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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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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备案,已完成对《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修改个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