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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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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推进项目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7,000万元,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6年。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5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9%。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增加发展建设用地,公司拟参与辽宁地区某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地块位于辽宁地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起始价预估为5,000万元-6,000万元。目前尚无法确定最终出价,但预计不会达到单独披露标准;若最终出价达到单独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补充披露。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拟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建设用地,成功竞拍后,上述地块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中渝(重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川渝地区业务,承接川渝地区环保项目,公司拟对非关联方中渝(重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渝环保”)进行投资。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渝环保24%股权。详情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环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

法定代表人:张士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19幢-1层-109-26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4287981E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渝(重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元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1幢7-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5U78UY2A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研发;环保咨询;环境污染治理(含污染土壤修复);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保设备生产与销售;工业排水项目运营及建设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证核定事项内经营);工业废弃物处理项目的运营管理;危险废弃物处理及回收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内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物联网技术的开发及应用;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投资前中渝环保的股权结构:

(三)拟签署的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结构:公司对中渝环保进行投资,由于出让方尚未对中渝环保出资,因此公司以1元人民币受让中环国投持有的24%股权,中环国投应对标的公司及公司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变更登记后,出资各方按所占股权比例以现金注入(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投资后中渝环保的股权结构:

治理结构:公司投资后中渝环保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医”)推荐两人,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德润”)推荐两人,公司推荐一人;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五人,重庆化医、重庆德润、公司各推荐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大会民主选举职工监事两人。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中渝环保的投资有利于拓展川渝地区业务,承接川渝地区环保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有利于公司未来主营业务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2018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8)。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2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为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高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信息披露日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能环境为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因推进项目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6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该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对其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

注册地点:广西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区纵二路

法定代表人:史永川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等级证书经营);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资产管理。

公司持有贺州高能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为贺州高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6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此次担保协议尚未签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贺州高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贺州高能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贺州高能项目建成后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5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9%。除上述事项之外,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公告编号:2018-02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9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9日

至2018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可见公司2018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安先生、肖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 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2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修订《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应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