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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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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为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投资者可在此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的约定。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开放期内申购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000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0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开放期内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按转换基金原费率执行,暂不参与各支付渠道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6. 基金销售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不包括电子直销平台)。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指定媒介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喜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正常办理。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