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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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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1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山西证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告知函,太钢集团收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晋国资资本函[2018]109号)。

山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太钢集团以所持山西证券部分股票为交换标的发行不超过1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关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