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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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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皖江物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9,916,748.1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0,852,013.08元。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000,926.57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0,758,257.10元。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拟定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铁路运输业务、港口业务、火力发电业务和售电业务等。

(一)经营模式

1、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铁运分公司开展。总设计运输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272.5公里。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铁运分公司主要根据过轨运量按照周转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过轨费,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由发送站向客户一次性核收铁路线全程货物运输费用。铁路运输费自2017年5月起,继续执行19.60元/吨,其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态势。

2、港口业务,主要由公司裕溪口煤码头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开展,主要从事煤炭、集装箱、外贸大宗散货、件杂货等货种的装卸中转业务。

(1)裕溪口煤码头分公司主要业务可分为煤炭装卸中转业务和配煤业务,煤炭装卸中转业务大部分收入来自于装卸服务的包干费,配煤业务收入来自于为客户配煤收取的加工费用。

(2)港务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集装箱和件杂散货业务,目前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以集装箱班轮进出口业务为主,装卸中转业务的收费主要包括装卸费和堆存费。

3、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开展(以下简称“电力板块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其中发电公司采取的是资源综合利用形式,产业实体包括三座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和新庄孜电厂;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形式,产业实体包括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以及配套的丁集煤矿,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作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电力板块公司所发电力按照国家有权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4、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现阶段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

(二)行业发展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7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属物流行业范畴。按照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构成实际,公司为“能源+物流”综合性企业。

1、物流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作用明显,各种政策不断出台,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也在稳步提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综合运输体系、港口腹地物流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为区域物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可以预期,物流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

(1)煤炭综合物流。裕溪口煤码头在长江沿线电力、石化、建材、钢铁等行业已形成庞大的煤炭物流链上下游客户群和业务体系,是长江沿线上最大的煤炭能源输出港,目前已经实现煤炭中转铁转水、水转铁“双进双出”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集煤炭中转、储备、配煤、交易、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煤炭物流体系。依托淮南矿区和西部煤炭资源以及电燃公司煤炭采购销售渠道,公司将充分发挥镇江东港公司的区位优势和自营铁路等优势资源,强化各煤炭节点之间集成联动,重点开拓配煤业务市场,围绕配煤做实、做优、做强贸易,提高煤炭物流整体经营效益。此外,铁运分公司按照“双轮驱动”的转型发展方向,正由传统、单一的煤炭运输业务,向机车中修、车辆维修业务延伸,努力实现运输主业与维修辅业同步发展、协调推进。

(2)集装箱物流。港务公司国际集装箱码头作为安徽省最大的货运、外贸、集装箱中转港,也是安徽省唯一纳入国家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点港口。近年来港务公司牢牢把握物流需求结构深度调整等重要历史机遇,紧抓国家打造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和省、市政府扶持口岸发展的政策契机,围绕建设外贸枢纽港和百万标箱大港建设目标,持续做大集装箱规模体量。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做特做大港口物流的发展战略,抢抓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引江济淮工程实施机遇,以项目作为支撑企业发展的载体,加快推进战略布局的实施,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港口功能布局,不断增强港口集聚和辐射能力,为公司“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2、电力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先导产业,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伴随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2015年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此次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核心在于推进建立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旨在推动形成完全市场竞争的电力供需模式。

(1)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电厂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将进一步挖潜增效,提升机组经济化运行水平,根据其循环硫化床锅炉特性,通过掺杂、混配等方式,提供最经济合理的低热值煤,降低燃料成本;淮沪煤电公司作为煤电一体化企业,在采购、运输、储藏等固定成本支出及效率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同时具有市场风险对冲的特性,公司将继续做好机组维护,控制煤耗,实现机组节能、高效运行。

(2)为积极适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产业结构,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售电公司全部股权,并在江苏省出资成立了江苏售电公司。依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以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火力发电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目前已经形成以发电公司、售电公司、淮沪煤电为平台,主营电力生产和贸易业务的能源产业体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2017年4月1日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售电公司,故对2017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3月20日,公司开始支付于2013年3月20日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自2016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08号公告)。

2、2018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2012年公司债券2018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3月20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2018-006号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公告》,评级机构联合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5月11日出具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调整后,公司债券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2017-029号公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56亿元,利润总额5.54亿元,净利润4.52亿元。完成铁路运量4562.09万吨,煤炭贸易量644.62万吨,裕溪口到煤量528.81万吨,发煤量549.44万吨,配煤量208.97万吨,集装箱量70.19万标箱;累计完成发电量95.20亿度,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49.83亿度。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近年来,公司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检修与维护,对设备进行专业化维修与保养,定期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修缮,提高了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延长了实际使用年限。另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后,原淮矿集团公司所属煤炭、电力业务板块的部分资产被置入本公司。考虑到上市公司整体折旧年限的统一,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真实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公司决定对各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原披露范围内进行统一,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3)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此次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变更,经公司 2017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2、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表更原因

1)2017年4 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2017年12月25日,财务部发出《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2)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本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2017年上半年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期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80,186,320.8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0,582,929.05元,营业外支出2,251,657.7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8,331,271.28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芜湖市铁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芜湖申芜港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安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皖江售电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裕溪口煤炭公司、铁水联运公司、淮矿电燃公司、芜湖港务公司、申芜港联公司、中安信电子公司、淮沪煤电公司、淮矿发电公司、芜湖电燃公司、淮南港务公司、皖江售电江苏公司、合肥港务公司和淮矿售电公司)1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 2017年财务决算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56亿元,较上年增加28.02亿元,其中:物流贸易收入38.36亿元;港口作业收入1.63亿元;铁路运输业务收入7.72亿元;电力业务收入28.03亿元;煤炭销售收入17.19亿元;其他收入2.63亿元。

2017年,公司营业总成本90.97亿元,较上年增加27.36亿元,其中:营业成本83.08亿元,期间费用6.61亿元,税金及附加1.1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10亿元。

201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54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1.02亿元,税后净利润4.5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0亿元,较上年减少1.53亿元。每股收益由上年0.12元下降到0.08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2.63亿元,较上年减少14.33亿元;净资产96.80亿元,较上年增加1.3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2.46亿元;负债总额75.83亿元,较上年减少15.68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3.93%,流动比率为78.69%,净资产收益率为3.92%。

2017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3.23亿元,其中经营活动流入现金91.23亿元,经营活动流出现金78.00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1.17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7.18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8.35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3.10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3.2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46.32亿元。2017年公司现金流出净额为11.04亿元。

(二) 2018年财务预算

公司2018年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2017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2018年公司业务转型等因素,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2018年全年实现总收入110.42亿元,利润总额为5.51亿元,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为4.55亿元。

围绕公司“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根据2018年的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18年更新改造预算为27,817.3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为69,909.00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9,916,748.1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0,852,013.08元。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000,926.57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0,758,257.10元。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拟定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规范运作,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了购买、出售资产和接收劳务等多项日常关联交易。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8-010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先生、李远和先生、胡良理先生、张小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为本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和进度,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良好沟通。完成了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系列相关财务资料的审计评价。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定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18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2017年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的完成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价工作。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定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报酬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实现高级管理人员权、责、利与个人收入报酬对称的目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并制定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时,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该专户注销后,公司原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约1.00万元利息收入将转入公司基本户继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8-01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8-012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先生、李远和先生、胡良理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8-013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修订的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借款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及发展战略布局需要,2018年度公司计划融资49.9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运营、归还到期贷款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公司本部计划借款6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短期流动性不足;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计划借款23亿元,主要用途是补充生产运营资金和归还到期贷款;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10亿元,主要用途是归还到期贷款以及贷款置换;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计划借款1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淮南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3.2亿元,主要用于淮南港综合码头项目建设;合肥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7亿元,主要用于合肥外贸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为了保证该借款计划能尽快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相关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因此,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先生、李远和先生、胡良理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恢复企业年金缴纳的议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自2018年1月份开始恢复缴纳企业年金,同时,调整缴费比例结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5%调整到4%,企业缴费比例由5%调整到6%。经初步测算,2018年度公司人力资源成本预计将增加支出约403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8-014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荣兆梓、陈矜、李晓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7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拟定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定是在充分考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的前提下做出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公司《2018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现状而制定,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团队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具有积极的意义。该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我们认为:该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

1、基于财务公司近几年财务报表数据,其运营情况良好,该交易的风险较小;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承诺函能够保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要特别关注财务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在与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务,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一旦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存款、暂停向财务公司存款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

1、公司此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重视现金分红,合理有效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在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过程中,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新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透明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贯彻落实;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荣兆梓、陈矜、李晓新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新保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条规定,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编制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约1.00万元利息收入将转入公司基本户继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办法,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完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借款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及发展战略布局需要,2018年度公司计划融资49.9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运营、归还到期贷款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公司本部计划借款6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短期流动性不足;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计划借款23亿元,主要用途是补充生产运营资金和归还到期贷款;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10亿元,主要用途是归还到期贷款以及贷款置换;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计划借款1亿元,主要用于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需求;淮南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3.2亿元,主要用于淮南港综合码头项目建设;合肥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借款2.7亿元,主要用于合肥外贸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3月21日,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该等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续: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本公司56.61%的股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50%的股份。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7年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亦不存在违约情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货物、接受及提供劳务和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等。

2、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5号)核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62,967,31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1,422,991.2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5,518,867.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04,123.36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4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银行”)于2016年7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46号公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约1.00万元为利息收入(详见2018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和扬子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1.00万元利息收入将转入公司基本户继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主要条款不变。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属公司的关联方,故该等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5年4月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需求向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委托贷款、结算和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鉴于该协议将于2018年4月到期,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主要条款不变。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淮南矿业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属公司的关联方,故该等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万春先生、李远和先生、胡良理先生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上东锦城商业街111-119号

(三)法定代表人:方泰峰

(四)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主要股东:淮南矿业出资18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1.50%;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出资17,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0%。

(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1、存款业务

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不超过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芜湖港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

3、资金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委托贷款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委托贷款服务,委托贷款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