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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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8-01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3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六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理办公会审批2018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对购买金额在14亿元范围内(含14亿元)的结构性存款进行审批。该项授权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银行,基本情况、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指标等已向社会公众披露。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3.45%,浮动收益率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预计本产品年化利率为5.25%,产品期限为365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规模:3亿元。

3、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365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4、成立日:2018年3月21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5、到期日:2019年3月21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观察标的(挂钩标的):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

7、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3.4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挂钩标的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5000美元/盎司,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2%×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均大于等于50美元/盎司且小于5000美元/盎司,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0%×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50美元/盎司,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9、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

本存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兴业银行一次性进行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兴业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六届六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经理办公会审批2018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六十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授权经理办公会审批2018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8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6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8-017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签署了《广东南粤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公司购买南粤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3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六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理办公会审批2018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对购买金额在14亿元范围内(含14亿元)的结构性存款进行审批。该项授权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公司已对南粤银行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了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产品收益来源于南粤银行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于人民币区间累计期权挂钩利率,产品到期收益与投资标的物挂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5.36%,产品期限为365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编号:SD南粤重分2018032101。

2、本金及收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在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最低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1%;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5.36%。

3、产品期限:365天,实际产品期限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4、认购金额:3亿元人民币。

5、起息日:2018年3月21日。

6、到期日:2019年3月21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付息日及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南粤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六届六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经理办公会审批2018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六十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授权经理办公会审批2018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8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6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