“持续经营净利润”科目,科目金额118,811,625.77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和对账务进行上述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对2016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但不涉及2016年度损益和资产的变化。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1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0日

至2018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情况详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8年4月2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谢铁桥、谢铁根、谢辉宗、谢铁锤、谢志峰、谢志钦、谢志元、谢志礼、谢志杰、谢志安、谢志超、王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8年4月10日12时)

2.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立超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