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735,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 年 2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5〕309号”文批准,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68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08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10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6,109,376股、由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持有的 1,626,324 股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
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16,267,338股、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16,000,000股、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3,856,220股、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有2,654,351股、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所持有2,773,900股、青阳县城市建设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2,570,815股,及由上述国有股东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1,141,676股股份锁定期为十二个月,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10,6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68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国有股,社保基金将会继承原股东的禁售期业务,即由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 1,626,324 股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将于 2018 年 3 月 26日上市流通。
(二)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股东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九华旅游首发上市前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3%,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超额减持股份所得归九华旅游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九华旅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九华旅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735,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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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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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