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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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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铝集团公司旗下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宁夏第一家从事风力发电的企业(贺兰山),也是最早引领宁夏光伏发电的领跑企业,拥有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大力拓展新能源发电检修安装工程服务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产业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建成投运发电装机容量130.73万千瓦,主要分布于宁夏境内及宁蒙边界区域的贺兰山、太阳山、牛首山、红寺堡、麻黄山、大水坑、阿拉善左旗等10个风电场和孙家滩、银星一井2个光伏电站,下设四个检修基地,分别为贺兰山风电检修基地、太阳山风电检修基地、中宁风电检修基地、盐池风电检修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太阳山六期50MW风电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具备并网发电条件,预计2018年二季度能实现并网发电。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包括风电设备制造和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两条产业链,具备年产300MW风机、500MW塔筒、200MW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检修安装服务业务是对新能源发电工程建设、安装、集成、运维、检修等,具备新能源发电项目项目工程安装、风机检修和齿轮箱检修的能力,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吴忠新能源孙家滩光伏电站和太阳山风电一期技改项目。

在全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背景下,我国在“十二五”期间也加快了清洁能源发展的步伐,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迅速,2016 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86.8GW,增长12.5%,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54GW。全球风能理亊会认为到2021 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800GW,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新增装机量将超过75GW,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8%,全球风电行业整体平稳增长。在“十三五”期间,国家提出将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战略体系,按照国家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光伏发电在“十三五”末将达到1亿千瓦,风电将达到2亿千瓦,光伏发电和风电发展空间较大。为了促使“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在近期相继出台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及《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等一些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新能源在未来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公司作为一家新能源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行业优势。银星能源的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2015年不足10%),2030年达到20%,发展空间巨大。目前由于用电需求增速放缓,电网输送通道建设滞后和风电预测精度差等问题制约,但2016 年以来,国家发布了多项政策,来解决我国弃风问题。2017 年11 月13 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预案》,《预案》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2018年1月19日,国家电网召开发布会,明确要求力争2017 年-2018 年弃风弃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到2020 年根本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根据2018年3月5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 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宁夏已有红色预警区域变为绿色预警区域,对公司今后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提供了一定的机会。二是资源优势。银星能源目前已建成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风光资源丰富的宁夏、内蒙阿拉善和陕西定边地区,这些地区日照充足,风电场平均风速达到6m/s以上具有较好的风光资源,具备发展新项目和风光互补项目的资源条件。国家也出台了鼓励发展风光互补项目的政策,公司可以利用现有已建成的风电场发展光伏发电,充分利用已建成风电场的线路、升压站和场地及人员,与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相比,能节约投资投资15-20%。三是人员优势。公司是宁夏最早从事风电建设运营的企业,通过14年的不断发展,在风电和光伏发电前期、建设、运行及维护检修等方面培养了一批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具备丰富的经验。公司目前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宁夏地区处于第2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2.本公司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3.本公司编制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11,013,695.59元,调整资产处置收益11,013,695.59元,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9亿元,亏损主要受风资源下降、新能源发电产业持续限电、交易电价下降、装备制造业订单减少等因素造成。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工程建设、“两金”清收、设备治理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太阳山六期50MW风电项目已完工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完成了吴忠新能源孙家滩光伏和太阳山风电一期技改项目;积极拓展外部检修市场,成功打开区内及内蒙、陕西、甘肃等区外部风电检修市场、区内煤炭和火电检修市场,检修业务转型初见成效;有效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科技楼消防验收和公司已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2018年,公司将按照“稳基础,调结构”的工作思路,加强电量营销和风电设备治理,千方百计增加发电量,提升盈利能力;加大新能源装备和风电检修的市场开拓力度,控亏增盈;推进激励创新改革,加大制造业和检修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力度,持续深入挖掘内部潜力,盘活闲置资产,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全力以赴确保实现2018年各项经营目标实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因制造业受红色预警政策影响2017年度订单大幅减少,同比收入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因制造业受红色预警政策影响2017年度订单大幅减少,收入下降相应的成本下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同比下降幅度较大系因制造业订单减少、新能源发电交易电量增加造成电价降低收入减少以及因补贴电费持续拖欠造成的减值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本年列示17352569.07元。

2.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11,013,695.59元,调整资产处置收益11,013,695.59元,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 原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4,616,813.64 元,加上以前年度亏损-461,214,907.55 元后,尚有未弥补亏损 -875,831,721.19元,故2017年度不分配利润。

2017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2日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宁夏证监局宁证监发〔2015〕25号《关于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3 月2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7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十二)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2018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投资等计划,测算拟定2018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计划如下:

1.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000万元。信用证及保函业务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期限1-5年。

2.公司拟向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及临时借款最高限额20,000万元,期限1-3年。

3.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票据池业务,并进行票据池项下相关融资业务(含票据质押融资),最高限额20,000万元, 执行市场利率,期限1年。

(十四)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十五)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六)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七)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总额度为15,000万元,拟分三笔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协议,每笔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利率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YCA20043)、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8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计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在中国银行吴忠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

根据工作需要,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雍锦宁先生、张锐先生任公司董事职务,王志强先生、欧朝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提名雍锦宁先生、张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王志强先生、欧朝阳先生在公司未聘任新董事前,仍履行董事职责。王志强先生、欧朝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强先生、欧朝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召开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第十九项、第二十项、第二十一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雍锦宁先生的个人简历

雍锦宁,男,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雍锦宁先生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雍锦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

张锐先生的个人简历

张锐,男,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火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张锐先生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张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师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宁夏证监局宁证监发〔2015〕25号《关于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7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尽可能降低与中铝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公司 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18〕4608号《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 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8年2月13日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8年2月13日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7年,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和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已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据此在公司及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9,841,244.22元,在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抵消后,上述因素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12,212.47元。因计提金额较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及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公司本部

1.公司在建工程中,高精齿轮项目因制造业前景低迷等原因,项目推进缓慢。依据目前的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公司决定暂停高精齿轮项目,由于该项目主要发生的是前期设计费等,预计未来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88,871.50元。此事项将会减少公司2017年净利润388,871.50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88,871.50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2.5MW风机技术专利摊余价值为8,133,788.06元。由于公司2017年决定对风机制造进行整体转型,不再进行整机生产,因此此项专利技术将不再为公司带来持续收益,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133,788.06元。此事项将会减少公司2017年净利润8,133,788.06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8,133,788.06元。

(二)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厂

2014年为宁夏达力斯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代运维劳务,形成应收账款350万元,以前年度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105万元。目前因该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经了解已无偿债能力,因此本年对该笔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事项将会减少公司2017年净利润245万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45万元。

(三)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应用设备分公司

该分公司存货中存有的用于生产双轴跟踪装置的库存物资,目前因光伏原材料价格下降,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77,462.07元。此事项将会减少该分公司2017年净利润2,377,462.07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377,462.07元。

(四)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池制造分公司

1.该分公司库存原材料因光伏材料价格下降,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库存原材料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961.35元。此事项将会减少该分公司2017年净利润38,961.35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8,961.35元。

2.该分公司生产线受技术进步以及光伏发电产业政策发展影响,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762,921.18元。此事项将会减少该分公司2017年净利润6,762,921.18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762,921.18元。

(五)全资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机公司)

1.根据对风机制造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技术进步以及市场需求的判断,公司2017年9月对风机公司的整体发展构架进行了调整,进行整体转型,并与股份分公司检测检修公司组成了检测检修基地,整机生产工作变为辅助项目。

由于该公司整体转型,造成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60,948.77元、生产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23,589.99元。计提减值准备将会减少宁夏风力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净利润10,284,538.76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0,284,538.76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风机公司净资产为-36,573,881.47元;整体转型后,检测检修业务的市场需要不断拓展,预计在短期内不能实现盈利。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对风机公司的股权投资77,658,670.50元、应收账款94,532,222.76元,预计无法收回,因此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7,658,670.50元、坏账准备94,532,222.76元。计提减值准备将会减少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172,190,893.26元,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六)控股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公司(以下简称光伏设备公司)

1.由于2017年度光伏设备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继续下降,导致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2,574,926.22元、库存商品跌价准备570,008.83元,合计3,144,935.0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会减少光伏设备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3,144,935.05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729,714.28元。

2.受技术进步以及光伏发电产业政策发展影响,光伏设备公司的生产用设备与市场上新技术、新工艺不能匹配,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38,100.49元。计提减值准备将会减少光伏设备公司2017年净利润5,538,100.49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045,955.27元。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光伏设备公司净资产为-31,091,436.23元;受国家红色预警区域政策影响,预计在短期内不能实现盈利。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对光伏设备公司的股权投资27,500,000.00元、应收账款111,030,772.50元,预计无法收回,因此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500,000.00元、坏账准备111,030,772.50元。计提减值准备将会减少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138,530,772.50元,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2017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新增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49,841,244.22元,在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抵消后,上述因素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12,212.47元。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和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并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的日期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变更相应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按照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利润”、“终止经营利润”项目。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1,013,695.59元,调整资产处置收益11,013,695.59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单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就审议上述事项召开了董事会,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审阅了公司《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关于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需增加关联交易计划,现补充计划如下:

一、2017年度关联交易增加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人员档案托管协议》,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进行档案托管,托管自2017年1月1日起,时间为2年,约定托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费用等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代发。本公司2017共代发人员工资共计11,027,850.30元,费用已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三)经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加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润洲先生,注册资本502,58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污水处理(分公司经营)。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3,232,447,292.93元,股东权益7,429,836,125.43元,实现的营业收入5,624,058,881.24元,净利润129,565,361.69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2月28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3,221,278,765.01元,股东权益7,495,466,979.98元,实现的营业收入1,105,398,996.67元,净利润58,633,719.71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光明先生,注册资本135,215万元,经营范围:煤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装卸。煤炭开采、医疗、安全培训(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彭阳县王洼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812,194,361.38元,股东权益1,840,486,411.27元,实现的营业收入2,150,243,618.69元,净利润378,653,950.76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2月28日,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6,436,150,035.82元,股东权益1,900,262,483.23元,实现的营业收入349,896,200.22元,净利润54,673,041.27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宁夏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新能源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华先生,注册资本3193.2万元,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项目研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产业材料、产品、系统的技术研发、检测鉴定、生产销售;太阳能、风能等可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估;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设备安装、检修和维护;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力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耗材、煤矿设备及器材、电厂设备及器材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综合布线;网页设计、制作、发布;信息化咨询服务、信息化设备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能源研究院总资产41,866,227.63元,股东权益25,833,055.8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12,810,914.23元,净利润401,679.43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2月28日,新能源研究院总资产42,991,247.19

元,股东权益25,932,653.81元,实现的营业收入3,699,319.32元,净利润88,504.35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能源研究院是公司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辉先生,注册资本2856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建设、经营的上、下游产品和相关业务。***。注册地址:宁夏中宁县石空镇新寺沟。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71,349,064.74元,股东权益328,480,351.08元,实现的营业收入643,900,639.21元,净利润-59,972,361.42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2月28日,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76,569,698.71元,股东权益303,900,141.2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63,341,469.13元,净利润-24,580,209.7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君先先生,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策划;物业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住宿;计算机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综合布线;机电设备经销、安装、维修及维护;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煤炭、灰渣、粉煤灰、石膏的运输和销售;粉煤灰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房屋租赁;会议服务***。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20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6,799,246.42元,股东权益1,327,569.97元,实现的营业收入39,942,576.10元,净利润316,854.53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2月28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836,547.47元,股东权益1,404,794.31元,实现的营业收入4,035,723.15元,净利润77,194.34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公司依据市场价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计划的增加,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坏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8年度经营预测,公司预计2018年与关联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095万元,其中: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4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金额为576.69万元;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325万元,去年同类交易金额为1,989.50万元;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50万元, 去年同类交易金额为701.63万元;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0万元, 去年同类交易金额为63.73万元。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经公司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欧朝阳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2018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下转1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