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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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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发行人在2014年-2016年期间因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92,465.64万元、607,308.89万元和736,869.3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3%、8.84%和8.22%,近三年因接受劳务形成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表3-28:发行人近三年因接受劳务形成的主要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5、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关联交易

2014年-2016年,发行人因其他原因形成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表3-29:发行人近三年因其他原因形成的主要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

2014年-2016年,发行人因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借款等科目的年末余额具体如下:

表3-30:发行人近三年年因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余额

单位:万元

发行人制定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内部程序,不存在非经营性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1、定价政策

发行人在与关联方互相提供产品定价政策方面,产品及配套服务定价如下:

(a)采用中国政府制定的价格;

(b)如果没有政府定价,采用政府指导价;

(c)如果既没有政府定价亦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则采用市场价;

(d)没有以上指标的情况下,按协议价格。

发行人在与关联方服务互供协议定价方面,服务定价参照上述产品定价政策执行。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协议定价政策方面,年租金每年审阅及调整一次(如需要),且不得高于公司独立评估师根据经参考具有类似条件和位置的租赁土地和房屋(视情况而定)的市场价格所确认的现行市场年租金。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北京汽车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管理,准确识别、监测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北汽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针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发行人严格按照香港联交所的要求进行监管,对于完全豁免的关联交易:获豁免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的关联交易;部分豁免的关联交易:获豁免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但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的关联交易;没有豁免的关联交易:须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的关联交易。对于交易金额达到《香港上市规则》披露要求的非豁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要求刊发公告,公布交易的主要条款,并向股东发出通函,提供有关交易资料(如需)。与联交所规定的关联方发生持续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条款须包含或明确以下内容:交易计算基准;协议的期限必须固定且一般不超过三年;全年交易上限或修订上限;交易应履行的披露程序;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师须进行年度审核等规定。

上述办法对关联交易的监控提出了明确要求:(a)针对法律事务部每月更新确认的关联方清单,各业务部门在日常业务中对交易对方主体是否属于关联方清单中的关联方进行核查,识别与关联方的新增关联交易,完成新增关联交易情况表;(b)财务会计部负责归集汇总各部门识别的新增关联交易,区分一次性关联交易和持续关联交易,针对一次性关联交易报送至证券部和董事会办公室,针对持续关联交易,每月通过相关财务信息系统监控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判断是否将超过已对外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金额上限;(c)证券部负责识别判断关联交易是否达到公告、股东批准要求,并安排公告、通知董事会办公室编制通函等,组织就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以及向联交所申请报备工作;(d)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公司章程规定组织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事项,对证券部识别的需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组织股东大会,组织编制通函。

发行人证券部负责关联交易的对外披露工作,包括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不定期披露和持续关联交易在年报中的定期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关联交易日期、交易各方以及彼此之间关联关系的描述、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述、总金额及主要条款、关联人士于交易中所占利益的性质及独立董事和审计师的确认等。此外,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独立董事对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审核,并在年报中确认;财务会计部负责协调审计师对持续性关联交易出具致公司董事会的函件,并在年报中确认。

(2)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发行人往来款项的管理,真实、准确反应公司各项往来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定期进行对账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提高并实现发行人公司财务报告账实相符,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北汽股份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北汽股份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发行人股份公司总部财经中心财务会计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以及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职责。针对北京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以及内部现金流进行核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上述办法要求每月结账前进行逐一核对,债权方债务方分别核对,同时入账,以及制定了严格的报备存档流程。针对北京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上述办法亦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发行人各单位财务部门按季度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及资金占用分析,并按要求报上级领导审核。对于往来款项清理、坏账计提、坏账核销等内容,上述办法业已做出明确要求,确保发行人的往来款项可以及时清理以及提高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实现账实相符。

十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安排

(一)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管理信息披露事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本次债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可续期债券特殊情形信息披露安排

1、发行人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可续期公司债券续期情况、利率跳升情况、利息递延情况、强制付息情况等事项,并就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专项说明;

2、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应当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3、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或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应当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4、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当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利息公告的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

(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

(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5、发行人应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可续期公司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发行人行使续期权,则应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

(1)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

(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

若发行人放弃行使续期权,则应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三)发行人拟A股IPO事项信息披露安排

2017年10月16日,发行人发出建议发行A股的公告,公告表明:发行人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6日决议向临时股东大会提呈有关建议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决议案并寻求批准。发行A股须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2017年10月20日,发行人已发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并已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就A股发行相关事项及修改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董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更换非职工代表监事等其他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进行决议。作为港股上市公司,发行人将及时就“A股IPO”事宜的进展等相关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披露。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2014-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2017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负责发行人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4、2015及2016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4021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4242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3165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2017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章节所引用的财务报表均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表4-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表4-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表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4-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表4-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表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

(一)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情况如下:

表4-7:发行人2017年9月末合并报表范围

(二)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1家二级子公司完成注销,具体信息如下:

表4-8:发行人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表

(三)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1家、二级子公司1家,同时有2家二级子公司于2016年度内完成注销,具体信息如下:

表4-9:发行人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表

注: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传动于2016年11月完成注销,海纳川于2016年12月完成注销。

(四)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2家,具体信息如下:

表4-10:发行人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表

(五)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家,具体信息如下:

表4-11:发行人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表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见下表:

表4-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总额

9)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总额

10)营业毛利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注:上述指标中2017年1-9月涉及平均值的均为2016年末与2017年9月末的平均值。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重点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4-1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资产总额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985,865.54万元、12,739,308.85万元、16,890,038.59万元和16,198,878.26万元。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占比与非流动资产占比均较为稳定,其中流动资产的占比主要介于40%-50%之间,非流动资产占比主要介于50%-60%之间。

(1)流动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431,865.06万元、5,223,661.94万元、8,497,300.84万元和7,913,484.4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34%、41.00%、50.31%和48.85%。从资产构成上看,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而预付账款等资产的占比较小。

①货币资金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296,700.62万元、2,541,015.61万元、3,765,116.69万元和3,828,593.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1%、19.95%、22.29%和23.63%。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银行存款是发行人货币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规模持续增加。2016年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同比增长48.17%,主要由于汽车销量的大幅增加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增加,从而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4-1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②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出商品和在途物资。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存货分别为1,106,815.95万元、987,076.19万元、1,416,692.75万元和1,576,998.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07%、7.75%、8.39%和9.74%。为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发行人近几年的产量保持稳定增长,生产线陆续投产,产成品及原材料储备增加,从而导致存货连年增长。2016年,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为40,605.68万元,较上年增加16,284.26 万元,主要是由于部分整车换型,对于无法通用的材料,计提准备。

表4-1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③应收款项情况

发行人的应收款项主要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组成。

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整车款和配件款。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余额1,254,846.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43%。主要是北京奔驰和北京品牌的业务应收销售款,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99.85%,已提坏账准备103.65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0.01%。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北京奔驰和北京品牌在2015年和2016年的销售情况较好所致。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230,849.2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6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具体账龄情况如下:

表4-1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在2016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合计金额为418,413.42万元,占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3.34%,明细如下:

表4-17:发行人2016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在2017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合计金额为240,445.24万元,占2017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9.53%,明细如下:

表4-18:发行人2017年9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的应收票据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的应收票据为1,464,046.16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为874,548.8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589,497.34万元。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应收票据余额为684,368.7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2%,下降显著,主要原因为北京品牌销量下降所致。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新能源车补助款、技术咨询服务款项、应收保证金押金等。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191,315.13万元,较2014年末提升了61,759.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能源车销售增长引起的应收补助款增加。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260,093.95万元,主要包括技术咨询费、政府补助等。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47,599.1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0.91%。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欠款方的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欠款方合计余额为190,471.54万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总额比例为72.58%,明细如下:

表4-19: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欠款方的集中度较上年有所降低,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欠款方合计余额为60,941.55万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总额比例为41.29%,明细如下:

表4-20:发行人2017年9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2)非流动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6,554,000.48万元、7,515,646.91万元、8,392,737.75万元和8,285,393.7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66%、59.00%、49.69%和51.15%。从资产构成上看,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

①固定资产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模具。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2,031,257.10万元、3,349,130.97万元、3,418,680.96万元和3,346,567.2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49%、26.29%、20.24%和20.66%。由于报告期内持续有发行人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近三年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均有小幅增加。

表4-21:发行人近三年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②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406,644.14万元、1,458,237.51万元、1,791,365.02万元和1,453,150.2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80%、11.45%、10.61%和8.97%。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的连续增加,主要是近几年连续对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北汽大世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所致。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如下:

表4-22:发行人2016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主要如下:

表4-23:发行人2017年9月30日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③无形资产

发行人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构成与专利权,其中专利权主要包含了萨博知识产权。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无形资产分别为748,343.65万元、998,789.16万元、1,152,548.96万元和1,192,929.9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81%、7.84%、6.82%和7.3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4-2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④开发支出

发行人的开发支出主要为对各种车型的研究开发支出。2014年以来,发行人的研发力度逐年加大,开发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用于汽车新技术研发的资本支出,包括用于轿车、SUV、交叉型车、新能源车及其他车型的开发支出。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开发支出分别为530,755.04万元、589,989.03万元、650,123.73万元和621,508.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83%、4.63%、3.85%和3.8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开发支出构成如下:

表4-25: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开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⑤在建工程

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是为了不断优化产能,加快推进工厂建设,以进一步满足下一阶段的生成需求。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在建项目的金额分别1,450,326.99万元、485,968.38万元、588,453.24万元及670,259.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20%、3.81%、3.48%及4.14%。其中,2015年较上年减少964,358.61万元,降幅为66.49%,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表4-26:发行人2017年9月末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表4-2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负债总额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主要是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加大了银行及金融市场融资,借款增多、应付债券增加,同时由于产销量的增加,使得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增加,符合企业业务特点。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6,789,003.91万元、8,032,368.59万元、11,086,706.33万元和10,468,382.96万元。发行人2016年末的负债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3,054,337.73万元,主要是由于销量增长导致的应付采购原材料货款增加。

(1)流动负债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5,149,986.79万元、6,762,705.56万元、9,816,056.36万元和8,549,286.6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86%、84.19%、88.54%和81.67%。从流动负债构成上看,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①短期借款

发行人的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1,045,450.01万元、1,612,401.30万元、1,870,897.66万元和1,842,516.17万,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40%、20.07%、16.88%和17.60%。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短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通过信用借款融资的规模随之增加所致。

表4-2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短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②应付账款

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原材料、设备采购款。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1,374,868.55万元、1,927,770.82万元、3,197,533.72万元和2,531,386.0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25%、24.00%、28.84%和24.18%。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付账款逐年增加,主要由于随着经营发展,业务规模增长,应付供应商原材料、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表4-2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付账款结构

单位:万元,%

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付账款基本上都是1年期以内(含1年)应付账款。

③预收款项

发行人的预收款项主要是预收经销商的车辆销售款。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259,131.17万元、128,364.69万元、46,312.84万元和69,682.5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2%、1.60%、0.42%和0.67%。

发行人2015年及2016年的预收款余额逐年降低,主要是由于2015年和2016年北京品牌销售情况较好。

④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销售折扣和佣金、广告促销、服务费、保证金及其他等。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1,543,922.11万元、1,768,478.51万元、2,090,143.34万元和1,915,594.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74%、22.02%、18.85%和18.30%。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逐年增加,主要是应付销售折扣和佣金增加,以及因销售规模的增加而增加的应付服务费所致。

(2)非流动负债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639,017.12万元、1,269,663.03万元、1,270,649.96万元和1,919,096.3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14%、15.81%、11.46%和18.33%。从非流动负债构成上看,发行人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

①长期借款

发行人的长期借款主要包括信用借款和质押借款。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834,218.86万元、295,957.00万元、81,821.87万元和339,311.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29%、3.68%、0.74%和3.24%。2016年,发行人偿还了部分长期借款,并且有大量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2016年长期借款较年初大幅减少。2017年9月末,长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②应付债券

发行人的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应付债券余额分别559,300.16万元、602,650.80万元、699,087.20万元和1,009,152.7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4%、7.50%、6.31%和9.64%。2017年9月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16年末增加310,065.54万元,增幅为44.35%,主要是发行人在2017年发行了面值为23亿元的“17京汽绿色债”以及子公司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了面值为8亿元的“17北汽01”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应付债券明细具体可参考“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之“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二)现金流量分析

表4-3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8,159.82万元、1,170,924.46万元、1,740,765.09万元和1,212,461.87万元,整体呈现走高趋势。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大幅增加822,764.64万元,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持续大幅增加,特别是北京奔驰的销量在2015年度增长72.00%,导致发行人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提高。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继续增加,主要是由于汽车整车的销量增加,特别是北京奔驰品牌的增加,使得发行人在2016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提高。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4,115.40万元、-844,387.21万元、-862,556.46万元和-247,848.52万元。近年来,发行人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较多,例如北京奔驰基地项目、北京品牌动力总成基地项目、北京品牌株洲基地项目等,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大于现金流入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在多个年度内均为净流出。2017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规模减少,主要是由于北京奔驰部分项目建设处于完结阶段,现金支出减少。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0,226.47万元、-127,038.54万元、324,536.44万元和-896,111.17万元。近年来,由于在发行人处于规模扩张过程中,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发行人不断拓展融资渠道,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从银行及资本市场渠道获得了长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2015年,发行人实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038.54万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偿还大量贷款以及分配股利导致筹资性净现金流为净流出。2017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分配股利、利润以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表4-3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80%、63.05%、65.64%和64.62%,流动比率分别为0.86、0.77、0.87和0.93,速动比率分别为0.65、0.63、0.72和0.74。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74、9.95、17.19以及19.14,倍数逐年上升,且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还本付息的需要。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稳定,保持小幅上升的趋势,主要是由于近三年销量逐年提高,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以及公司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规模增加等原因共同致使负债率水平有所提高。2014年至2016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相对平稳,主要是由于伴随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建工程项目的持续进行,采购商品攀升,使得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增加,此外,发行人部分长期借款逐步到期并结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使得流动负债近三年增幅较大;与此同时,受益于汽车行业的高速增长,发行人在近三年的销量大幅增长,特别是奔驰品牌和北京品牌,从而导致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均出现大幅增加,使得流动资产大幅增长,造成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内波动。

(四)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表4-3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亿元

营业收入方面,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0.72亿元、886.05亿元、1,213.15亿元和1,040.66亿元,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较高规模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乘用车销售业务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乘用车销售板块的收入分别为570.33亿元、860.67亿元、1,179.99亿元和1,011.9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94%、97.14%、97.27%和97.24%。2015年较2014年,发行人乘用车销售板块的收入增加了290.34亿元,增幅为50.91%,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乘用车市场整体保持继续增长的态势,尤其新能源类别的乘用车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受消费者的追捧。2016年较2015年乘用车销售业务收入增加319.32亿元,增幅为37.10%,该板块的收入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北京品牌乘用车及北京奔驰品牌乘用车销量大增导致北京汽车和北京奔驰收入增加所致。

公司的其他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整车售后服务收入及零配件销售收入等,主要由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动力总成、北内零部件承担,主要业务是销售动力总成系统及向经销商销售零部件。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该板块收入分别为30.39亿元、25.38亿元、33.17亿元和28.7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6%、2.86%、2.73%和2.76%。发行人2015年其他业务板块较2014年减少5.01亿元,降幅为16.49%,主要是由于发动机及零部件相关的收入降低;2016年其他业务板块较2015年增加7.79亿元,增幅为30.69%,主要是由于发动机及零部件相关收入水平有所反弹。

2、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分析

表4-3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结构情况

单位:亿元

营业成本方面,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营业成本分别为471.32亿元、686.69亿元、896.88亿元和722.15亿元,整体呈现与营业收入一致的增长趋势。其中,乘用车销售板块的成本分别为443.87亿元、671.58亿元、871.60亿元和696.89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18%、97.80%、97.18%和96.50%,在报告期内始终维持在90%以上的比例。发行人2015年乘用车销售业务板块的营业成本较2014年增加227.71亿元,增幅为51.30%,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增加导致营业成本随之增加;2016年较2015年乘用车销售业务板块的营业成本增加200.02亿元,增幅为29.78%,同样是由于乘用车生产销售的规模大幅增加所致。

表4-3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亿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水平不断提高。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1-9月实现的毛利润分别为129.40亿元、199.36亿元、316.27亿元和318.51亿元。其中,乘用车销售业务实现的毛利润为126.46亿元、189.10亿元、308.39亿元和315.02亿元,发行人毛利润逐年增长。毛利率方面,发行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1-9月的毛利率分别为21.54%、22.50%、26.07%和30.61%。其中,乘用车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2.17%、21.97%、26.13%和31.13%。在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技术的提高、产销能力的加强、车型(包括合资品牌汽车)的丰富,公司的业务逐渐扩张,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也逐渐提高。

发行人的营业毛利率在2015年下降一方面是由于伴随产销量增加,发行人生产运营成本相应增加,影响了该部分的毛利率;另一方由于发行人北京品牌中高端车型投产上市,为快速占有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知名度,发行人采取让利打折促销的销售模式,压缩了北京品牌这部分的利润空间;此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利润实现慢于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扩大、北京品牌汽车和高端汽车销售路径的拓展以及国家支持新能源企业政策的逐步落地,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在2016年度开始增强。

近年来,因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一线城市限购、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利润受到一定影响,这是汽车行业的整体趋势。但是随着发行人之前的投入在2014年逐步转化成利润,汽车销量放大,带动利润水平回升;进入2015年,在政府加大新能源企业支持的推动下,发行人的利润水平继续提升;2016年,发行人毛利润大幅上升是由于北京奔驰销量大幅增加。

3、期间费用分析

表4-3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809,883.72万元、1,137,547.14万元、1,429,954.28万元及1,182,525.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且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在销售费用方面,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销售费用分别为564,679.83万元、800,243.78万元、1,060,307.52万元和912,929.78万元,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吻合。2015年的销售费用较2014年增加235,563.95万元,增幅为41.72%;2016年销售费用较2015年度增加260,063.74万元,增幅为32.50%。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目前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稳固现有市场及开拓新市场份额,加大了市场营销力度,导致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用、售后服务费、运输费等大幅提升,同时伴随公司发展,人员增加及通货膨胀带来的物价上涨,导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差旅费等支出增加,进而使得销售费用呈现整体上涨趋势。

在管理费用方面,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分别为264,347.36万元、299,000.36万元、288,418.23万元和181,903.02万元,整体变动趋势为平稳上升。2015年的管理费用较2014年增加34,653.00万元,增幅为13.11%;2016年管理费用较2015年度减少10,582.13万元,降幅为3.5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变化略有波动,主要由于公司营业规模逐步扩大,子公司的并入,加大了对下属子公司的整合管理需要,使管理费用呈现增长,同时通货膨胀等因素也导致人员工资和研发投入等相关管理费用随之增加。

在财务费用方面,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9,143.47万元、38,303.00万元、81,228.53万元和87,692.36万元。发行人2014年的财务费用为负,主要原因是以欧元支付应付进口原材料汇款,人民币兑欧元汇率上升导致汇兑收益。2015年财务费用较2014年增加57,446.47万元,增幅为300.08%,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减少。2016年财务费用较2015年增加42,925.53万元,增幅为112.07%,主要原因是由于汇兑损失及企业贷款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发行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的套期保值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分别为545.14万元、5,397.39万元、24,865.42万元及-68,447.80万元,发行人2017年1-9月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主要是由于欧元升值及美元贬值导致套期保值产品的汇兑损失所致。

5、投资收益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全部为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投资净收益分别为580,913.71万元、425,734.52万元、422,556.40万元和-11,569.08万元,呈现逐年递减趋势,甚至在2017年1-9月投资净收益为负值,主要是由于北京现代的盈利能力有所下滑,特别是在2017年1-9月,受韩系车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北京现代出现亏损。

6、营业外收支

表4-36: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收支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75,708.99万元、113,295.14万元、31,591.51万元及16,323.3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4,362.46万元、9,312.83万元、9,180.66万元及6,829.11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

发行人2014年度的财政补贴的金额为61,399.63万元,其中主要为企业扶持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表4-37:公司2014年财政补贴明细

公司2015年度政府补助的金额为112,175.51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50,775.88万元,增幅为82.70%,主要为企业扶持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表4-38:公司2015年财政补贴明细

发行人2016年度的财政补贴金额为30,217.77万元,较2015年度减少81,957.74万元,减幅为73.06%,具体情况如下:

表4-39:公司2016年财政补贴明细

发行人2017年1-9月的财政补贴金额为11,68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4-40:公司2017年1-9月财政补贴明细

(五)未来业务目标

1、总体发展战略

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大力发展北京品牌、奔驰品牌持续领先、振兴北京现代”的发展策略,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1)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包括整车平台化和模块化研发能力建设、先进动力总成开发、多元化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等;

(2)坚持创新引领,加强技术储备,掌控要素资源,打造符合市场要求的创新型拳头产品;

(3)在集团化2.0进程中,狠抓北京品牌,提升北京品牌核心能力,将北京品牌打造成为北汽集团核心竞争力;

(4)促进合资公司跨越式发展,持续深化推进与合作伙伴(戴姆勒、韩国现代)的合作。

2、主要业务目标

公司具体发展目标为:

(1)到2020年,北京汽车北京品牌业务综合实力达到自主品牌主流企业水平;

(2)到2020年,北京奔驰保持豪华品牌领先地位;

(3)北京现代保持合资企业主流水平;

3、公司未来三年具体经营计划

在深入洞察到乘用车市场增速放缓、消费需求升级、技术创新与法规升级加快、竞争加剧、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公司总结行业竞争的关键因素,结合经营实际,提出以培育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北京品牌前进之路,其指导思想为“四个聚焦、四个理念”,四个聚焦包括“聚焦市场、聚焦产品、聚焦技术、聚焦资源”;四个理念包括“以客户为中心、以工匠精神为准绳,以奋斗者为本、向经营者转型”。

“四个聚焦”与“四个理念”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四个聚焦”是工作转型的方向,是培育核心能力的关键所在;“四个理念”是转型工作的方法,是实现“四个聚焦”、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统一思想、凝聚企业向心力的有力保障。

在“四个聚焦、四个理念”的指导下,公司制定了落实“两大核心工作”、推进北京品牌“三项能力建设工程”,培育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北京汽车是中国领先的乘用车企业,也是行业中品牌布局及业务体系最优的乘用车企业之一,其品牌涵盖合资豪华乘用车、合资豪华商务用车、合资中高端乘用车以及自主品牌乘用车,能最大限度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汽车制造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中国汽车产业作为世界汽车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未来十年是中国汽车产业的黄金期,汽车产业已经完成了从小到大的过程,正在逐步实现由弱到强的巨大跨越,全球汽车工业将向中国和一些新兴经济体进一步转移,这对中国汽车工业来说,仍是非常难得的历史机遇。2017年6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要以加强法制化建设、推动行业内外协同创新为导向,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以做强做大中国品牌汽车为中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同时,从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中国品牌汽车全面发展、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等六方面明确了2020年、2025年发展目标。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不仅发展快,而且汽车消费需求变化也快,这对于中国汽车产业来说,将迎来下一个黄金十年,自有品牌将完成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发展过程。预计到2020年,中国汽车市场的销量有望占据全球汽车总销量的一半以上,将是美国市场销量的两倍左右。因此,中国汽车市场广阔的前景,加之发行人在新能源车和SUV车型的布局以及合资品牌北京奔驰的市场热度,使得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七、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0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0亿元计入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4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7年9月30日完成,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4-41:发行人发行前后资产负债数据

单位:万元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总余额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为3,675,564.3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842,516.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4,705.2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99,879.00万元、长期借款339,311.24万元、应付债券1,009,152.74万元。

表4-42:2017年9月30日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析

表4-43: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的结构分析

表4-44: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信用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质押借款中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发行人从北汽集团收购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时,将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的60,000万元出资额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所致。

九、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十、发行人的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为753,104.5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65%,具体如下:

表4-45:2017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受限资产除以上披露的用途安排外,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报告期后重大事项

2017年10月16日,发行人发出建议发行A股的公告,公告表明:发行人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6日决议向临时股东大会提呈有关建议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决议案并寻求批准。发行A股须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2017年10月20日,发行人发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并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就A股发行相关事项及修改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董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更换非职工代表监事等其他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进行决议。根据发行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显示,发行人上述决议均获通过,其中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包括:A股发行、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A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宜、修订章程并于A股发行及上市后生效、变更注册办事处及修订章程;通过的普通决议事项包括:采纳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建议填补措施、发行A股刊发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事项、A股股价稳定预案、发行A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发行A股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于A股发行及上市后生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于A股发行及上市后生效、采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采纳关联交易制度并于A股发行及上市后生效、采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采纳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A股发行的会计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于A股发行及上市后生效、委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发行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首期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该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务经营能力。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计划偿还的债务如下:

表5-1:偿还债务明细表

因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事宜,同时偿还的公司债务不局限于以上列明的债务。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子公司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共发行了3期公司债券,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表5-2: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表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若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本次债券条款设置预计能够满足期限永久性和利息可递延性的要求,可以计入权益,有助于改善发行人的负债结构及资产结构,并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若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拟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均会相应增加,发行人对应的短期流动性指标会有所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可以得到提高。

本次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使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得以优化,拓展了发行人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以及盈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将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和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和监管银行共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划转等进行监督,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每年或根据不时适用的监管要求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应当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公司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2017年1-9月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双河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联系人:王林佳

联系电话:010-56635633

传真:010-56635630

2、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周杰

项目联系人:姜红艳、赵业沛

联系电话:010-88027388

传真:010-88027190

3、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项目联系人:何非、李振国、林子鉴

联系电话:010-50838997、010-50838997

传真:010-5760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