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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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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9日(星期五)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3:15,在上海新世界城15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其中董事陈智海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特委托董事徐家平先生全权代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工作小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会议听取了总经理徐家平先生所作的《公司2017年工作小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一致认为:工作思路清晰,2018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创立改制30周年为契机,以“大百货升级、大健康升档、大酒店升华”为目标,一手抓结构调整的规划,一手抓市场营销的拓展,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不松懈,努力实现公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原则通过《公司2017年工作小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发动并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信康、李远勤、李志强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8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借款主要用于原有借款到期续借、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资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保证和授信等有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信康、李远勤、李志强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信康、李远勤、李志强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8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8-006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9日(星期五)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4:15,在上海新世界城15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4、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工作小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会议听取了总经理徐家平先生所作的《公司2017年工作小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一致认为:工作思路清晰,2018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创立改制30周年为契机,以“大百货升级、大健康升档、大酒店升华”为目标,一手抓结构调整的规划,一手抓市场营销的拓展,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不松懈,努力实现公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原则通过《公司2017年工作小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发动并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8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授信等,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借款主要用于原有借款到期续借、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资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保证和授信等有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8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东”)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三位独立董事投了赞成票,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公司与新南东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仔细审阅,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按照上市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此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新南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28号16楼1601室

法定代表人:孙忠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营业期限:2010年3月23日至2040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主办商场(限百货),企业管理,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世界名品城项目开发,黄金饰品零售、修理业务、以旧换新业务,实业投资,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展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新南东总资产6,266,957,498.71元,净资产1,263,723,191.57元,营业收入956,424,494.20元,净利润-465,062,132.47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新南东19.755%股权,新南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及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与新南东发生采购、销售商品、购物卡结算等交易事项。预计2018年,公司与新南东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

此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三)履约安排

公司与新南东就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备忘录(2018年度)》,备忘录中约定日常采购、销售商品、购物卡结算等交易事项按市场价格结算原则处理,年终清算。并于每年年初就当年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备忘录。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更好的规范双方之间的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备忘录(2018年度)》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修改了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及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了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此变更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未造成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企业应当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在“净利润”的项下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由于此变更事项,本期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增加24,584,426.79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24,584,426.79 元,对2016年度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