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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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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09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公司”)为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与运营的平台。截至目前,新能源投资公司注册资本55,000万元,已投产项目18个,并网装机容量15.99万千瓦。

(一)增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亚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17年10月8日,新能源投资公司与南亚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公司”)股东德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南亚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新能源投资公司受让南亚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3,688万元。

2、新能源投资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90%、10%持股比例投资组建的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光伏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投资建设紫金好义40MW农业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6,027万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发展光伏公司认缴出资合计5,000万元。新能源投资公司需按股权比例(90%)相应向发展光伏公司增资4,500万元。

(二)向新能源投管公司增资事宜

为满足上述股权收购及光伏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新能源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8,200万元,其中13,688万元用于收购南亚公司100%股权;4,500万元用于建设紫金好义光伏项目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期投入。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5,000万元增加至73,2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10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11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8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十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83,021,8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6.42元/股;其中,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1,854,237,700.00元参与认购,其余投资者以现金参与认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81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84,999,998.70元,募集现金总额为2,530,762,298.7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50,378,302.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34,621,696.52元,募集现金净额为2,480,383,996.52元。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于2012年6月13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募集现金部分也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二、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4月6日,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8年3月16日,广州发展将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州发展已就该事项发布了相应公告。

2018年1月18日,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燃气集团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该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二、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6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余额为20,174.76万元。

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导致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广州发展拟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广州发展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或其子账户。同时,广州发展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综上,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广州发展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