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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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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二)主要责任和义务

1、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应保障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由淮南矿业增加相应资本金等措施。同时,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三) 协议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本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是基于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荣兆梓、陈矜、李晓新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基于财务公司近几年财务报表数据,其运营情况良好,该交易的风险较小;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承诺函能够保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要特别关注财务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在与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务,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一旦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存款、暂停向财务公司存款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运作效率,符合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及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皖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在章程中增加了党建工作要求相关内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增加了公司经营范围和对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6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本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

至2018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朱家桥外贸码头

联系人:马进华、 姚 虎 邮编:241006

电话: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085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