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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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并计划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修改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并拟自2018年3月31日起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有关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后续公告,敬请投资者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咨询。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