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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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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10 公司简称:紫江企业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554,803,048.18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7,510,423.70元(含税)。

本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主要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形成了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创投业务为辅的产业布局。包装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产品。

2.2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包装业务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由各事业部或相关子公司负责制定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选择供应商,公司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主要原材料一般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对通用性辅助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公司管理总部负责招标集中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包装业务产品由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生产制造,公司及各事业部对子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管理。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方式,按订单组织生产。根据和客户合作方式的不同,生产主要分为一般生产、来料加工两种方式。

(3)销售模式

公司一方面与多家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紧密合作,另一方面开发新的中小型客户,在市场深度和广度上寻求突破。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少部分产品以直销和代销相结合的方式。

2.3 行业情况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重要的中游行业,其产业规模扩大的十分迅速。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上旬,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已达1.7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包装大国。包装行业社会需求量大、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已经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要产业,与此同时,行业竞争也呈现加剧分化,发展特征较为明显。塑料包装作为包装产业中的主力军,在包装产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超过30%。塑料包装在食品、饮料、日用品及工农业生产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发展前景广阔,发展趋势多样化。

塑料包装领域一般分为包装薄膜和容器及制品生产企业。近年来,随着包装材料、包装产品平稳增长,以及包装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从行业发展空间来看,依然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从产业竞争特别是行业内公司竞争的变化来看,将形成激烈竞争的格局。公司在客户资源、产业链条、生产和销售网络布局、工艺技术、专业人才等诸多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注重股东回报且能够切入新技术包装,目前在行业中居于前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8日(09紫江债到期之日)按时完成本次付息及兑付,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约事件。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1,800万元人民币,中国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银发[1997]547号,成为首批从事企业债券评级业务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2007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机构字[2007]249 号),成为全国首批获取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资格的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09年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09紫江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08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81%;营业总成本82.1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67%;实现营业利润6.7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22.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47.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4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新设子公司安徽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子公司济南紫江企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已工商注销。

(3)公司子公司天津紫江食品容器包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已工商注销。

董事长:沈雯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8-00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亚钧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刘熀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沈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554,803,048.18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7,510,423.70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工作,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为205万元,上述费用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接受审计子公司数量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支付。

(2)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2018年度,公司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临2018-009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14、关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临2018-01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郭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公司为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三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临2018-01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仓储服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PET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装、各种瓶盖、标签、涂装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印刷、仓储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的议案(详见“临2018-012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都置业”)35%的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紫都置业65%的股份。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紫都置业于近日向股东提出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拟将注册资本由22,400万元增资至4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18-01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8-00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3名监事,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孙宜周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18-01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8-00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实际及预计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或“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亚钧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刘熀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对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峰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7,01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4%。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华包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郭峰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088号

经营范围:生产塑料容器、新型药品包装容器、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销售自产产品。

2、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注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罗晓金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1625号

经营范围:生产模具,模架,模块及模具标准件,塑料制品,玩具及小家电产品,冲压件,销售自产产品。

3、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模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唐继锋

注册资本:10,36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松路1383号

经营范围:生产模具、检具、冲压件,销售自产产品

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李彧

注册资本:14,34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1幢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传感器的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设备成套,电气成套,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仪器仪表、控制系统、系统集成及产品。

5、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高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沈雯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46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产业孵化及投资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物业管理。

6、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泰物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沈雯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46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收费停车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紫江企业控股股东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沈雯先生。紫华包装是控股股东紫江集团的参股企业;紫燕注塑、紫燕模具、威尔泰、紫竹高新、紫泰物业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沈雯先生控制的企业,故上述六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紫江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8- 01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实际及预计2018年度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或“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亚钧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刘熀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对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郭峰先生回避表决,8名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有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1:公司与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之前的关联销售和采购项目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是因为实际关联销售和采购商品较预计金额少所致。

说明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公司预计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4,21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3%。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太”)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谈益民

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2号4幢、3幢

经营范围:生产PET塑料瓶,PET瓶坯;销售PET瓶、PET瓶坯。

2、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紫太”)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徐永刚

注册资本:1,48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科学大道68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和销售PET塑料容器包装系列产品。

3、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紫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侯荣隆

注册资本:23,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九通路14号(8)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阻隔、高耐热、高强度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上海DIC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DIC油墨”)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井内秀树

注册资本:888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印刷油墨、建材用涂装剂、制罐用涂料,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紫太、郑州紫太、武汉紫统是公司出资参股的合营企业;上海DIC油墨是公司出资参股的联营企业;同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峰先生分别担任武汉紫统、上海DIC油墨副董事长,故上述四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紫江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变更前:

生产销售PET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装、各种瓶盖、标签、涂装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印刷。(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

生产销售PET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装、各种瓶盖、标签、涂装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印刷、仓储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结合以上经营范围增加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增加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8-01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上市公司”) 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商务大厦”)持股35%的参股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都置业”)拟实施增资扩股事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拟对紫都置业进行增资,而虹桥商务大厦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放弃增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放弃增资的金额为14,044.8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7 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9%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紫江集团发生过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本次放弃增资权事项同类别的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虹桥商务大厦持有紫都置业35%的股权。紫都置业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近日向其股东提出增资事宜,拟将注册资本由22,4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4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控股股东紫江集团拟参与本次增资扩股,认缴40,128万元增资金额,其中计入注册资本部分17,600万元,溢价部分22,5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虹桥商务大厦放弃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虹桥商务大厦对紫都置业的持股比例由35%下降至19.6%。本次放弃增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紫江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12个月内,公司未与紫江集团发生过关联交易。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37,380万元(该担保为互保协议,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9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7%。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1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30,01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七莘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沈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紫江集团合并资产总额235.8亿元,净资产72.8亿元,营业收入116.8亿元,净利润5.07亿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紫江集团合并资产总额234.1亿元,净资产76.0亿元,营业收入77.6亿元,净利润3.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名称: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468号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沈雯

注册资本:22,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和代理销售,室内外装潢,设备安装,五金机械,汽修配件,装潢及建筑材料零售,批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权属状况说明

紫都置业注册资本22,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紫江集团出资14,560万元,占紫都置业股权比例65%;虹桥商务大厦出资7,840万元,占紫都置业股权比例35%。截止目前,紫都置业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财务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04028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显示公司账面净资产236,375,645.81元,最近两年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8〕第0063号《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增资扩股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紫都置业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评估值521,425,582.63元,负债评估值11,694,954.41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509,730,628.22元。

增资定价以紫都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509,730,628.22元为依据,按每元注册资本投入2.28元增资价格,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紫都置业拟与虹桥商务大厦、紫江集团就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签订《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紫都置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2,400万元增资至40,000万元,增资定价按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8〕第0063号《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增资扩股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中的涉及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509,730,628.22元为依据,按每元注册资本投入2.28元,由股东按原有股权比例共同投入紫都置业40,128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鉴于紫江企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时,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开承诺“房地产业并非本公司业务发展主要方向,本公司未来也没有在房地产业务领域的发展规划,并拟于‘上海晶园’项目完成后即退出房地产行业”(详见2014年9月30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3)。为适应紫江企业聚焦包装和新材料主业,逐步退出房地产业的战略要求,以及综合考虑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虹桥商务大厦拟放弃本次增资权,放弃的增资金额合计为14,044.8万元人民币。

为满足紫都置业资金需求,对于增资方案内虹桥商务大厦放弃增资部分,紫江集团愿意代为行使增资权,故紫江集团向紫都置业共投入40,128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部分17,600万元,溢价部分22,5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紫都置业的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协议需经紫江企业董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虹桥商务大厦放弃本次增资的出资,对紫都置业的持股比例由35%降低至19.6%,紫都置业仍为虹桥商务大厦的参股公司。虹桥商务大厦放弃本次增资的出资,紫江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发生变化。本次关联交易放弃增资的金额为14,044.8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7 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9%,对本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亚钧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刘熀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紫江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紫江企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04028号审计报告

(五)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8〕第0063号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六)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0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要求,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有PET切片、PP料、PVC热收缩膜、马口铁、进口PE料、白卡纸及灰板纸等。由于上游市场回暖,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涨幅。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PET瓶、PET瓶坯、皇冠盖、塑料标签、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OEM饮料等。由于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普涨的影响,公司对主要产品的售价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