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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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