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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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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30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7,867,2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7972%)的股东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划在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7月1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8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建”)的《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一建持有公司股份37,867,2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9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7,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7月14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北京一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北京一建所作相关股份承诺具体如下:

1.北京一建于2014年1月27日和8月5日分别进行了股份追加锁定6个月和12个月的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北京一建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北京一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涪陵榨菜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涪陵榨菜,归涪陵榨菜所有。

2.2015年7月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北京一建作为涪陵榨菜持股 5%以上股东,基于对涪陵榨菜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涪陵榨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15年7月10日作了如下承诺:至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涪陵榨菜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一建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北京一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兆长泰”)持有北京一建51%股权,东兆长泰和北京一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兆长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288,8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638%,北京一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兆长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156,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611%,北京一建和东兆长泰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北京一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北京一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一建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一建《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3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同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2017年12月8日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资产收购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日和2018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12月25日、2018年1月8日、1月15日、1月22日、1月29日、2月9日、2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2017-084、2018-003、2018-004、2018-006、2018-008、2018-013、2018-014)。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盘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等相关公告。

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3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的相关问题积极研讨并准备回复工作,对预案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鉴于问询函回复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就此公司深表歉意,并力促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在此期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涪陵榨菜;证券代码:002507)于2018年3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公司及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早回复。待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盘期间,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