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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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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2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62,520,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遵守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1)公司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业务板块主要集中于住宅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根据土地规划情况以及当地区域市场将主要商品住宅分为高层、别墅和洋房等,并主要通过所属子公司在重庆、济南、北京、宜宾、成都、青岛、东莞、南京、苏州、张家口等城市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

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重庆地区

一是公司项目布局与重庆市主力发展轴线相匹配,区位优越且具有稀缺性资源优势,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支撑;二是公司主力产品线由首置首改类产品逐步转向改善类产品,产品结构持续升级,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三是品牌深化,公司经过多年经营,鲁能品牌得到重庆市场广泛认可,品牌价值及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②济南地区

一是济南市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客户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领秀城、泰山7号、章丘鲁能公馆等重点项目位于城市发展热点区域,具有良好的客户需求基础;二是借助深耕区域市场经验,公司深入客户分析,优化产品设计,产品线不断升级,较好的满足不同客户偏好。

③北京地区

一是北京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平稳,区域市场供需关系稳定;二是公司深耕北京市场多年,有良好的口碑积累,同时积极开展品牌价值体系构建,优山美地、鲁美嘉苑等品牌价值及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④宜宾地区

一是宜宾作为四线城市,处于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期,市场需求较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量价平稳上升。二是公司深耕宜宾市场,品牌基础雄厚,主要项目位于政府规划未来发展的核心区域南岸区,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公司产品业态丰富,为客户提供了更多选择,同时针对改善型客户需求增长情况,2017年稳步提高洋房、小高层产品面积占比;四是公司项目为区域性大盘整体打造,多地块同步开发,资源聚集优势明显。

⑤成都地区

一是2017年成都市提出“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五大战略,公司项目地处“东进”战略门户及主城区核心位置,发展前景较好。二是鲁能城项目通过近几年的开发,周边市政环境全面提升,大型城市国际社区正在快速形成。三是公司不断推进业务发展,整合资源,创新研究商业产品体系,积极布局产品线,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除上述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外,2017年公司新获取张家口下花园保障房项目,首次涉及保障房业务,在青岛、东莞、南京、苏州等地区的项目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该类地区经济持续向好,外来人口净流入持续增长,随着项目开发及城市深耕,鲁能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势必成为公司未来业绩新的增长点。

(2)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报告同时提出了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现在起到2020年,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未来三年宏观经济增速将整体保持稳定。

未来我国仍将采取积极性财政政策,但会更加侧重“积极有效”,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货币政策仍实施稳健中性而不会放松。国家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和地方关系将更加具体。

2016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2017年10月18日,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意味着中央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定位,从“人人有房”到“住有所居”的重大转变,这也是房地产行业方向的巨大转变。

总体看,房地产市场已经从黄金时代迈入了白银时代,房价单边上涨、行业规模快速膨胀的局面已经结束,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水平正在向社会平均水平看齐,房企业务转型已成必然。在土地成本不断上升,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运营将向精细化发展,研究产品创新和成本控制成为生存的关键;土地获取向联合化发展,有实力的企业之间强强联合将不断增多,成为控制土地成本的必然途径;行业整合的趋势愈加明显,只有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房企才能生存,小企业破产倒闭将成常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土地供应方面,除政府供地外,存量二手土地市场供应潜力巨大。

“十九大”之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原先的“三驾马车拉动”,转变为“供给侧改革+适度扩大内需”的驱动方式。房地产将弱化直接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而是为适度扩大内需等方式提供保障和基础。住房属性明确,即居住和准公共物品属性,剥离投资属性,明确根据不同城市主体、不同人群,提供不同住房类型和供应主体,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房地产行业政策、发展和库存去化情况

①重庆地区

2017年重庆市呈现调控收紧趋势,连续出台多份文件,主要从限制投机、规范交易行为、控制土地价格等方面进行调控,以保障重庆市场健康稳定发展。1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主城区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2〕43号)文件;1月13日出台《“三无”人员购房需缴纳房产税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1月2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1号);2月27日下发《关于重申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渝银监办发〔2017〕9号);5月9日下发《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17〕74号)文件;9月22日下发《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802号)。

2017年重庆市商品房供应2,58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5.48%,成交3,66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9.20%,成交建面均价8,81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2.82%。截至2017年末,重庆市商品房已取得预售证存量面积约1,71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6个月。

2013-2017年重庆市商品房供销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易居数据库

②济南地区

2017年济南房地产政策持续收紧,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稳定房地产市场。4月1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文件;5月18日下发《关于落实济政办发(2017)13号文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建发[2017]29号),对非本地户籍刚需群体购房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问题进行了规定。

2017年济南市商品房供应1,34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8.03%,成交1,290.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4.50%,成交建面均价11,04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4.84%。截至2017年末,济南市商品房已取得预售证存量面积约452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9个月。

2013-2017年济南市商品房供销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克尔瑞数据库

③北京地区

2017年北京市量跌价稳,先后下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管发[2017]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第11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等调控文件。

2017年北京市商品房供应58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1.27%,成交87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1.53%,成交建面均价33,19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92%。截至2017年末,北京市商品房已取得预售证存量面积约1,42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20个月。

2013-2017年北京市商品房供销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CREIS中指数据

④宜宾地区

宜宾作为四线城市,2017年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平衡,未出台限购、限售等宏观调控政策。金融信贷方面,首付比例上调,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商品房贷款审核门槛提高。

2017年宜宾市商品房供应12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0.13%,成交12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4.38%,成交建面均价7,10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1.04%。截至2017年末,宜宾市商品房已取得预售证存量面积约48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4个月。

2013-2017年宜宾市商品房供销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官网

⑤成都地区

成都政策紧跟一线城市步伐,通过限购、限价、加大供地量、推出人才公寓等手段稳定市场,先后下发了《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控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上市与供后监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调控文件。相比其他城市,成都限价严格,但限购政策相对宽松,且通过落户政策,提供了较多有资格的购房人群,为房地产后续发展储备了客户基础。

2017年成都市商品房供应1,826.8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6.00%,成交2,674.3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8.58%,成交建面均价8,57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82%。截至2017年末,成都市商品房已取得预售证存量面积约1,597.1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8个月。

2013-2017年成都市商品房供销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成都世联行数据中心

另,除上述主要项目所在城市外,公司项目还在青岛、东莞、南京、苏州等城市有布局,且多处于开发建设过程中。该类城市房地产市场在政府调控下较稳定的发展,商品房去化周期在合理范围内。

2017年公司开发建设中的项目所在城市库存去化情况

综上,目前上述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均不同程度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是政府调控的目的是维护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其长远发展。从商品房供应量、成交量、建面均价增减幅及库存去化情况看,上述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程度得到了一定遏制,客户购房需求仍在稳步增长,各城市现阶段库存较少,库存去化周期较短,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利。

(4)公司主要业务城市的市场地位

①重庆

2017年重庆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中,公司(含重庆鲁能、重庆鲁能英大、重庆江津鲁能)房地产成交金额排名第5位。

2017年重庆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

注:根据重庆市房交所备案数据

②济南

2017年济南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中,公司(含鲁能亘富、鲁能万创、鲁能朱家峪)房地产成交金额排名第6位。

2017年济南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

注:数据来源于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不含现房销售备案数)

③宜宾

2017年宜宾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中,公司(宜宾鲁能)房地产成交金额排名第1位。

2017年宜宾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

注:根据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数据

④北京

2017年北京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中,公司(顺义新城)房地产成交金额排名第28位。

2017年北京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

注:数据来源于CREIS中指数据

⑤成都

2017年公司由于可售项目仅鲁能城项目,入市项目较少,在成都市房企排名28位。

2017年成都市房地产企业成交金额排名

注:数据来源于世联行数据分析

公司子公司青岛鲁能广宇于2017年12月开盘,未参加排名。另,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东莞鲁能广宇、南京鲁能广宇、南京鲁能硅谷、苏州鲁能广宇、张家口鲁能等5家公司处于在建或拟建状态,未参加排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1.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鲁能集团所持顺义新城、鲁能亘富及宜宾鲁能股权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追溯调整报表数据,因此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已披露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增幅较大。

2.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属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已披露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数据无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1)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017年我国GDP超80万亿,增长6.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整体上,全年经济增长好于预期,实现了2009年以来全年经济增速首次回升,L型增长的底部再次得到确认。投资增长稳中趋缓,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长回升,在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道路中迈出了坚定一步。房地产行业在调控的不断加码中出现下行趋势,政策、市场均表现出新的变化。调控“稳”字当先,“房住不炒”基调明确。限售为2017年以来调控新手段,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抑制投机购房需求,平稳房地产市场。截至2017年末,合计达50余座城市出台了限售政策,绝大部分城市限售年限约2-3年,石家庄限售年限长达5年,而保定、珠海等个别出让地块限售年限长达10年。

十九大报告在阐述“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强调“房住不炒”定位,并明确长效机制的内涵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受调控因城施策影响,不同城市政策力度差异较大,全国房地产市场2017年以来表现为“冰火两重天”。热点城市受政策力度十分严厉影响,销售下滑明显,而部分非调控的弱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则仍处于去库存过程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大幅正增长。从拿地的量、价变化来看,土地成交由量跌价涨走向量涨价稳。全国房地产市场2017年以来土地成交量同比上升明显,价格增速则持续走低,溢价率也出现明显下降,说明在各地供给侧调控力度加强的背景下,土地招拍挂价格的快速上涨态势得到了遏制。

(2)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面完成

公司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组织重组相关方高质量完成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答复。根据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结合监管政策动向及重组工作需要,及时完成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法律顾问更换工作,为后续加快重组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8月15日,公司向证监会报送二次反馈意见答复,8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上会审核通知。公司董事会即刻组织相关各方精心筹备、反复排练,对重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研讨,不断完善答题思路,8月2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无条件通过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9月20日取得证监会批复,10月30日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同期安排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于11月17日披露过渡期损益审计报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面完成。

(3)经营业绩大幅提升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改善,主要经营业绩大幅提升。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2亿元,较上年增加15.93亿元,同比增加275.54%;基本每股收益1.29元/股,较上年增加0.93元/股,同比增加258.33%;总资产726.02亿元,较上年增长41.88亿元,同比增长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6.59亿元,较上年增长20.21亿元,同比增长26.47%;每股净资产5.19元/股,较上年增长1.08元/股,同比增长26.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6%,较上年增加18.28个百分点。

(4)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成为鲁能集团发展房地产业务的主要平台,业务经营区域大幅拓展,开发项目布局于北京、重庆、济南、南京、成都、苏州、青岛、宜宾、东莞、张家口等城市,形成星城、领秀城、鲁能城、鲁能泰山7号、鲁能公馆等产品系列,实现规模化发展扩张。

公司业务规模显著提升,开发规模和销售业绩稳步推进。2017年,公司新开工面积448.71万平方米,较上年同口径增加61.4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5.88%;竣工面积352.58万平方米,较上年同口径增加200.6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32.01%;销售备案金额271.10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10.51亿元,同比减少3.73%;备案销售面积272.3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口径增加9.5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63%。

公司物业服务水平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公司物业服务签约面积共557.50万平方米,实现物业服务面积共59.37万平方米。

公司工程建设产品质量方面再上新台阶。2017年,公司济南领秀城综合体项目获得“鲁班奖”,多个在建项目获得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奖项、绿色建筑认证。

(5)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夯实公司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完善工作,修编、新增多项管理制度,对《公司章程》以及“三会”议事规则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完成党的组织制度入章程。二是强化董事会、股东会决策事项的执行跟踪,确保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落实,各项决策实行闭环管理。

(6)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销售数据月度披露,财务数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周、月度跟踪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和投资者的认可度。二是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修订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制度》、《股东三年回报规划》,完成现金分红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回报义务。三是充分利用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新版公司网站等多形式、多维度向投资者宣传投保知识、普及相关政策规则、法律知识,增强投资者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四是积极参与天津证监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投资者保护专项宣传活动,并荣获投资者保护优秀单位称号,参赛作品获评一等奖。

(7)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经营业态,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的行业发展及库存去化情况,及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等内容详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的“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相关内容。

(8)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情况

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鲁能于2017年11月新获取两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土地面积共约7.07万平方米,分别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杨树沟路东侧和下花园区龙兴路北侧。

(9)公司房地产开发情况

①2017年公司项目开发情况

重庆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重庆鲁能英大及重庆江津鲁能新开工面积211.76万平方米,在建面积512.9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3.66万平方米。

济南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鲁能亘富、鲁能万创及鲁能朱家峪新开工面积111.81万平方米,在建面积321.5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4.24万平方米。

北京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顺义新城新开工面积1.32万平方米,在建面积23.2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08万平方米。

宜宾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鲁能新开工面积20.13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47.3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4.95万平方米。

成都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鲁能在建面积53.7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1.65万平方米,无新开工项目。

青岛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鲁能广宇完成新开工面积10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0万平方米,无竣工项目。

东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鲁能广宇完成新开工面积14.33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4.33万平方米,无竣工项目。

南京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鲁能广宇及南京鲁能硅谷新开工面积34.55万平方米,在建面积34.55万平方米,无竣工项目。

苏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鲁能广宇新开工面积44.81万平方米,在建面积44.81万平方米,无竣工项目。

②2017年公司一级土地开发情况

2017年,公司一级土地开发涉及公司子公司鲁能亘富的张马项目和柏石峪片区民生保障项目,规划平整土地面积共计133.19万平方米,累计已平整土地面积129.27万平方米。

(10)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①2017年公司项目销售情况

2017年,公司年初未售面积98.22万平方米,新增预售面积288.82万平方米,年末未售面积112.29万平方米,结算面积229.26万平方米。

2017年,公司实现销售备案金额271.10亿元,销售备案面积272.36万平方米。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鲁能广宇、南京鲁能硅谷、苏州鲁能广宇、张家口鲁能、东莞鲁能广宇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青岛鲁能广宇于2017年12月开盘,暂无备案销售金额和面积。

注:销售备案是指在当地房交所及(或)住建委的备案。

②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顺义新城一级土地开发收入108.4万元(含税),收到一级开发成本返还1,355.06万元。

(11)房地产出租情况

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鲁能亘富及鲁能万创出租楼面面积9.9万平方米,重庆鲁能出租楼面面积2.73万平方米。详细如下:

(12)2017年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13)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的经营计划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公司将不断优化经营结构,深耕精细化管控,释放人才潜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在夯实住宅地产开发业务基础上,加大民生保障项目开发力度,深入开展长租公寓市场调查和运营模式研究,积极拓展新型产业领域,扎实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2018年,公司计划开工204万平方米,续建821.86万平方米,计划竣工363.48万平方米,明细如下:

(14)报告期向商品房承购人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44,217.39万元,报告期无已承担担保责任且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26.0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54.15亿元、非流动资产71.87亿元,总负债629.4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483.13亿元、非流动负债146.30亿元,股东权益96.59亿元。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42亿元,实现净利润22.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29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6%,截至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19元。

2017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2亿元,与上年同期5.78亿元相比增长275.5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北京、济南、重庆、宜宾区域项目开发经营业绩实现跨越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4.59亿元,毛利额同比增加30.16亿元。营业利润29.65亿元,与上年同期8.92亿元相比增加232.39%。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根据以上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同时,对于该准则施行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的施行,对本公司2017年度最终经营成果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以201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具体为向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5%的股份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4.5%的股份;向乌鲁木齐世纪恒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份。上述股权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了资产交割。前三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鲁能亘富、顺义新城、宜宾鲁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本年公司投资1亿元新设全资子公司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8日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3月1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悦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7,541,684.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54,168.49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493,650.7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9,281,167.16元。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27,69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153,473.5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17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详情请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执行。对于政府补助,公司按照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每人12万元/年。详情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年4月16日下午3:00在北京信谊酒店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详情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1)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向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有偿提供人民币4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利率5.5%。向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9,35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3个月,利率5.22%。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期限、利率均在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年度关联交易范围内(鲁能集团2018年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新增总额度不超过170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利率不超过5.50%),故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查询,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详情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听取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赵廷凯先生、乐超军先生、张峥先生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2)。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17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 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执行。对于政府补助,公司按照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7证券简称:广宇发展公告编号:2018-01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7年财务概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7,541,684.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54,168.49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493,650.7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9,281,167.16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27,69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153,473.5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同时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决议,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9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2017年 5月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内容

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执行。对于政府补助,公司按照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政府补助”和“资产处置”,上述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可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 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的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新增“其他收益”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做调整。

2、将取得的由财政直接拨付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由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调减财务费用。比较数据不做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

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的影响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的资产”、“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

在利润表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0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5.48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00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独立董事的薪酬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下转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